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5日 星期四

基督教與天主教的不同

(作者:陳終道牧師)

    許多人以為天主教和基督教沒有甚麼分別,甚至基督教範圍內的基督徒也有同樣的看法,以為兩者之間非常接近,也有許多人以為基督教是從天主教分出來的新教,這種思想和看法是錯誤的。他們只注意到馬丁路得的改教運動產生了基督教,完全忘記自從耶穌降世一直到使徒時代,基督教便己經存在。天主教是使徒以後基督教日趨腐化的產物。事實上,在第四世紀羅馬王君士坦丁統治之前,在基督教裏絕對沒有教皇這一種位分。並且在第七世紀的初葉各教會才同意教皇作為教會中看得見的元首。所以我們縱使按最保守的講法,在第四世紀初葉以前根本就沒有天主教,因為天主教最大的特點是有教皇,基督教乃是早在基督時代便開始存在的了。

  基督教和天主教在信仰上是絕對不相同的。宗教是講究信仰的,不講信仰的不是宗教。基督教的信仰和天主教的信仰有甚麼差別?本文限於篇幅僅列舉十點以為參考:

一.教皇

  天主教以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十六至十九節為根據,認為彼得為教會第一任教皇,這是十分牽強而且不成理由的。他們的根據是以耶穌曾對彼得說過這樣的話:“……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耶穌在這裏所說的,“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的磐石是指彼得本身抑或是指彼得的信仰──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我們暫且不談原文的爭論。但不論“這磐石”是指彼得本身,或是指彼得所承認的信仰,和教會中有教皇的位分都是毫不相干的。相反的,耶穌明明教訓門徒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一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25-28)所以天主教有教皇的設立是與聖經的明文直接衝突的。

  天主教傳說彼得在主後四十二年到六十七年這二十五年中在羅馬作教皇,這是完全沒有聖經或歷史根據的,而且在這些年間彼得是否到過羅馬也沒有聖經的記載。保羅在主後五十六年左右寫信給羅馬教會,曾經向二十七位信徒問安,卻沒有提彼得的名向他問安,倘若當時彼得是在羅馬,保羅是沒有理由不問彼得的安;因為彼得在他的書信中稱保羅為“親愛的弟兄保羅”,保羅又曾在羅馬寫過六封書信給其他各地教會,六封書信沒有一封提過彼得的名字。天主教竟認定彼得是第一任教皇,又擅自定了條例以為教皇必須有人承繼。他們認為教會必須有看得見的元首,既然彼得是第一任教皇,就當有繼承的人維持他的職位;可是他們不能在歷史上找出第二任教皇的記載。既然世上沒有第一位的教皇,當然沒有繼任的教皇了!所以羅馬教記戴他們歷代的教皇歷史時,從彼得以後到羅馬教成立之間,好些“教皇”都沒有史實可記,況且使徒中最後離開世界的是使徒約翰,倘若教皇是應當有人繼承的話,使徒約翰理當是最合適的人選了。可是年老的約翰在他的書信中沒有半點吐露他是教皇,只稱自己為長老,反而在他所寫的啟示錄中,極力高舉耶穌基督為萬主之主,萬王之王。

二.拜馬利亞

  天主教敬拜主耶穌也敬拜馬利亞,甚至高舉馬利亞過於神和主耶穌。他們認為馬利亞是永遠童貞的女子,在生了主耶穌後沒有和約瑟過夫婦生活,馬利亞是耶穌的生母,耶穌既是聖子,馬利亞便是當然的聖母。人要向耶穌求甚麼,應先向馬利亞求,通過她的代求,必能蒙應允,如此便把馬利亞視為人與耶穌之間的中保。把馬利亞的地位抬高,實際上便是貶低耶穌中保的地位,這種講法違背聖經的真理。

  1. 聖經記載的馬利亞是約瑟的妻子,在馬太福音第一章明載天使吩咐約瑟把她娶過來作他正式的妻子。在第一章的末了一節如此說:“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他生了兒子。”小字註明“有古卷作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這一節經文很明顯給我們看見約瑟娶過馬利亞以後,並沒有親近她,但等她生了耶穌以後才過夫妻生活。

  2. 馬可福音第六章三節記載耶穌還有許多兄弟姊妹,耶穌本鄉的人議論祂的時候說:“這不是那木匠麼?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麼?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裏麼?可見馬利亞除了生耶穌之外,又生雅各、約西、猶大、西門和耶穌的妹妹們,倘若約瑟沒有和她親近,她怎樣會再生這些孩子呢?難道約瑟娶了這個妻子以後,卻另外再娶?既有妻子卻又另娶,豈不是犯姦淫?另娶之後,如何處置髮妻?無法自圓其說。

  3. 按聖經的記載馬利亞和主耶穌除了在肉身的關係是母子以外,她便和其他的信徒一樣只是一個人而已,如使徒行傳第一章第十四節記載馬利亞和其他一百一十九名信徒一樣的向主禱告,馬利亞和普通信徒只有一樣不同,就是她把身體獻上被主使用,讓主道成肉身到世上來。

  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二章五節說:“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注意:“只有一位”,不能在基督以外另有一位中保,這一點明明違背聖經。倘若馬利亞或是其他去世的聖徒能代信徒轉達禱告的話,便是說他們也是信徒和主耶穌之間的中保,聖經完全沒有這樣的記載證明基督之外另有中保。

三.敬奉偶像

  天主教是敬奉偶像的宗教,基督教則是完全拒絕偶像的。照毛勞主教所寫的“我的公教信仰”中曾論到每一位天主教徒最少要供奉聖母像和耶穌受苦像。除了向上述兩像敬禮外,還主張信徒要向一些聖徒的像敬禮。他們稱對神行的禮是“崇敬之禮”,對聖徒像則是“敬禮之禮”,不是要拜聖人,乃是表示尊敬而已;因為聖人是天主的朋友,我們理當向他們敬禮。這便和聖經的明訓有衝突。十誡的第二誡是這樣:“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又羅馬書第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中說“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天主教對偶像行敬禮,明明違反了聖經的教訓,聖經叫我們不可事奉偶像,不可把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基督榮耀的形像不是人心所設想的偶像所能代替的。

  天主教解釋說他們不認為那些像為偶像,所行的敬禮不過對聖人表示尊敬之意而已,這是取巧的說法,實際上和敬拜偶像是沒有分別的。照聖經的話,我們就算敬拜耶穌的像也不對的,何況敬拜馬利亞及其他聖人的像呢﹖天主教徒常站在教堂內外的聖徒像前唸經敬禮,實際上取代了對獨一神的敬拜,否認對像敬禮是“最高的敬禮”是巧辯而已。

四.聖經與遺傳

  毛勞主教在“我的公教信仰”第一冊論到公教和聖經那一章中有兩小段的話說“只有聖而公教會從天主獲得解釋聖經的權力,任何人不可作與聖而公教會的傳解相反的解釋。”另一段又說:“聖經中並沒有完全包括了為救靈魂而必須的全部真理。”舉例來說,天主教徒必須守主日才能得救,但是在全部聖經中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找不到一句確定必須善守主日的誡命。

  這兩小段話可說是天主教對聖經的主要看法,一方面他們認為聖經沒有包括整個救恩真理,換句話來說在聖經以外教會仍可以從神另得啟示,指示人如何得救。他們不但不根據聖經並無記載人必須守主日才可以得救,以說明守主日不是得救的條件,反而憑天主教會定規了要守主日才能得救,而斷定了“聖經不是包括救靈魂的必須全部真理”!真是本末倒置,是非顛倒。由此可見天主教把教會的權力放在聖經之上,以為聖經的真理還不夠完全,從而擅自定規各種誡命。

  請看聖經如何指出他們的錯誤來:啟示錄第二十二章第十八至第十九節說:“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豫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豫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從啟示錄的末了給我們看見神的啟示已經完全,人不能再在聖經以外加增甚麼啟示,教會無權力設立聖經以外的真理,只可以照聖經真理來定規她的原則,指導信徒在信仰上和生活上實行真理。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三:15-17)

  注意:提摩太是從小明白聖經,不是作傳道才明白聖經的,乃是在他還是一個猶太教徒,沒有遇見保羅以前,已經明白聖經。可見早在使徒時代人人可以閱讀那些遠較新約難明的舊約聖經,任何基督徒可以藉著聖靈的教導領悟聖經的話,絕不是只有神父或聖品人才可以明白聖經的。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換句話來說,只有神默示的才是聖經,只有聖經才是神的啟示,人不能在聖經以外說他得了神的啟示。主耶穌在約翰福第五章第三十九節說:“你們查考聖經(小字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可見基督徒是應該查考聖經的。

  在舊約,摩西勉勵以色列人要殷勤把神的律法教導他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帶在額上為經文,可見普遍的人當讀聖經而明白聖經。

  使徒保羅稱讚庇哩亞人比帖撒羅尼迦的人好,“因他們甘心領受這道,天天查考聖經。”(徒一七:11)可見照聖經的記載,每一個基督徒應該讀聖經。

  為甚麼天主教說聖經並不包括整個救恩真理﹖因為他們有許多規條是沒有聖經根據的,是受異教影響加上去的,而且教會的權威實際上高過聖經。

五.大小罪與煉獄

  天主教把罪分成大罪和小罪,大罪即該死罪,使靈魂死的罪,小罪就是不致於死的罪。“我的公教信仰”第二十章說:“大罪也稱為死罪,因它奪去成聖的恩寵,……褻瀆聖神,殺人,縱火,搶劫,姦淫等都是大罪。小罪即可赦免之罪,意即易得赦免的罪。如不忍耐,小過錯,不關重要的謊言等。”在“我的公教信仰”第二十七章又說:“在不大重要的事上犯了罪,便是小罪,或者有時雖在重大的事件上犯罪的人並未想到事情的重大,或未完全同意所犯的罪仍是小罪,如某人偷了一隻鑽石戒指,原意以為只是假造膺品,那他所犯的罪便是小罪。”他們認為大罪必須藉著聖洗,告解、聖事才得赦免,小罪使人失去神的恩典。人若犯了小罪,還未做補贖的工夫便死亡,他的靈魂會下到煉獄,要遲一些時才能進天堂。這些教訓完全沒有聖經的根據。聖經對罪雖有輕重之說,對赦罪之道卻沒有大小之別。天主教以無關重要的謊言是屬於小罪,但聖經怎樣論到謊言的罪呢﹖聖經說:“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二一:8)請注意這裏說“一切說謊話的”沒有說是緊要的或是不緊要的謊言,顯然聖經認為一切說謊話的都該滅亡的。謊言的罪不是小罪,和其他使人滅亡的罪同樣是大罪,主耶穌說:“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一六:10)。聖經論到人因罪而滅亡的時候,沒有分大小罪的。“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又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虧缺了神的榮耀”包括一切罪。

  至於人死先到煉獄,為仍在煉獄之親友多做功德,可使他們早升天堂,與佛教的念經、做法事來超度死人極為接近,與福音真理背道而馳。

六.神父赦罪

  天主教對信徒犯了罪認為當向神父告解,藉著神父的宣告才得赦罪。他們主要的根據是在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耶穌對十二門徒所說的話。但十二門徒之中沒有一個是神父。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二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的應許是為著向外傳福音用的,卻不是說門徒自己有赦罪權,或說信徒當得著他們的赦免才算得赦罪,使徒行傳第八章使徒彼得遇到行邪術的西門,他企圖向彼得買按手在人身上而賜下聖靈的恩賜,彼得對他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你在這道上無關無分,因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請注意下面一節)你當懊悔你這罪惡,祈求主……叫你們所說的,沒有一樣臨到我身上。”請注意西門是在主的道上無關無分的人,卻希望彼得求主使他不致於受刑罰咒詛。彼得告訴他,你當懊悔這罪祈求主。彼得要他自己祈求主,不是求彼得的赦免。此外,在使徒行傳第五章,彼得曾使亞拿尼亞和撒非拉在眾人面前死亡,保羅在第十三章使以呂馬瞎眼,他們運用的都是屬靈方面的權柄,不是因為他們有一個特殊的地位,人家便都得來向他們認罪,乃是他們自己有那種靈性的程度,便按他們的信心運用屬靈的權柄。他們照神的旨意咒詛甚麼人,甚麼人便受咒詛,但現今的神父並沒有彼得保羅的屬靈權柄。彼得保羅運用這些權柄的時候,也不是要人向他認罪,乃是行出懲罰性的神蹟來。聖經也沒有給我們看見信徒要向古聖徒認罪的例證。使徒約翰在他的書信中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要信徒向義者耶穌基督認罪。約翰壹書第一章第九節: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撒該悔改的時候,是向主耶穌認罪還是向使徒認罪﹖在主十字架旁的強盜並沒有向神父告解,更沒有從神父得著赦免的憑據,耶穌卻應許他當天便可以和祂在樂園裏了。

七.聖體和彌撒

  天主教根據耶穌和門徒最後晚餐所設立的聖餐禮儀所說的話:“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這是我立新約的血,為多人流出。”因此他們認為聖餐的餅和葡萄汁經過祝福之後,便變成真的耶穌的身體和耶穌的血,而且還有耶穌的人性和神性隱藏在餅和杯裏,這就是天主教變質不變形的講法。並進而推論說,既然杯和餅經過祝福而成為主耶穌的聖體,餅和杯的任何一部也包括了耶穌基督的靈魂和神性人性的全部。在“我的公教信仰”一書中論及聖體還有以下的話:“念了聖體經,祭台再沒有餅和酒的存在,因為餅酒變成了耶穌的聖體聖血,但是餅酒的形像卻還存在,所謂形像便是餅酒的顏色滋味軟硬、大小、輕重等,祝福過了的聖體,就表面與原有的麵餅完全一樣,口味感覺也和原餅完全一樣,但是它己經不是麵餅,因為它整個的本質已經變作耶穌的聖體。”又說:

  “另外任何一部分麵形和任何一滴酒液內都有整個的耶穌存在,麵形可以剖分,耶穌的聖體卻不可以剖分。原是完整地存在每一個最小的部分中。”另一段又說:

  “耶穌既然確實在聖體中,我人該怎樣恭敬聖體﹖”

  “我人恭敬聖體當如對天主本身一樣的恭敬朝拜。”

  “祭台上的聖龕中幾時供有聖體,前面使用繡簾掩任,並燃著一盞常明燈,我人在進堂和出堂的時候,常該向聖體曲膝請安,用表朝拜。”又說:

  “為要表現我人愛慕耶穌和感恩的摯情,每天可以進堂拜聖體、望彌撒、領聖體。”

  所以有些虔誠天主教徒的家中設有耶穌的像,也有“常明燈”;因為有耶穌的聖體在其中,要經常朝拜。由於天主教相信祝福過的酒和餅就是耶穌聖體本身──真正的耶穌,所以他們經常舉行彌撒,把隱藏在酒和餅的耶穌當作祭物再次的獻祭給神來為人贖罪,他們每一次這樣舉行彌撒,就是多一次把主耶穌重釘在十字架上,所以天主教舉行的彌撒和基督教守聖餐有不同的意義。天主教的彌撒是要將耶穌再獻給神為人贖罪,使人得赦罪;基督教的聖餐是要記念主在十字架為我們受苦所付救贖之功,是記念的性質,而天主教乃是朝拜之意。

  當逾越節的那一天晚上,主耶穌拿起餅來說:“這是我的身體,你們拿來吃。又說,這是我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當主耶穌把餅和酒遞給門徒的時候,是否這餅和酒正式變成主耶穌的身體﹖其實耶穌那時還站在他們面前,餅和酒都沒有變作另一個主耶穌的身體和血,天主教就是這樣咬文嚼字地按字面強解了聖經真理。

  主耶穌曾說我是葡萄樹,祂沒有真的變成葡萄樹。主耶穌說我是門,也沒有真的變成門。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很明顯說明耶穌所祝福的餅和酒是表明主的死。請看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二十六節:“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並沒有說這餅就是主的身體和主的血,乃是要表明主的死。天主教把充滿記念基督的愛和代死意義的儀式,作為信徒敬拜的對象。使人在敬拜獨一神以外又敬拜一切代表獨一神的東西,就是神所厭惡的偶像及其同類品。

  希伯來書第九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注意:這裏明明說耶穌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乃是一次獻上。

  又第十章十至十二節──“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這裏一再的強調主耶穌只一次獻上身體,成就了永遠贖罪的事。現今我們每逢多得一次赦免,並不是說耶穌又多一次為我們釘在十架上。乃是根據耶穌那一次為我們在十字架獻上自己為祭,贖了我們的罪,那一次的功勞存在到永遠,我們是繼續的支取祂那一次的功榮而得赦免,卻不是把耶穌不斷的一再拿來獻祭,好像天主教所說餅和酒經過祝福,及唸聖體經以後便成為有神性人性全備的耶穌聖體,然後把聖體獻祭給神再一次為我們贖罪。這正是希伯來書所說的,是將耶穌重釘十字架上,明明的羞辱祂。

八.功德赦罪

  天主教和基督教在教義上和信仰上最大的不同是基督教是因信稱義,憑恩典得救;天主教是憑功德赦罪得救。天主教的一切儀式和重要禮儀都一樣有功勞,使信徒可以減輕罪孽而得若干赦免,對他們的得救更有助益而已。在“我的公教信仰”一書中論及聖體和終傅,就是臨終聖事第十五面中有一段關於終傅的講解如下:

  下面的一段經文是附有臨終大赦的,經文是:“吁,我天主我今準備甘心領受爾手賜我之任何情形之死亡,及一切煩惱、愁苦及病痛、如爾聖意。”又說:

  “人在沒有病的時候,告解領聖體後,發愛天主的心情,誦念上面的經文,可得一個全大赦,並有臨終大赦的效力。我們該知道,妥善得到一個全大赦,可使死後直升天堂,為此我人該怎樣熱切輔助病人,為得到這樣的神恩呢﹖又說:

  “假如我人把這些浪費的金錢用到彌撒和行哀矜等善功去,那對死者的靈魂會有更大的益處。”

  這些都是將功贖罪的方法,是世人自己設想的方法,並不是聖經中憑恩典得救的原則。

  又如洗禮,他們稱為聖洗,基督教的洗禮是見證現在的我不再是我,已經歸入耶穌基督的死,與他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天主教的洗禮卻是除罪功效的儀式。“我的公教仰”中關於洗禮如此說:

  “聖洗是吾主耶穌親立的聖事,為消滅求進聖教人的原罪本罪,並一切罪罰,使成天主和聖教會的義子,也就得到領別件聖事的名分。”

  論到聖洗的效能又說:“聖洗是唯一的赦免原罪的聖事,它赦免我人的罪和本罪,並赦免罪惡所當受的暫罰。”

  又如天主教相信唸經有赦罪的功效,天主經就是主耶穌教導門徒禱告的禱文,聖母經是馬利亞受聖靈感動所稱頌主的話。他們以為唸聖母經,由聖母轉達他們的禱告而得神的恩典和赦免。他們唸經的時候手拿一串唸珠,一面唸一面算,唸珠中有大珠,也有小珠。數小珠的時候便唸聖母經,數大珠的時候便唸天主經,每逢唸了五十篇聖母經,五遍天主經,便算為一份玫瑰經,他們以為玫瑰經附有許多大赦,如果教徒拿著附大赦的唸珠來唸玫瑰經,每逢唸一次天主經或聖母經,或是聖三光榮頌,便可以得著三百日大赦。凡是這一類的事天主教都視為十分隆重的儀式,完全是用功德叫人得赦罪的原理。但是聖經告訴我們得救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出於神的恩典。以弗所書第二章八至九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天主教這一切的儀式是和聖經的明文完全衝突的,雖然天主教也講信心和恩典,但他們卻把信心也看作是行為的一種。聖經卻告訴我們得救的信心“不是出於自己,也不是出於行為”。天主教的恩典是用工價得來的,但是聖經說:“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四:4-5)

九.聖體遊行

  天主教有每年例定的若干日子為“聖體遊行”典禮:(1) 在“遊行隊的前面常用苦像引導。兩旁一對蠟燭,有時也張打旗幟等。(2) 除了聖體遊行外,通常要捧聖像等。”

  “聖體”遊行,特指抬耶穌像遊行。“在遊行中,司鐸恭捧著聖體,供在特備的露天的祭台上,供人朝拜。”(我的公教信仰第六冊頁“苦像”即耶穌受苦像)

  事實上天主教除了抬耶穌的“聖體”遊行之外,還另有不同的節日“恭捧”其他古聖徒的像遊行。而遊行的目的是在公眾前表現他們所信的,並聯合眾人的祈禱懇求天父的仁慈。這類事跟拜菩薩的人在菩薩節日抬偶像遊行,以宣揚他們所信的偶像之靈驗,並求菩薩保佑賜福的用意相同。

十.聖徒神化

  中國人民間迷信所拜的神明,不分儒、釋、道,多半都是本國歷史上的聖人,英雄……被人升格為神,而成為眾民敬拜的對象,由於這些由人升格為神的神明愈來愈多,所以通常拜偶像的人僅特選一二或三數個神明作為特別虔誠膜拜的對象。天主教則把聖經或教會歷史中的人物神化,並教導信徒懇求聖徒代禱。“我的公教信仰”第三冊“敬禮聖母和聖人”一章中說:

  “……當我們領洗的時候,要取一位聖人的名字作聖名;年中每日都要紀念一位或數位聖人。聖堂中懸掛著聖人們的聖像。此外在彌撒中、禱文和公共祈禱中,常在呼求著聖人們的代禱。

  在一切聖像中,我們首先敬重苦像,那是我人得救的象徵…… ”

  “公教人臨終時,手中要捧苦像。這苦像要陪他到墳墓中去。每一個公教家庭,都應該有一尊苦像,供奉在適宜的地方。”

  總括來說,天主教的教義和基督教的教義不單不相同,更是相背。天主教的原理和中國人拜菩薩的原理相似。雖然天主教用了聖經的人物和名詞,卻是民間迷信的原理,所以天主教和基督教是完全兩樣的宗教。

  有人建議天主教和基督教合一,這不是從信仰的立場提出的要求,乃是按屬世利益方面或對世界政治影響力方面而提出的主張。從信仰立場來說,基督教和天主教是應當分開的,絕不應當合一。

http://www.pcchong.net/Catholic.htm

2015年5月6日 星期三

作主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 章 25-27 節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我們所信的,難道只是廉價的福音?所謂廉價福音,就是只要神的祝福,卻不要追隨基督的代價。耶穌在這裡清楚告訴我們,若有人要跟從我,就要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當耶穌呼召一個人時,祂呼召這個人為祂而死;所謂死,不一定指肉體為主殉道,更是指當我們接受基督生命後,要將舊有的生命致於死地。
        人都喜歡體貼肉體,神的恩典樣樣要,一聽到代價卻拒絕聽下去。最明顯的,當你打開聖經,看看自己用紅線、藍線畫的地方,相信大都是神的應許和祝福。正如小孩吃果醬麵包,總是把果醬的部份吃完,再把麵包邊還給你。我們讀神的話,也是找喜歡的讀,讀到路加福音12:32,主說「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我們就大聲感謝,阿們!讚美主!但下一句「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窮人」,哦,不!這一定不是主對我們說的!
        我們背聖經,常喜歡背「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卻忘了背下一句,「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才能得享安息」。難怪有人說,很多人所信的只是第五福音,就是只有恩典和祝福的福音,沒有那些不喜歡聽的代價。這是一種以人為中心的福音,是為了滿足人的需要而產生的福音,卻不是耶穌基督的福音。
        今天為什麼基督徒生活缺乏能力,教會沒有見證,神的國度不能擴展,就是因為太多人是這種第五福音的信徒,恩典、祝福樣樣要,若要他們為神的工作擺上自己,卻是一點都不願意。我們若要在地上過榮神益人的生活,就必須為主的緣故作一個真實的門徒,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我們的主。
 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
親愛的主,求你幫助我們,立定心志來跟從你。讓我們離開第五福音的光景,不但享受你的恩典,也懂得付上代價天天跟隨你。願你聖靈加添我們力量,活出合神心意的生活。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阿們!

2015年3月11日 星期三

對基督徒非常有幫助的29條建議

對基督徒非常有幫助的29條建議:
1. 下次如果覺得自己了不起時,試試行在水上。
2. 當魔鬼提醒你的過去時,請提醒牠的未來。
3. 你不是幸運,而是蒙福。
4. 若想要得著復活的生命,就要知道自己是已經與基督同死了。
5. 機會也許只敲一次門,但試探卻總是在按門鈴
6. 我們常在強壯時,忘了 神。
7. 那些只在星期天呼喚 天父 的人,在一星期餘下的日子裏活得像孤兒。
8. 不要以自我為中心,要以基督為中心。
9. 沒有基督,沒有平安;認識基督,得到平安。
10. 為什麼我們不常向朋友提起 神?因為我們不常向 神提起我們的朋友。
11. 當把你的一切獻給基督,因為祂把祂的一切都給了你。
12. 你現在所追求的,值得基督為它死嗎?
13. 使你向神靠近的人,是你真正的朋友。
14. 神愛我們,不是因為我們是怎樣一個人,而是因為祂是怎樣一位神。
15. 神的應許像夜空裏的星星。夜越深,星星的光芒越亮。
16. 沒有基督的生命,是無望的盡頭。有基督的生命,是無盡的盼望。
17. 我雖不知道未來掌管著什麼,但我知道誰掌管著未來。
18. 把你的重擔交給主,讓它留在主那裏。
19. 不要畏懼明天,因為上帝已在那裏。
20. 當你除了神,一無所有時,你將知道神就是你全部的需要。
21. 放手交給神,別再向神講述你的風暴有多大,當向風暴講述你的神有多大。
22. 能夠滿足人心的,是造人心的那一位。
23. 請常常保持著你心裏的光,因為你不知道,誰會藉著這光走出黑暗。
24. 當我們只顧工作的時候,我們獨自工作;當我們祈禱的時候,神工作。
25. 神無所不在,所以我們可以隨處禱告。
26. 一個沒有需要的人,永遠見不到神蹟。
27. 敬拜提醒我們生命的價值,但世界卻使我們忘記它。
28. 步履艱難的時候,別一味的禱告,卻不邁向神要你走的路。
29. 禱告會為我們作很多事,憂慮同樣可以。
弟兄姐妹,我們一起堅固在基督裡。加油!

2015年2月6日 星期五

三位一體的真神


   路加福音 3 章 18-22 節    

「約翰又用許多別的話勸百姓,向他們傳福音...。眾百姓都受了洗,耶穌也受了洗。正禱告的時候,天就開了,聖靈降臨在他身上,形狀彷彿鴿子;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 」

       我們所信的是三位一體的真神,聖經的十誡清楚告訴我們,不可拜其他神,也不可拜偶像。以賽亞書45:5說,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們所敬拜的是獨一真神,但祂卻有三個不同位格:聖父,聖子,聖靈。所謂位格是表明祂們有獨立的思想、意志與情感,父子聖靈都有。這三位雖同等同質,沒有一個地位較高,但三者畢竟不同:聖父是計劃者,聖子是執行者,聖靈是成全者。以救恩來說,聖父是救恩的策劃者,但誰真正到世上為你我釘在十字架上?是耶穌基督!有些信徒禱告時說,天父我感謝你,因你為我釘在十字架上。錯了!不是聖父為你釘十架,是耶穌才對!耶穌親自道成肉身,成為救恩的執行者。當耶穌死裡復活時,救恩與我們又有何關係呢?那就是聖靈的工作了!聖靈把耶穌的救恩帶到人生命當中,成全救恩在人身上。

       當耶穌受洗時,這三個位格同時出現:聖靈如鴿子出現,父神的聲音從天上傳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這是何等美麗的圖畫,也是我們的榜樣。我們雖是不同肢體,但只有一個身體,正如三位一體真神。在基督身體裡面,我們要學習彼此接納,彼此配搭,每個肢體對身體都有需要,缺一個就無法發揮正常功能。如同鋼琴鍵盤一樣,有的鍵盤用得多,有的用得少,但絕不能缺任何一個鍵。唯有彼此配搭在一起,才能反映出神完全的榮美。

枯乾的手得了醫治

馬太福音十二章9至11節,「耶穌離開那地方,進了一個會堂。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有人問耶穌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

  這是一個奇特的問題。按理說,會堂是叫人得安息的地方,這裡竟然有一個沒有安息的人。為什麼呢?因為在宗教裡的人所思考的,是人有沒有作合宜的事,而不是人有沒有得著真實的安息。

  會堂是什麼意思?它可以表徵今天的教會生活。這說出什麼呢?在教會生活裡,每個人應該都有生命,有力量,結果大家忙東忙西,忙到後來枯乾了一隻手。這個手用的太厲害了,枯乾了,沒有生命了,沒有力量了。

  你看,這個人的手枯乾了。他在哪裡呢?在會堂裡,或者就預表說是在教會生活裡。他是聯於神的,是有神的,是樂意服事神的,可是他又是缺少生命,枯乾,沒有運作的。這也說出,今天我們在服事主的過程中,常常不小心就去事奉殿,而不是事奉神;常常不小心就去為主作屬靈的事,而忘記了主自己。這就產生一個結果,我們的手枯乾了。

  感謝主!這時主耶穌要來醫治你,告訴你,「我要再給你生命,使你不再枯乾;我要叫你產生更好的運作,使你成為一個在生命裡滿有運作的人。」

2014年12月21日 星期日

五餅二魚的神蹟

約翰福音六章1至15節記載了五餅二魚的神蹟。
        在這時候,有大批群眾跟隨耶穌,吃飯是一個大問題。除了一個孩童手上有五個大麥餅、兩條魚之外,其餘什麼都沒有(9節)。這一點點的食物,就像門徒所說的,若要分給這許多人,還算什麼呢(9節)?
        然而,主卻拿起餅來,祝謝了,分給眾人,分魚也是這樣(11節)。希奇的是,最後眾人都吃飽了,零碎還裝滿了十二個籃子(12-13節)。
        這個事例說出,當我們來跟隨主的時候,不要看自己有多少,而要看有沒有把自己所有的交給主。我們必須知道,沒有一個人能應付一切環境的需要,惟一能應付需要的是主自己。
        一個人越服事主、工作的門越敞開,他越會感覺自己的不足。這時候他會說:「主啊,我從裡到外都是不夠的,我是不能滿足你的需要的,也是不能滿足你見證的需要的。雖然我不夠,但我願意把自己交給你。」
        五餅二魚的事例對我們是一個原則。當我們在跟隨主的時候,特別是為著一個需要而把自己交給主的時候,我們這個人是兩面的:一面,我們要像孩子一樣的單純,無論如何都願意把自己和自己所有的交給主;另一面,在我們的單純裡總還有不信,無論就著局面來說,或就著自己來說,都認為自己是不可能作得來的。然而這時候我們還得學習在「不信」中把自己交給主。
  弟兄姊妹,在服事主的時候,我們一定會經歷這兩面的光景。不要輕看這兩面。在健康的情形裡,我們若有這兩面的經歷,就能藉著五餅二魚來認識主全備的供應。五餅二魚是一件奇妙的神蹟。在這神蹟裡,我們會發現,好像是人在作,又是主在作;好像若沒有人,主就不能作;可是有了人,人的所有在主的所作裡又好像沒有地位。這五餅二魚至少餵飽了五千個男人,剩下的零碎還裝滿了十二個籃子!
        這五餅二魚是從哪裡來的?是從一個孩子手裡拿的(9節)。請我們注意,這拿出五餅二魚的孩子,並沒有包含在五千人裡面。當一個人把所有的一切交給主、讓主來使用的時候,在這祝福的臨及裡卻不一定有他,就好像那孩子一樣。這就說出,不是人的餅、人的魚的問題,而是在於主全備的供應。這也說出,一個服事主的人、一個把一切交給主的人,他必須預備好被主擺在一邊。
參閱:《彼得,彼得》

天地的主平靜風暴

路加福音八章22至25節:「有一天,耶穌和門徒上了船,對門徒說:我們可以渡到湖那邊去。他們就開了船。正行的時候,耶穌睡著了。湖上忽然起了暴風,船將滿了水,甚是危險。門徒來叫醒了他,說:夫子!夫子!我們喪命啦!耶穌醒了,斥責那狂風大浪;風浪就止住,平靜了。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的信心在哪裡呢?他們又懼怕又希奇,彼此說:這到底是誰?他吩咐風和水,連風和水也聽從他了。」
        在這個事例中,門徒有了更進一步的經歷。以前他們與主很親近,他們活在主的主權裡,活在主的憐憫裡,也活在主的職事裡;他們緊緊跟隨主的職事,愛主的自己,並且與主一起傳道。現在湖上起了風暴,船要滿了水,甚是危險,主卻睡著了。主睡著了,似乎祂好像看不見這個危險。
        然後主醒來,平靜了風暴,對門徒說:「你們的信心在哪裡?」主似乎是說:我睡覺,我不睡覺,又有什麼不同?我是一直帶領你們的;然而,就算我好像沒有帶領你們,難道我沒有帶領你們嗎?就算我沒有和你們同在,難道我沒有和你們同在嗎?你知不知道我是誰呢?我不僅是掌管天的,我也是掌管地的,我是天地的主。當你有我的同在時,你活在與我同在的甘甜裡;當你沒有我的同在時,你要活在對我的信託裡。
        在這裡,為著門徒的成長,主的問話似乎進一步告訴他們:你要知道我是掌管天地的主。你覺得我的同在,我的確在這裡;你不覺得我的同在,我也在這裡。你覺得我掌管一切,我在這裡;你不覺得我掌管一切,我也在這裡。我永遠是你的主,這不是感覺的問題,而是事實的問題。這個事實就是:我是主!
        當主對他們說,「你們的信心在哪裡」,門徒們的反應是既懼怕又希奇,彼此說,這人到底是誰?按理說,門徒跟隨主一段日子,對主已經有所認識了,但在這裡他們竟然還說,「這人到底是誰?連風和水也聽從了他!」這意思是說:怎麼可能呢?
        弟兄姊妹,每一個跟隨主的人都需要有一些經歷,好叫他能在信心裡起來說,「這怎麼可能呢?」不僅如此,「這怎麼可能」應該成為我們一生的經歷。只有一生中滿了「這怎麼可能」的人,才是一個對主有豐富的享受,對基督有真實的信託,能不斷的把神流露出來的人。若是沒有這樣的享受和信託,我們所看見的一切都還在眼見的範圍裡,還不是我們的實際。
參閱:《彼得,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