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

聖經中的五個祭 ─ 第一個祭:燔祭【尋求神的悅納】

第一個祭:燔祭【尋求神的悅納】

    五個祭當中的第一個祭。第一個祭就是燔祭,它是擺在神給人的五個祭的最前頭,但是從燔祭的歷史來看,它卻是人墮落以後在人間所顯明的唯一的祭。因為在神還沒有定規這五祭以前,人在神面前偶然也有獻祭,所獻的就是燔祭,所以這個祭本身可以說是很有歷史性的,很古老的,神就把它作為頭一個祭。

使人蒙神悅納的祭

這個祭的意義是甚麼呢?我們先看它的意義,然後才看它的歷史。在燔祭裏,提到要獻公牛的時候,我們留意第三節的末了,那裏說, 「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然後第四節,「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在這裏就提到燔祭的作用好象有兩個:第一,使獻祭的人蒙悅納;第二就是贖罪。這樣我們就感覺有點不大明確,因為在五個祭中,特別為了贖罪的有贖罪祭和贖愆祭。最後這兩個祭是完全指著解決人犯罪的問題。燔祭也有贖罪的作用,這樣,我們是否可以只獻燔祭,而不獻其他兩個祭呢?不可以。為何不可以呢?這裏就引我們注意到燔祭的真正作用了。

神開頭就說,「你這樣獻祭就可以在神面前蒙悅納。」神明明指出了燔祭的功用。人真正照著神所安排的來獻上,除了蒙悅納以外,還有贖罪的作用。這裏所說的贖罪的功用是甚麼呢?以後所提到的贖罪祭和贖愆祭有沒有重複呢?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沒有重複但是又不可把它拿來作贖罪祭。原因在那裏呢?我們以後看到的贖罪祭和贖愆祭,都是非常具體的與實際的罪和過犯聯在一起。犯了這樣的罪,就為著這樣的罪獻祭對付。有了這樣的過失,就為了這樣的過失獻贖愆祭。我們看到末了的兩個贖罪祭是直接的具體地來對付人的罪。但是燔祭裏面所提到贖罪的問題,就不是說到具體的罪,所以在這裏完全沒有看到具體犯罪得罪神的事,只是很籠統地說贖罪,在經文上沒有很清楚說到贖甚麼罪,但是我們從主題上就體會到一件事。因為這個祭是一個尋求神悅納的祭,既然要神悅納,人就不可帶著任何的罪到神面前,不管是大的或是小的,是明顯的還是隱藏的。
 
我們在神面前常常有一個難處,就像大衛禱告裏所提到的,「神呀!求你赦免你僕人隱而未顯的罪」,大衛好像在那裏說有一些罪,是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但實際上已經得罪了神,像這樣的罪當然不是用贖罪祭和贖愆祭來處理。但是在我們尋求神悅納的時候,我們卻是把這些隱而未顯的罪都帶到神面前。人若帶著一些殘疾到神面前,怎樣能蒙神悅納呢?那是沒有條件了,那是不可能的。感謝神!在燔祭裏,它附帶有一個第二作用,乃是叫人的罪得贖出來。叫他們能毫無瑕疵地站在神面前,這樣就蒙神悅納了。
 
所以我們從下文來看,我們就看到這個祭牲很重要了,因為在祭牲其中一個很要緊的條件,就是要沒有殘疾,一點點都不行,掉了一塊皮也不行,就是小到這樣小的掉了一塊皮,就是在皮上有一點疤痕也不行。我們看到那裏的時候,我們再詳細來提。這樣對人來說就非常困難了,我們怎樣可以叫我們成為聖潔沒有瑕疵呢?我們根本沒有這樣的可能。問題就在於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若不能見主,怎能蒙悅納呢?一件一件地串起來,所以必須要解決我們那聖潔的問題,並且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問題,然後我們才有蒙悅納的條件,然後才能真正地蒙悅納。所以燔祭很明顯地給我們看見是一個人尋求神悅納的祭。這一個祭不是為了別的原因,就是要尋求神的悅納。因著這尋求神悅納的同時,或在尋求神悅納之前,這個人是完全承認神的地位,並且也是絕對承認神是配的。
 
承認神是配
 
我們回頭看第二節,「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我們回想出埃及記,摩西頭一次去見法老的時候,他對法老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遇見我們,叫我來向你說,『讓我的百姓去好侍奉我。』當時法老怎樣回答摩西呢?他說,「耶和華是誰?我不認識祂。我不理會祂。」這是人的天性。「耶和華是誰﹖我為甚麼要聽祂呢?」現在有人說「要獻供物給耶和華」,我們就看到這裏有些人,已經勝過了人的天然裏面那墮落的性格。這些人不敢在神面前說,「你是誰?要我來聽你的話。」這些人非常清楚地知道,神就是神,我們要尋求祂,祂是滿有權柄的,祂是至高的,我們要到祂面前去,向祂俯伏,向祂敬拜,尋求祂的喜悅。
 
我們注意,在獻燔祭以前,或籠統一點說,在獻祭以前,人已經承認神的地位了,祂是至高的,是配得敬拜的,完全配得人去尋求祂。所以神說「要從牛群羊群中獻」,他們就真的從牛群羊群中獻,因為他們承認神是至高的,在祂面前所作的一切事都是有根據的。他們存著這樣的心思來獻燔祭,乃是為了要在神面前得著完全的悅納。在燔祭裏所帶出的那贖罪的功用,乃是為要叫那獻祭的人在神面前沒有留下一點給神追討的罪過。
 
燔祭的實意
 
然後我們來看這燔祭的意義,或是說是燔祭的實際。我們可以說燔祭的意義就是尋求神的悅納。這尋求神悅納的實際是甚麼呢?乃是人把自己全然的獻上給神。承認我是屬神的,我是神名下的人,我是毫無保留的把自己交給神。這個是燔祭,完全的獻上,沒有留下一點,完全的獻上。所以燔祭就是羅馬書十二章所講到的「活祭」。我們說羅馬書十二章的「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的那個祭,乃是說人在神面前完全的奉獻,因為人是把自己的身體完全的獻上。
 
我們感謝主,燔祭的實際,乃是人在神面前全然的奉獻。所以我們看到燔祭的祭牲是全然的燒在祭壇上,別的祭沒有這樣的要求。素祭沒有這個要求,平安祭沒有這個要求。贖罪祭是在非常嚴重的情況下才有這樣的要求。若不是很嚴重,很嚴重,影響整個以色列的,都不會要求這完全的獻上。贖愆祭更是不要求全然的獻上。所以我們看到燔祭是唯一的要完全獻上的祭。牛要整個獻上,羊也是要整個獻上,雛鴿一樣是整只獻上去。所以燔祭的實際乃是指著人在神面前完全的奉獻。
 
燔祭的歷史
 
我們用點時間來看看燔祭的歷史。最早獻燔祭的是誰呢?亞伯。他是最早獻燔祭的,那時還沒有燔祭的條例。第二個有記錄獻燔祭的人是挪亞,當然還有其他人,但卻沒有記錄。然後就到亞伯蘭,以後到以撒,雅各,以後就到以色列人。在他們出埃及的路上,他們獻了幾個祭。那些祭都是獻在燔祭的條例傳下來以前。
 
那時的燔祭跟利未記所講的燔祭是不是一樣呢?我不敢說它們是不一樣,但是我也不敢說是一樣的。為甚麼呢?因為當這些條例定下來的時候,我們就看見祭物所表明的訊息。在以前他們所獻的祭,只表達人對神的一個心意,但是他們卻沒有領會和認識怎麼樣才可以讓神真正的悅納尋求祂的人。他們只帶著一個尋求神的心思去獻,但是這些祭物對他們沒有甚麼明確的意義。在利未記裏所提到的燔祭,不單說出他們尋求神的悅納,也非常明確的指明,這個祭物在他們蒙悅納的事上所起的作用,同時也直接指出神悅納人的真正意義,我們看下去就能領會。
 
在亞伯獻燔祭的時候,他只知道要尋求神,他心裏面實在有一個意思,要恢復進到神的面前。他有這樣清楚的心思,所以亞伯獻祭的時候,我們注意聖靈的記錄是怎麼寫的,「耶和華悅納亞伯和他的供物。」我們看到神是先悅納這個人,然後才悅納他所獻的,神是悅納他在先的。但我們必須要注意,神是看見亞伯的心思,並不等於可以解決亞伯和神中間的問題。神覺得這個人對,他的心思對,但是這個人仍舊是在亞當裏。所以不能只有心思就可以解決問題,必須要一個實際來解決人的問題。所以亞伯還是需要獻祭。
 
但是我們肯定亞伯當時的獻祭,並不是因為看見神借著基督所要作的。我們不知道亞伯為甚麼會用獻祭的方法來尋求神,聖經也沒有給我們這樣的啟示。唯一可以作參考的,只有他是聽見父母說,「那時候神用皮子作衣服給我們遮蓋羞恥,不然的話這個冬天我們就不知怎樣過了。」也許他是從這段歷史裏體會到,想到要用羊羔來獻祭。當然這是我們可以作的猜想,但不一定是事實。
 
從亞伯一直到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西乃山以前的以色列人,他們所獻的燔祭在形式上是差不多,但在意義上就有很大的差別。所以到了利未記,就是會幕已經在以色列人中間建立起來,神在會幕裏呼召人來與祂進入交通的時候,神就說,「你們獻燔祭的時候,要這樣作。」
 
獻上燔祭的程式
 
我們開始看神要他們怎樣獻燔祭。頭一件事我們先看的是獻祭的地點,然後才看獻祭的人,然後再看祭物。在甚麼地點獻燔祭呢?「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利一3)我們看見神指定獻祭的地點是在會幕的門口。為甚麼要在會幕的門口呢?不在會幕門口可以不可以呢?我們要澄清一個我們的錯覺,不管是誰,他去獻祭的時候,他不能走進會幕,所有獻祭的處理都在會幕門口以外,頂多只能到門口。那獻祭的人不可進會幕,因為真正的獻祭的事,全是祭司替他來處理,人不可以進到會幕去,所以他就來到會幕門口。因為他不能進會幕,所以他只能在會幕門口。
 
但我們要留意,獻祭的人肉身是不能進入會幕,但是獻祭的人的心思卻是要帶到施恩座那裏。還有,如果那時候,人的靈是甦醒的,當然那時候的人的靈是不甦醒,假若他們是甦醒,他們的靈也要進到施恩寶座去,因為在施恩座那裏才是交通的地方。
 
神悅納人,雖然因著人這方面的缺欠,人不能直接進到神的面前。但是神借著獻祭的事說出神是悅納尋找神的人。所以獻祭的人雖然不能進入會幕,但是借著祭物,他的靈和他的魂都進到施恩座那裏去了。所以會幕的門口,一面說出了人在神面前的地位,另一面是說出了神悅納人的心意。這是一件很清楚的事。我們感謝主,祂說,「若有人要獻祭,他就在會幕門口」那裏來開始處理獻祭的事。
 
獻祭的人要作的—按手 
然後我們就來看那獻祭的人,獻祭的人該怎麼作呢?我說的「獻祭的人」,不是執行獻祭的人,而是起意去獻祭的人,因為執行獻祭的人只有祭司,其他的人都不能作獻祭的事。所以這裏說的「獻祭的人」是指著那個起意要向神獻祭的人。獻祭的人把他的祭物帶到會幕門口,是牛也好,是羊也好,是鳥也好,他都是把這些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在他交給祭司以前,他必須要有一個動作,是不可少的。是甚麼呢?就是按手。這個按手產生很大的作用。
 
我們曉得按手在聖經裏面有好幾種的意義。但是在獻祭的事上,是有它獨特的意義,一般說來,按手有三個意義﹕頭一個是聯合,第二個是祝福,第三個是交通,交通包括承認和接納。
 
在獻祭的事上,按手是表明聯合。在這裏不是祝福,也不是交通,乃是聯合。借著按手來說出一個聯合的事實,就是合一的問題。這一件事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獻祭的人按手在祭牲的頭上的時候,說出這個人跟祭牲聯合成了一個,這只祭牲就是這個人,這個人就是這只祭牲。沒有按手以前,這個人就是這個人,這只祭牲就是這只祭牲。但是在按手以後,雖然他們在人眼中仍是分開的兩個,但是在屬靈的實際裏,他們已經是一個了。像這樣子按手以後,才把祭牲交給了祭司。
 
我們就看到,他不是僅僅把祭牲交給祭司,連同這個獻祭的人也一同交給祭司了。以後祭司跟祭牲所經歷過的一切事,都跟這個獻祭的人發生直接的關係。這個意思就是說,經過按手以後,這個祭牲所經歷的就是這個人所經歷的,這個祭牲所接受的就是這個人所接受的,反正這個祭牲經過甚麼,就等於這個人經過甚麼,因為借著按手,他們已經聯合起來。
 
如果我們單是看這個,也許有點迷糊,你要是把這件事放在基督與我們身上,這件事就很清楚了。我們信主的時候,我們藉著信,就好像當日這個人按手在這個祭牲頭上一樣。我們把主接過來,主也把我們接過去。所以主所經歷的,就成為我們所經歷的,我們所要經歷的也成了主所要經歷的。我們所要經歷的就是神的審判,神的懲罰。因為我們與主聯合了,主就替我們承擔了神的追討和懲治。反過來,主在十字架上所作的,也就是我們所作的。祂既然為我們承擔了罪,祂也代替我們接受了神的審判,神就不再在我們身上追討了,神就不再審判我們。為甚麼?就是因為因信與祂聯合所帶出來的結果。因信進入聯合,就是當年獻祭的人按手在祭牲的頭上所表達的那屬靈的意義。
 
這祭牲在壇上燒去,成了馨香的祭,神悅納了。神就是悅納這祭牲,神從這個祭牲身上聞到馨香。不單這樣,神聞到祭牲的馨香的時候,神也就承認這個人在神的面前也是馨香的。神悅納那祭物的時候,也就是說這一個人一同蒙悅納了,這就是十字架上流出的恩典。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所作的,正是神所喜悅的,因為掛在十字架上的主是神所喜悅的。祂不光是因著祂是兒子,神就悅納祂。神悅納祂乃是因為祂毫無保留的去滿足神的要求。用腓立比書的話來說,祂就是「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存心順服就是神悅納祂的根據。神悅納祂不單是因為祂是兒子,乃是因著祂那毫無保留的順服。所以腓立比書就說,「因此神將祂升為至高。」神把祂兒子升為至高,乃是因為祂兒子的經歷,卻不是因為祂兒子的身份。
 
這給我們看得很清楚了,所以這裏說,「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是非常嚴肅的一件事。如果我把一個祭牲帶進會幕門口,我就交給祭司,我不按手,只說,「這是我名下的,是我帶來的,是我付代價買來的,按手不按手都是我的,現在我把它交給你作祭牲,那獻祭的結果也應是歸給我的。」神就說,「對不起,我在這獻祭身上沒有看見你,我沒有看見你的手按在那裏。」我們就看到按手是非常重要的。沒有這個經歷的就不是你的經歷。我們感謝神,神在這裏給我們看見律法上的獻祭,要「按手」。在新約裏,神給我們看見,人在神面前一切關係的解決和承受,完全是根據人借著信聯結在神兒子的身上。
 
作基督預表的祭牲 
現在我們要來看祭物了。這裏提到有三類的祭物,一類是牛,一類是羊,一類是鳥。鳥有另外的表明,牛和羊有共同的原則。不是隨便牽一頭牛或一隻羊就可以來獻祭,因為能在神面前作為祭物的祭牲是有條件的。如果不照著這一個條件,那祭牲就不能成為神所悅納的。因此,必須要按著神所指定的條件來預備祭牲,這樣的祭牲神就悅納。有甚麼條件呢?為甚麼要指定這些條件呢?我們說,希伯來書是解開利未記的鑰匙,我們從那裏就可以看到,原來所有的祭物,都是在預表神的兒子,預表祂的所是和祂的所作。所以這些祭物的條件就是表明神的兒子。
 
我們看看有甚麼條件。第一,我們看到神所要的是公牛和公羊,一定是要公的。我們很容易就瞭解,為甚麼一定要公的呢?我們先這樣說,一定是要男的,要雄性的。並且它們一定是要一歲的(參利廿三12,18,19)。為甚麼要一歲呢?男的加上是一歲,我們就知道那是明明指出是兒子。不是父親,是兒子,所以是一歲的公牛或是公羊。如果是鳥,就一定要雛鴿(一14)。為甚麼是雛鴿呢?也是因為是兒子。所以我們看當年的條例,神已經非常隱約地在說出,祂將來要用自己的兒子來作那真的祭物。這裏有兩個條件,兩個條件都是帶出兒子。
 
然後,還有一個條件,就是「沒有殘疾的」。牛是沒有殘疾的,羊是沒有殘疾的,鳥沒有提到,但是仍然是這個原則。一頭牛,它很肥美,但是它跟其他的牛打架,在它皮膚上弄了一個傷口,當然傷口還在的時候,這是殘缺,傷口沒有了,但是留了疤痕,還是有殘缺。又比方說,一隻綿羊,它全白的沒有問題,如果它白中帶一點雜毛,雜色的毛,這也歸到殘缺的裏面,不純全。若斷了一隻腳,或是少了一個眼睛,或是身上缺了甚麼,這全叫作殘缺。這裏是說「沒有殘缺」,那就是絕對的完全。用新約的話來說呢,就是完全的「聖潔沒有瑕疵」的。
 
弟兄姊妹,若要在人中間找這樣的人,往那裏去找呢?在牛羊當中去找,也不是這麼隨便就找到,所以那個真正作為祭物的祭牲也不是隨便就選定的。祂是神的羔羊,約翰為我們的主作見證說,「看哪!神的羔羊」。神的羔羊是怎麼樣的呢?祂是聖潔沒有瑕疵,祂就是神的兒子,祂來是要背負人的罪孽。這樣的心思,神就在利未記裏向人發表了。我相信當日的摩西跟以色列人不一定能瞭解這一點,但是他們若是能按著神的話來這樣預備,雖然他們不明白意義,但是因著他們在神面前服權柄,神就遮蓋他們的過犯。
 
我們在新約裏就很清楚的看見,我們的主是神的羔羊,是聖潔沒有瑕疵,毫無皺紋玷污等類的病的,所以祂能作我們完全的代替,祂在十字架上所作成功的救贖把我們眾人都遮蓋了。因為祂是神的羔羊,祂就是舊約所講的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公牛,這樣的一個祭牲是神所悅納的。
 
我們注意第三節,不要讓我們的錯覺誤導我們。「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一3)。這裏所說的「蒙悅納」,究竟是誰蒙悅納?是這個祭牲蒙悅納,還是這個獻祭的人蒙悅納呢?是誰蒙悅納呢?是那祭牲蒙悅納,是這樣的祭牲才可以蒙神悅納。然後因著這個祭牲蒙悅納,就帶出第四節這個獻祭的人蒙悅納。所以「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一4)先是祭牲蒙悅納,這蒙悅納的祭牲的果效就顯在獻祭的人身上。這不就是代贖的亮光嗎?是我們的主在神面前完全的蒙悅納,因此我們借著祂到神面前去的時候,祂的蒙悅納成了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的依據。公牛是這樣,公羊也是這樣,斑鳩和雛鴿也都是這樣。我們感謝讚美神。
 
因此,我們在獻祭的條例上,看見基督和祂的十字架,就是那樣清楚的顯露在我們眼前。我們不能不承認,如果沒有希伯來書,也許我們還是跟以色列人一樣只看見這外面的樣式,而沒有接觸到裏面的實意。
 
基督是給誰殺死在十字架上 
然後我們又看這個祭牲怎麼來獻上,在獻祭的人按手了以後,他要在神面前宰公牛。我們要注意了,不要給我們一些傳統的觀念帶進一些誤導。我們常常以為殺這個祭牲的是祭司,就是人按手以後把祭牲交給祭司,祭司就替他完全處理掉。不是的。你去獻祭,你按手以後,你就要親手殺這個祭牲,殺了祭牲以後才交給祭司。我們留意,這個人不僅是要了這祭牲的命,注意第六節,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我們看到嗎?不單是殺死這個祭牲,還要剝這個祭牲的皮,剝了以後,還要把這祭牲的肉切成塊子。我們要注意,這是甚麼意思呢?我們說我們信主,我們怎樣信?在我們信主的經歷裏,頭一件事就是認識自己是甚麼人,我們是罪人。甚麼樣的罪叫我們成為罪人呢?我們撒謊啦!還有這個,那個啦!但是在神眼中看我們是罪人,不是先看我們的動作,乃是先看我們這個人,神是要我們曉得我們為甚麼會犯罪,乃是因為我們是一個罪人。我們常常以為我們犯了罪,所以我們是罪人。但神說「不是」,剛好是翻過來,因為我們是罪人,所以才會犯罪。在羅馬書七章,就很清楚地告訴我們了,第五章也是這樣告訴我們。
 
現在這個人在那裏殺了一隻羊或殺了這一隻牛。甚麼意思呢?如果這一個祭牲是主的表明,這個獻祭的人下手殺這個祭牲,那是表明甚麼呢?那是表明他在那裏殺害神的兒子。這個是我們應該懂的。如果主不給釘十字架,那誰要給釘?是我們給釘十字架。主不給釘十字架,就是我們給釘十字架。主給釘十字架,我們就不被釘十字架。這樣,是不是主因我們的緣故才給釘十字架?如果不是我這個罪人,我們的主就不會被釘十字架。這樣,釘主在十字架的究竟是誰?把主殺害的是誰?你說是羅馬兵丁,是猶太人。感謝主!主如果把我們放在光中,我們就看見,是我這個人把主釘死在那裏。
 
我們擘餅的時候,有一首詩歌雖然不常常唱,但也會唱。詩歌中說到「主呀!豈是那鐵釘釘你在木頭上?不是,乃是我們的罪把你釘在十架」。我們看,這個人頭一件必要作的,就是他看見是他把主殺害,是我要主死在十字架上,我竟然得罪神,得罪到這個地步。如果我們看到這一點,我們就懂為甚麼在神眼中看人所犯的罪,最大的乃是不信。不是我們日常生活的罪把主釘十字架,乃是我們人的不信、頂撞、拒絕神的這一個罪把主釘在十字架上。這實在是很嚴肅的一件事,在利未記裏,我們的神已經給我們指出新約說得很透徹的那一個罪的問題。雖然那時是很隱藏的,但是那實際卻已經表明在那裏。
 
然後第二件事要作的,就是要剝掉這個祭牲的皮。甚麼叫作剝皮呢?我們要注意祭牲能獻祭的條件,乃是要毫無殘疾,也就是說這個祭牲原來是很美的,這一個祭牲是給人羡慕的,也很給人稱讚的。它憑甚麼能有這些?當然是因著它的肥壯。怎麼曉得它是肥壯呢?就是從它的外形來看到。它的外形給我們接觸到的甚麼呢?就是它的皮子和皮毛了,這就是說到主的榮耀。我們這些罪人把我們主的榮耀剝奪到一個地步,不僅是祂為著我們到地上來的時候沒有佳形美容,不僅是說出祂到地上來的時候是形容枯槁,這都是因為我們,祂才會隱藏了祂的榮美來到人的中間,作一個很卑微的人,作一個被人輕視藐視的人,如同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上面所提到。
 
我們把主的榮耀剝掉,還要把祂切成一小塊一小塊。這一位完全的主,被我們弄到好象零零落落,失去了祂的完全。如果聖靈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到這一點,我們就曉得我們的主為我們作了何等大的事,我們就知道主給我們所帶來的恩典是怎麼樣的恩典。雖然當時這個人絕對不會瞭解這一個,但最少在神的話語裏叫他看見一件事,這一隻祭牲獻上,始終有一個成份是為你贖罪,因為你是一個罪人。
 
我們現在在新約的光中,我們不只看見我們是一個罪人,並且我們看到我們這一個罪人實際的光景和敗壞、墮落的程度,到了一個何等嚴重的地步。我們把主釘了十字架,我們叫主的榮耀完全被抹掉,我們破壞了神兒子完全的形像。人在那裏譏笑祂說,「如果祂是神的兒子,叫祂從十字架下來。」「祂說祂能夠救人,卻不能救自己。」這一切都是把我們的主看成一個騙子。也像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上所說的,「人把祂列在罪犯當中,」這些都是把我們的主弄得殘缺不全。在新約的光中我們看見我們是曾經這樣對待過主,但是我們也看到這個祭牲獻上的時候,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我們在神的眼中成了完全,我們在神眼中成為聖潔沒有瑕疵,這是何等的恩典!這個恩典的光照亮我們的時候,我們就懂得該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理所當然的。這樣把自己擺在神面前,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這是祭牲所表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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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一起看利未記裏的燔祭。雖然我們看燔祭是看得比較詳細,但是燔祭是一切祭的基礎,所以我們能摸到燔祭的原則,也就大體上可以領會其他祭的原則。

若不流血

我們上一次看到燔祭的處理,我們看到按手,要殺燔祭牲,要剝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子,然後就讓祭司放火燒在壇上。現在我們回過頭還要看一些處理。
 
在人按手,殺了祭牲以後,那些血要怎樣處理呢?我們看到在燔祭裏對血的處理是說得非常詳盡。我們慢慢看下去,就會看到神對血的處理有好多種方法。那就是說,血的處理是神看為非常重要的。我們這些在新約裏的人,我們知道血的功效,但他們怎麼也不會想到,血的處理竟然和神的兒子的經歷是完全的連結在一起,他們只知道按著神的吩咐來處理血。我們看三種燔祭的祭牲,就有三種不同的方法處理祭牲的血。我們按順序來看。
 
首先,牛的血的處理是「把血灑在會幕的門口壇的周圍」(5)。特別提到會幕門口的壇,當然這個壇是指著祭壇,不可能是香壇。這裏特別指那是「會幕門口的壇」,明顯是指著祭壇。這裏說到「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弟兄姊妹注意,為甚麼要「灑在會幕門口的壇」那裏?如果我們讀經稍微注意神所用的字句,我們就會瞭解到神在這裏所突出的不是壇的本身,當然是突出壇的事實,但是處理牛的血卻不是突出壇的本身的重要,而是突出壇是在甚麼地方。我們看到一件事,會幕門口是進入神恩典的豐富的起點。可以說這血是開門的血,沒有這血,門是關上的。現在因為這血,門就打開了,人就可以進入會幕,並且更深的進入會幕裏,並且還要更深進入至聖所裏面。
 
在整個記錄的過程裏,起點是會幕的門口。如果會幕門口是關閉的,那人就沒有條件進到神面前。但現在在門口那裏,借著牛的血就把門打開了。門打開了,人就可以進入神的面前去。我們說燔祭是叫人蒙悅納,如果我們沒有進入神的面前,怎麼能說神悅納呢?神悅納那人,那人就可以自由進入神的面光裏。如果那人不能自由的進入神的面光裏,就不能說是蒙悅納;神若沒有悅納他,他不能進入神裏面,連進入院子的資格也沒有。感謝讚美主,祂借著祭牲向我們說出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是祭牲的血把進入神面前的那條路打開。這一點和希伯來書十章所說的非常吻合,那裏說「借著耶穌的血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領我們到施恩座前」。這是牛血的處理。
 
那祭牲若是羊,我們看見血的處理又有些不一樣。如果祭牲是羊,那又怎麼處理呢?頭一件你看到宰羊的地點和宰牛的地點不一樣,然後你又看到羊的血灑在壇的周圍,不再強調那門口,好像人已經進去了,沒有了門口的問題,只是有路程的問題,只是道路的問題,不再有門口的問題。所以我們看到,以羊作祭牲的時候,羊要宰在壇的北邊。我們就問了,為甚麼要在壇的北邊呢?牛是在門口,羊在壇的北邊,為甚麼是北邊?又為甚麼不是在門口?弟兄姊妹讀出埃及記的時候,我們留意到會幕是向日出之地,那就是向著東邊,如果再讀民數記,這件事實就更清楚。會幕的門是朝東的,向著日出之地。在屬靈的意義上好像給我們留意到所有要到會幕裏的人,他們都有這個渴慕。他們渴慕公義的太陽出現,他們好像是在黑夜裏等候,一直朝著東面,等候那公義的太陽的出現。所以神讓他們造會幕和聖殿的時候,都要把羊宰在壇的北面,而不是東邊,因為壇也是朝東的。現在宰羊在壇的北邊,這裏就給我們一些問題。為甚麼是北邊?不是東邊,西邊,南邊?而特別指明是在北邊,神沒有給我們很清楚看到為甚麼。但是我們要留意燔祭的目的,乃是要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當然,耶和華神是根本不受地方來限制的,沒有任何方向的感覺可以限制神,但是神的話在這裏說到一件事,蒙悅納是在耶和華面前,在牛那裏是這樣說,在羊那裏也是這樣說。既然是在耶和華面前,為甚麼不是在門口,而要在北邊呢?弟兄姊妹,我們要留意這一件,在牛那裏表明的是人找到蒙悅納的路的門。現在羊作祭牲所顯明的,就不是得著那個門,而是要得著那一條路。
 
你進了門,還要有一條準確的路。當然,如果你要選準確的路,就一直朝西跑就對了,因為門口是朝東的,那祭牲所進的門就在西邊,那就是一直往前走就是了。但是弟兄姊妹我們要記住,在我們的眼見裏,神施恩座是在西邊,但是這一個安排,神的心思乃是要人注意,人必須在神的面前。神是不是在西邊?如果從眼見的事物來說,神好象是在西邊。因為祭牲所見的是在西邊,神坐在西邊,約櫃也在西邊。但是弟兄姊妹們,神要讓祂的子民留意,神究竟是在那裏。當然神是不受地域限制的,但是站在地這個地位上,對人來說,那就有方向的觀念了。站在地的地位上,神的座位究竟是在那裏?你說聖經裏沒有明顯地告訴我們,我們怎麼能知道?
 
弟兄姊妹必須注意這一點,這個東南西北的方位完全是根據地的地位而確定的。有一個事實很希奇,如果站在地上面來看天,所有你看見的事物的位置都不斷地改變,因為地的本身的轉動,造成了和宇宙中間別的事物不斷在變動他們彼此間的方位上的感覺。但是有一件事真希奇,無論在地上跑到甚麼地方,有一個東西是不改變的。
 
如果我們年少的時候參加過童子軍的活動,你一定知道怎麼辨別方位,特別在晚間怎麼去辨別方位,就是憑著北極星!不管你跑到甚麼地點,北極星都在正北。儘管人轉移位置,它都是不動的。這個現像很希奇!北極星一直就在正北。為甚麼它不動呢?那我們要回到創世記第一章,神在天上安排了許多光體。作用在那裏?天上的光體的作用乃是「定節令,日子,年歲」。還有一樣你要注意那裏怎麼說?「作記號。」作記號就是叫我們知道有一些記號來確定方向。現在那北極星是不動的,但是為甚麼神不造一個東極星?叫它在東邊不移動呢?神偏偏造記號在北邊呢?我們不知道實際的原因。但是神給我們有一些參考的經文。那參考的經文怎麼說?我們先看神把北極星放在北方,那是約伯記二十六章上面的一段話。我們先看這一個,再看別處的經文,我們才有一些體會。約伯記二十六章第七節,「神將北極鋪在空中,將大地懸在虛空;將水包在密雲中,雲卻不破裂。遮蔽祂的寶座,將雲鋪在其上。」弟兄姊妹,我們看到甚麼東西?神把北極鋪在空中,把大地懸在空中,然後把水包在密雲裏,雲就不破裂,來遮蔽祂的寶座。啊(弟兄姊妹這真希奇,你說若以地為立腳點,神的寶座是在北方的極處嗎?當然單憑這個地方,我們是不能下結論的。但是卻已經給了我們一點提示。
 
然後請弟兄姊妹看一下詩篇四十八篇,你留意一至二節,「耶和華本為大,在我們神的城中,在祂的聖山上,該受大讚美。錫安山大君王的城,在北面居高華美,為全地所喜悅。神在其宮中自顯為避難所。」這裏說到神的城,說到神的聖山,當然這些都是當時寫詩歌的人用以色列地作為立腳點來說出這些事。但是以色列做立腳點也就等於以地為立腳點,因為在這裏不是說地上的事,是說到神所居住的住處的事。這個城在那裏?這個宮在那裏?他訴說是「在北邊居高華美」,在北邊。弟兄姊妹,如果我們把這裏跟約伯記那裏所說的,兩處合起來思考,我們大概已經有了一個概念。如果以地為立腳點,那麼神就是在北邊的極處。我不曉得現在哈伯天文望遠鏡使用了以後,在北方有沒有新發現,盼望以後那些人能把觀察到的結果告訴我們。在沒有哈伯望遠鏡以前,天文學家觀察到一個很特別的現像。整個天空密密麻麻都是星,唯獨在正北方一直就是一個黑暗帶,沒有像其他地域一樣密密麻麻都是各種各樣的星。那個現像也是很奇怪,如果用哈伯天文望遠鏡觀察結果也是這樣,那麼這一點就更值得我們留意了。
 
把這些資料合起來,我們大概就能有一點概念了。為甚麼羊要宰在壇的北邊?弟兄姊妹,千萬要記住,「耶和華面前」這幾個字是關鍵。耶和華在那裏?如果你進到至聖所裏說,「耶和華面前」就是施恩座。但是在整個宇宙來說呢?神究竟在那裏設立祂天上的寶座?雖然我們不敢確定說一定是這樣,但是這個參考是很有意義的。所以宰在壇的北邊,乃是從實際的那方面來帶出「耶和華的面前」,因為耶和華的寶座是在北邊。我們感謝神,祂在這裏提醒我們獻祭的人,一切對神的尋找,必須是尋找在祂的面前蒙悅納。在甚麼地方叫人看到神悅納呢?在會幕門口,在壇的北邊。會幕門口是起點,壇的北邊是實際。
 
我們感謝讚美神,神借著這些的安排,叫我們看見雖然是外面作的事,但是如果人只是作在外面,已經是按著條例的要求做到十足了,但在神的面前,並沒有蒙悅納的那個結果,因為神不僅是看人的動作,神還看人裏面的實際。我們看以賽亞書第一章,這個事實就非常明確了。
 
我們看看以賽亞書第一章那裏怎麼說呢?第十一節,「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我不能容忍。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裏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放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弟兄姊妹,這一段的話就說出,神儘管在舊約的日子也不是看人在外面的動作,神是看他們裏面的實際。如果他們裏面的實際是不對,外面所獻的祭也沒有任何作用的。因為神要求獻祭的人所作的是直接作在神的面前。因為人要蒙悅納,他必須能到神的面前,如果他們不能到神面前,他們根本就沒有蒙悅納的條件。牛也好,羊也好,他們的血都在門口,在壇的周圍,那就說出血的保護。
 
再說那些作祭物的鳥,也是要把它的血灑在壇的旁邊。為甚麼不灑在周圍呢?這是實際問題,鳥並沒有許多的血。雖然沒有很多的血,鳥的血也必須和壇發生關係,所以也要灑在壇的旁邊。現在我們來說,血是一個保護。甚麼保護呢?弟兄姊妹記得我們讀《出埃及記》的時候,讀到壇的功用,我們不能只看一面,必須看兩面,因為只看一面,就只看到壇是一個贖罪的地方,而人在壇那裏獻祭就蒙赦免,所以壇是神恩典流出的地方。當然這個是對的,但壇的功用卻不止這個。因為神的恩典流出以前,神的公義必須滿足,如果神的公義不滿足,恩典就沒有出口。神的公義滿足了,恩典就有了出口,所以我們讀造會幕的經過,我們還記得說到壇的時候,一面說壇是公義審判人的地方,一面是說那是蒙恩的地方。現在我們要注意,神公義的審判是在那裏執行,人蒙恩的地方也是在那裏。
 
血的保證
 
人怎麼能得著一個保證說,神的公義審判不再追討呢?我們都知道是主所流的血。你說,主所流的血就是那個保證嗎?對,主的血就是保證。所以神是看人有沒有血,逾越節神的使者就是看門口有沒有血,有血,神就可以接受這個人,沒有血,祂就不能接受這個人。主是永遠生命的主,所以祂流的血也帶來永遠的果效,我們的主只要一次流血,就完成神整個的救贖工作。但是在舊約的時候,他們怎麼能知道,神的羔羊所流的血帶來這一永遠的果效?他們憑甚麼作把握,他們在神面前,神不再追討呢?主知道人心裏的想法,人很怕失去了保證,神說,把那些祭牲的血灑在壇的周圍。血在壇的周圍,神看到那祭牲的血,神就不再追討。
 
弟兄姊妹,我們感謝神,我們看到無論是大、中、小的祭牲,它們流的血一定和壇發生關係。跟壇一發生關係,神的恩典流出就有了保證。我們感謝讚美主,我們讀希伯來書的時候,越讀越喜樂!因為在那裏一再說到我們的主一次獻上自己,就完成完全贖罪的工作。說到我們的主一次的流血,就帶出赦罪的恩典。不像在舊約裏,每年都要獻同一的祭物,並且祭司在獻祭時,還要先為自己的罪獻贖罪祭。我們特別想到壇上面的血跡是沒有過去的,就像在會幕裏面彈在幔子上面的血跟施恩座上的血,一次彈上去,就一直留在那裏。
 
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一個姊妹前幾天跟我說,她說,「彈血在那裏,那裏不是髒死了?而且不是一次,而是天天的在那裏灑,那不是很髒嗎?」那就要看我們用甚麼眼睛來看這件事了。如果用屬地的眼睛來看,的確是髒得要死。祭壇還好,因為祭壇燒的火是不熄滅的,可以把血燒幹了,不擦掉也沒有問題。但施恩座上的血呢?幔子上的血呢?施恩座上的血沒有火來燒,也沒有人去擦掉。幔子上的血一彈上去就給吸進去了,你說把那個幔子弄到滿是血跡,也是髒死了。
 
弟兄姊妹,我提到這一點,乃是讓我們留意屬靈的看見和屬地的看見。屬地的看見是人的眼睛看見的,屬靈的看見乃是神自己看見的。弟兄姊妹,我們要是從人的眼睛看來,血跡實在是髒死了,但是在神的眼中再沒有一樣比祭牲的血更美麗。美在甚麼地方?你說,一點也不美。你不要說那血,就是獻祭的事也是難看死了。弟兄姊妹千萬記住,獻祭不是燒烤,燒到熟了就可以拿來吃,而是燒成灰。弟兄姊妹來看看,看看那肉在火上被燒成焦炭再燒成灰,氣味是如何?難聞死了,但在這裏神說是「馨香之祭」。這又是回到屬天的看見和屬地的看見去,再沒有祭牲給燒成灰的那種氣味叫神更滿足了!神看那血很美麗。神看那燒成灰的氣味很馨香。原因在那裏?原因乃是在照著神的形像被造又墮落了的人,借著這些獻祭的事得以完全的給挽回過來。這樣的挽回,是叫神最滿足的。所以在獻祭的事上,已經在操練我們究竟用甚麼眼睛來看神所作的事。
 
完全燒在壇上
 
我們又回到燔祭的本身,那燔祭不管是羊也好,牛也好,鳥也好,它是完全地燒在壇上的,一點也不剩下。平安祭可以剩下一點,贖罪祭也可以剩下一點,只有很特殊的贖罪祭不能剩下一點,我們看到贖罪祭的時候再說。但是燔祭毫無例外的完全燒掉,那是說出甚麼?
 
我們要看兩面。一面,我們是看主為我們所作的,我們用簡單的一句話來說,祂沒有留下一樣好處不給我們,祂完全給了我們。那最好的是甚麼?乃是主的自己,祂完全地交出來給了我們。我們感謝主,從主那裏看這整個的燒上,弟兄姊妹留意,祂真的沒有留下一樣好處不給我們。大衛從啟示裏面看到就寫出來,「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沒有留下一樣好處不給我。大衛在啟示裏看見的是主,我們的經歷都是享用這一位主,從救恩開始,從贖罪開始,從生命開始,一直到那一天與主同坐在寶座上。我們實在能看見一件事,主所有的就是我們所有的,主沒有把一點留下不給我們。祂把祂自己連同祂的所有全給了我們,所以才有主的話那樣清楚地說,「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約壹三2)。主的話是說得那麼準確,「神本性一切的豐富,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你們在祂裏面也得了豐盛。」(西二9~10)我們感謝讚美主,從主這一面來看,祂把祂自己完全給了我們。
 
從另一方面看,就是尋找神的人的那一面,我們也可以看到,這是完全的豐富。一個尋求神喜悅的人,他必須要看見,我們若要尋找神的喜悅,我們也必須要像祂的兒子一樣不保留自己,把自己完全的獻上。把主權交出來給神,整個地把自己放在神的手裏,我們也提到了羅馬書十二章所說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的那一件事。我們感謝神,我們稍微看到這一點,我們就懂得了,我們要尋找神的喜悅,要討主的喜悅,你不能為自己保留甚麼。弟兄姊妹要看到,一點點的保留就叫我們蒙神悅納的事情產生一個破口。
 
那祭牲的內臟要洗乾淨。這個說到完全沒有殘疾,就是外面看來完全,也要裏面乾淨,這就是說到我們的主裏裏外外都是乾乾淨淨的,這樣補充一下就算了。
 
認定主是配
 
一個有趣的問題,主在這裏提到三種的祭牲,這三種祭牲帶來蒙神悅納的果效都是一樣的。不會因為你獻的祭是牛,所以蒙悅納就大一點。因為是鳥,蒙悅納就少一點。沒有這樣的事。弟兄姊妹,注意第一章最末了的那兩句話,「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對牛、羊、和鳥都說同樣的話。牛在神的面前是作馨香的火祭,羊和鳥都是馨香的火祭。那蒙悅納的果效一點沒有減少,不因祭物的大小,價值的高低而有所變動。
 
為甚麼神安排這幾種祭牲呢 ? 在燔祭裏就沒有說到原因。但是在贖罪祭裏,特別是贖愆祭,就說得很清楚。如果你不是富有,你在生活上有缺乏,你沒有辦法獻上一頭牛,也沒有辦法獻上一隻羊,那你就可以獻雛鴿,可以在樹林裏捉斑鳩也行,甚至連捉斑鳩的時間也沒有,那就拿一點麵粉來就好了。弟兄姊妹可以看到,這樣的安排完全是神體貼人而作的。如果全都是要牛,貧乏的人就不能有蒙悅納的條件了。就算是羊,也許也有不少的人連羊也獻不上。但感謝主,祂向人打開祂悅納的門,只要你心裏是尋求悅納,神就給你看見有路可以走。這是神的體恤,這是神的憐憫,也是神對人的同情和體貼。
 
但問題就來了,既然不管是那一種的祭牲,帶來的蒙悅納的果效都是一樣的。我是百萬富翁,但我是守財奴,我說既然鳥也解決問題,我就拿鳥去就可以了。這可不可以呢?在條例是可以的,在實際上就沒有果效。為甚麼?原因就是說,他並不是感覺神的恩情寶貴,他不過是要應付一下,他向神是沒有心的。一個在神面前沒有心的人,作一些神要人作的事,作了也等於沒有作。我們常常說到神兒女們在財物上的奉獻,如果不是從裏面覺得要這樣向神來表明你對祂的尊重和敬愛,你作得不甘心,不情願的,那你不要作,因為作了等於沒作。主在這裏給我們看得很清楚。
 
但是反過來看,有一個人,他並不富有,但他認識神的寶貝,神配得敬拜,按他的實際來說,他只能獻一對雛鴿,但是他想到神向他毫無保留地交出了祂自己,神對他的價值很重要,而且是重到無限量的,我怎麼可以這樣對神?雖然我不夠條件來獻一隻牛,但為了討神的喜悅,我寧願辛苦一點,勤勞一點,我要向神起碼獻一條羊。弟兄姊妹們,有人真有這樣的心思,你就看到神不能不悅納這個人,剛才我們交通到這三種祭物的效果,不就是路加福音裏,我們的主坐在庫房裏看那些人怎麼奉獻的那一段歷史嗎?許多富有的人投了很多的錢到箱子裏,主沒有說話。等到一個窮寡婦把兩個小錢擺進去,我們的主就大大的稱讚。人就不明白,兩個小錢就值得這樣大大的稱讚?那些把大批的錢放上的,怎麼主一句話也不說呢?主自己解釋給門徒聽,他們擺上的是他們有餘的,這個窮寡婦擺上的卻是她的養生之物。因為她尊主為大,她完全忘記自己,奉上她的所有。
 
弟兄姊妹,在奉獻的實際裏,神怎麼來看人的動作?神不說看我們交出了多少,而是看我們為自己留下了多少,這是神的觀察。不錯,你獻雛鴿,神也悅納,兩個雛鴿也帶來蒙悅納的果效,但問題不是出於祭物,是你怎麼認識神的作為和恩情。感謝和讚美主。
 
主釘十字架的啟示 
牛、羊的處理,我們也說過了,但鳥的處理還沒有提到,鳥要怎麼處理呢?第十五節,「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揪下頭來,把鳥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也要把鳥的內臟除掉丟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 (15)弟兄姊妹要看「倒灰的地方」,甚麼是「倒灰的地方」?倒灰的地方是獻祭完了以後,灰不能留在祭壇裏,要把灰倒到壇東邊的地方,這只是燔祭倒灰的方法。如果是贖罪祭,那灰還不能倒在營裏,還要倒在營外,但不管是倒在營外和壇旁,灰就是神追討的結果,這結果是祭牲為我們承擔的。所以這是給定罪的記號,我們要注意這一點,一切裏面髒的東西也是放在這裏,那是指接受定罪而說的,承認我們在神面前是應該給定罪的。我們感謝神,因著祭牲的承擔,我們甚麼也不必再作,神就悅納了我們。
 
然後這鳥不是切成塊子,因為太小不能再切。但是,處理鳥就有一個特殊的指定,要抓住鳥的兩個翅膀,把它撕開,但不能撕斷。弟兄姊妹,你們看看把鳥這樣撕開,你看到鳥的形狀就是甚麼?這是一個人釘在十字架上的形像。鳥的腳應當垂下來,翅膀是兩邊張開的,頭是給揪斷而下垂的那樣子,那不是一個釘在十字架上人的樣子嗎?三個祭物,說出我們的主如何交出了祂自己,主是這樣地把自己交出來,我們就毫無保留地給神悅納了!
 
還剩下一樣要和弟兄姊妹提一提,第六節說「祭牲的皮要剝開」,但這皮是不燒的,我們說皮是祭牲榮美的記號,現在剝下來了的皮是怎麼處理呢?這個皮要歸給執行獻祭的祭司,在第七節就可以看到這事。我們就注意,在燔祭裏,如果我們只有看見祭牲,沒有看到祭司,那麼我們所看到主的所作還不夠完全。因為我們的主是祭牲,但祂同時也是祭司,祂的獻祭乃是把祂自己獻上,所以這祭司也很重要。祭牲的皮,歸給獻祭的祭司。我們看看經文,第七章第八節,「獻燔祭的祭司,無論是誰奉獻,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為甚麼神把燔祭牲全都燒上,只留下皮,而皮又給了祭司呢?如果我們沒有看見主,我們就不知道這是甚麼意思。我們若是看見主,我們就看到這個意思了。神借著主獻上祂自己,就顯明祂的所是是如何榮耀和尊貴,也就是說出我們的主是配得一切的榮耀和尊貴,因為藉祂獻上自己叫神的救贖的旨意完全作成。所以這祭牲的皮就歸給那獻祭的祭司。
 
我們讚美感謝神,如果我們在這些條例裏,不是只看見條例,而是透過條例看到我們的主,我們都要俯伏敬拜,特別是在擘餅的時候,在主面前毫無保留地俯伏敬拜說,「主,你是神的羔羊,你配得一切的尊貴和榮耀,你實在是配,因為你用你自己的血從各方各民各族中把人買出來了,叫他們歸於神,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弟兄姊妹,我們看到救贖是把我們帶到這樣的一個地步,叫我們歸於神,叫我們作一個侍奉神的人,叫我們與主一同作王。我們在這裏看到我們的主,我們怎麼能不向祂俯伏敬拜?我們只能向祂俯伏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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