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2日 星期四

枉費 vs. 福音

第十四章、福音的目的書名: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書號:07-057-003
 為我們最後的一章,我們要用福音書裏面的一件事作為出發點,那件事是在十字架的影下發生的;牠不只是歷史性的,也是豫言性的。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十四3,6,9。)

這樣,主規定了,馬利亞用至貴的香膏膏祂的故事,必須與福音同傳。馬利亞所作的總要伴同著主所作的。這是主自己說的,那麼主在這件事上要我們明白甚麼呢?

我想我們都很知道馬利亞膏主的故事,約翰十二章很詳細告訴我們,這一件事發生在她的兄弟復活不久。我們能推想,她們的家並不是一個富有之家,她們姊妹倆必須自己操作家事,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在那一次的筵席上,『馬大伺候。』(2,參路十40。)無疑的,她們對每一分錢都看得很緊。但是兩姊妹中的一個,就是馬利亞,竟然把她所珍藏的玉瓶,和值三十多兩銀子的真哪噠香膏,完全花費在主的身上。照人的推理,這樣作實在是太過了,她給主的,過於主所當得的。因此猶大就領頭,其他門徒也都附和,一致埋怨馬利亞,認為這種行動是枉費的。

枉 費

『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可十四4~5。)我相信主要我們最後一同來思想『枉費』這兩個字所含有的意義。

甚麼是枉費呢?枉費的意思就是給得太多了;超過了必需的。如果一個先令就彀了,而你給一鎊,那就是枉費。如果二兩就可以,你給了一斤,那是枉費。如果一件事三天就彀把牠作好,你卻花了五天或一個禮拜,那是枉費。枉費的意思就是說,你為了一件太小的事,付出了太大的代價。如果一個人受了眾人認為他所不配受的,那就是枉費。

但是要記得,主說,無論在甚麼地方傳福音,也得傳我們現在所說的這一件事。為甚麼呢?因為主要福音傳到產生類似馬利亞所作的事,那就是說,人應當來到祂那裏,把他們自己枉費在祂的身上。這就是主所尋求的結果。

我們對於這一個枉費在主身上的問題,必須從兩個角度來看:一個是猶大的角度,(約十二4~6,)一個是其他門徒的角度;(太二六8~9;)目前我們併起來看。

十二個門徒都認為那是枉費的。猶大從來沒有稱耶穌為『主』,對於他當然任何倒在主身上的東西都是枉費。不只香膏是枉費,甚至水也是枉費。在這裏猶大代表這個世界。在世人的眼中看來,事奉主,並且為著事奉把我們自己給祂,完全是枉費。祂從來沒有被世人愛過,在世人的心裏,祂從未有過地位,所以不管給祂甚麼都是枉費。許多人這樣說,『某人如果不是一個基督徒,就能彀在這個世界上相當的成功!』因為在世人的眼中,一個有相當才幹,或天賦資質的人,去事奉主是一件可恥的事。他們以為這樣的人去事奉主實在是太可惜了。他們說,『一個如此有用的人竟然這樣枉費了!』

原諒我題起一件我自己的例子。主後一九二九年,我從上海回到我的故鄉福州。有一天,我拿著一根手杖沿著街走,因為我的身體很衰弱。在街上我遇見了一個我從前在大學時候的教授。他把我帶到一個茶館,我們就一同進去,在那裏坐一坐。他把我從頭望到腳,又從腳望到頭,然後說,『當你在大學的時候,我們都很看重你,一致認為你會有大的成就,誰能相信你今天竟是這個樣子!』他用銳利的眼光望著我,向我發出這個尖刻的問題。我必須承認,我一聽見他的話,我真想放聲大哭一場。是的,我的事業、我的健康、我的一切都完了。現在又碰見這一位以前教我法律的教授這樣問我:『你就這樣一事無成,毫無進展,毫無表現的下去麼?』

但是,就在那一剎那,我經歷了甚麼叫作神榮耀的靈住在我身上。我承認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真正知道這句話的意義。當我一想到我竟然能彀為著我的主,把我的生命傾倒,我的魂裏就充滿了榮耀。當時我的身上實在是滿了聖靈的榮耀。我能仰起臉來,毫無保留的說,『主阿,我讚美你!沒有一件事能比這個更美;我所揀選的道路是上好的!』對於我的教授,事奉主完全是枉費的。然而這乃是福音的目的—使我們對於主的價值能有真正的估量。

猶大覺得那樣是太枉費了。『我們可以好好利用這些錢在別的地方;地上窮人很多,為甚麼不拿這些錢來賙濟窮人,辦些慈善事業,和造福窮人的社會事業,用實際的行動來幫助窮人呢?為甚麼把牠倒在耶穌的腳上呢?』(參約十二4~6。)世人的見解總是這樣。『難道你不能把你的生命利用得更有價值麼?你不能作好一點的事麼?你這樣把自己完全給主,未免太過了!』

但是如果主是配的,怎麼能說那是枉費呢?祂是配得過人這樣事奉的。祂配得過我作祂的俘虜。祂配得過我只為祂活著。祂配!世人對於這件事怎麼說都不要緊。主說,『由她罷,為甚麼難為她呢?』所以我們也不必介意。讓世人隨他們所喜歡的去說,我們仍然能穩妥的站在這個立場上,因為主說,『這是一件美事。』真實的工作並不是作在窮人身上的;作在主身上的纔是真實的工作。一旦你的眼睛被開啟,看見我們主的真價值,就再沒有甚麼會對祂是太好的了。

關於猶大,我不願意說得太多。讓我們接著來看其他門徒的態度;因為他們的反應,對於我們的影響比猶大的更大。世人怎樣說我們不大在乎,我們還能受得住;對於那些應該明白的基督徒,他們所說的,我們就非常在乎。不幸我們竟然發覺他們像猶大一樣,他們不只說話,並且還很生氣。聖經說,『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太二六8~9。)

當然我們都知道,在基督徒中間有一個很普通的態度,就是盡可能用最少的代價,去換取最多的恩典。但是這樣我們所注意的並不在這一點上,我們所注意的要深得多。讓我這樣來說明牠。有沒有人對你說,你這樣坐著不動,不去作更多的事,豈不是枉費你的生命麼?他們說,『這裏有些人應當出去作這種工作或那種工作,就能有益於人群,對於社會就更有用處;他們為甚麼不積極一點呢?』當他們這樣說的時候,他們整個的思想就是用處。他們認為一樣東西,應該照著他們所領會的充分去利用。

許多人就根據這一點理由,很為一些主的僕人們著急,認為他們顯然作得太少。他們以為如果他們能彀打進一個地方,受到某些圈子裏面更大的歡迎和重視,他們的工作就能作得更大,他們就更能被主用了。我曾說過我認識了多年的一位姊妹,在我一生中她給我的幫助最大。在我和她來往的那幾年中,她實實在在是被主所使用,雖然在當時,我們有許多人還看不出來。當時我心裏很急,以為主沒有使用她。我不斷的對自己說,『為甚麼她不出去領些聚會,到一些地方去作些工呢?住在這樣一個小鄉村裏,甚麼事情也不發生,對於她簡直是枉費!』有時我去看她的時候,我大聲到幾乎像喊叫那樣對她說,『沒有人像你那樣認識主。你最能活讀聖經。你看不見周圍的需要麼?為甚麼你不出去作一些事呢?你坐在這裏,甚麼也不作,實在是枉費時間,枉費精力,枉費金錢,甚麼都枉費了!』

但是不,弟兄們,對於主這並不是首要的一件事。不錯,祂誠然要你我被祂使用。神也禁止我有一點意思鼓勵人不積極,或是稱許那些面對著世界迫切的需要,仍然抱著袖手旁觀的態度的人。主自己在這裏也吩咐說,福音要傳到普天下。但是問題是在所著重的點。現在我回頭來看,纔知道主實在大大的使用了那位親愛的姊妹,藉著她對我們那一班正為著福音的工作,而受神訓練的青年人講了話。為著她我向神永遠感謝不盡。

那麼,祕訣是甚麼呢?很清楚的,當主耶穌在伯大尼稱許馬利亞的行動時,便立下了一個一切事奉的基礎,那就是你要把你一切所有的,連你的自己,都倒給祂;如果這是祂所准許你作的一切,你作這些就彀了。首要的問題並不在於『窮人』是否得了幫助。首要的問題乃在於主有沒有得到滿足?

我們可以領許多聚會,可以在許多福音的舉動中有分。我們並不是不能作。我們可以作,也可以盡我們所能的去作。但神所最關心的,不是我們是否這樣不停的為祂工作。那不是祂首要的目的。事奉主不該用看得見的結果來衡量。不,親愛的弟兄,主所最關心的,乃是我們是否在祂的腳前,是否膏祂的頭。無論我們有甚麼東西像玉瓶那樣是最寶貴的,對於我們是這世界上最可愛的—讓我說,這是經過十字架而流出的生命—我們全數都給主。對於有些人,甚至那些應該明白的人,這好像是枉費;但這是主所最寶貴的,是祂所最要尋求的。我們所奉獻給祂的,常常是不厭倦的事奉;然而主保留暫時停止我們事奉的權利,好讓我們發覺,抓住我們的到底是事奉還是祂自己。

使祂喜悅的事奉

『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十四9。)

主為甚麼這樣說呢?因為福音要產生這一個。福音的目的就是這一個。福音不僅是為著滿足罪人而已。讚美主,罪人得到了滿足!但是我們要知道,罪人的滿足不過是一個有福的副產品,並不是福音首要的目的。傳福音的主要目的,乃是使主得到滿足。

我怕我們傳福音的時候,過於著重罪人所得著的好處,不彀注重主心目中的目的。我們所想的不過是,如果沒有福音,罪人的結局將要如何。但是要記得,這不是福音主要的目的。是的,讚美神!福音中也有罪人的一分,神滿足了罪人的需要,大大的祝福他;但這並不是福音裏面最重要的事。福音裏面的第一件事乃是,必須讓神的兒子在凡事上都得著滿足。只有當祂得到滿足的時候,我們纔能滿足,罪人也纔能滿足。我從來沒有遇見過一個使主滿足的人,他自己卻不滿足的。這是不可能的事。甚麼時候我們先使祂滿足,我們就一定跟著滿足。

但是我們要記得,如果我們不把自己『枉費』在祂的身上,祂就絕不會滿足。你曾給主太過麼?讓我告訴你一件事,我們早晚要學這個功課,在事奉神的事上,枉費的原則就是能力的原則。捨棄的原則就是決定我們用處的原則。在神手中真實的用處,乃是以『枉費』來測量的。你越以為你能作,越使用你的才幹,達到了頂點,(有些人甚至超過了頂點!)來從事你的工作,你越發覺得你所用的是世界的原則,不是主的原則。神在我們身上一切的對付,都是為著在我們裏面建立一個原則,那個原則就是,我們為祂作的工作,必須起源於我們的服事祂。我不是說我們甚麼也不必作;我所說的乃是我們必須首先注意主自己,而不是注意祂的工作。

現在我們必須來看那些最實際的問題。你說,『我已經捨棄了一個地位;放棄了一個職守;我已經丟棄了滿有光明前途的好機會,為了要在這路上和主同行。現在我試著事奉祂。有的時候主好像聽我,有的時候祂讓我一直等候確定的回答。有的時候,祂使用我,但是有的時候,祂好像又漏掉了我。當事情這樣的時候,我就拿自己和一個在某一個大組織裏面的人比較。他原來也有一個光明的前途,他並沒有放棄他的前途,他繼續下去,而且也在事奉主。他救了一些人,主也祝福祂的職事。他是成功的—我不是說在物質方面,乃是說在屬靈方面—有的時候,我覺得他看起來比我更像一個基督徒,他是這麼快樂,這麼滿足。到底我在這條路上得到了甚麼呢?他日子過得很好;而我卻過得很壞。他從來沒有走這條路,但是他卻有今日基督徒所公認的屬靈興旺,而我卻遇到了各種麻煩和複雜的遭遇。這些究竟是甚麼意思呢?我是在枉費我的生命麼?我真是給得太過了麼?』

這就是你的問題了。你以為說,如果你跟隨那位弟兄的腳步,換句話說,如果你奉獻得彀蒙祝福,而不彀遭麻煩;彀被主使用,而不彀被祂監禁,一切就都好了。然而真會好麼?你知道得很清楚,那是不會的。

別看那個人罷!轉過來看你的主,並且問問你自己,到底祂看甚麼最有價值。枉費的原則就是祂支配我們的原則。『她是為我作的。』只有當我們真的像一般人所認為的,在祂身上『枉費』我們自己的時候,神兒子的心纔得著真實的滿足。似乎我們給得太多,卻一無所得—然而這正是討神喜悅的祕訣。

哦,親愛的弟兄,我們所追求的是甚麼呢?我們是像那些門徒追求『用處』麼?他們要那三十多兩銀子的每一分錢,都當一分錢用。整個問題就在於,他們要用能彀估量並且記錄的事件,來顯給對神有用。但是主卻等著我們對祂說,『主阿,我不管這些,只要我能彀討你的喜悅,那就彀了。』

豫先膏祂

『由她罷;為甚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豫先澆在我身上。』(可十四6~8。)

在這幾節聖經裏面,主耶穌用『豫先』兩個字引進了時間的因素,對此,我們今天可以有一個新的應用,因為這個因素現在對於我們,就像當日對於她一樣的重要。我們大家知道,在將來的世代裏,主要分派我們作更大的事—那時我們並不是無所事事。『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太二五 21;參太二四 47,路十九 17。)是的,有更大的工作要我們去作;因為神家裏的工作要繼續下去,正如膏主的故事裏所說的,照顧窮人的事要繼續下去一樣。常有窮人和他們同在,但是他們不常有祂。馬利亞必須豫先作一件事,否則她以後就沒有機會了。這就是倒出香膏這件事所代表的。我信到了那一天,我們都會愛祂,並且遠超過現在愛祂的程度,但是那些今天就把一切都倒在主身上的人有福了。是的,當我們面對面看見祂的時候,我信我們大家都會把玉瓶打破,把一切都倒出來給祂。然而今天我們在作甚麼呢?

馬利亞打破玉瓶,把香膏倒在耶穌頭上之後沒有幾天,有幾個婦人清早起來要去膏主的身體。她們有沒有膏到呢?在七日第一日的清早,她們有沒有達到目的呢?沒有。只有一個人膏到了主,那就是馬利亞,因為她豫先膏了祂。別人都未作到,因為祂已經復活了。我認為在這方面,時間對於我們是同樣的重要。我們所有的問題就在於,今天我在這裏向主作甚麼呢?

我們的眼睛有否被開啟,看見我們所事奉那一位的寶貴呢?我們有否看見,只有那些最親愛、最值錢、最寶貴的東西纔配得過祂呢?我們有否看見,服事窮人,造福世界,拯救人的靈魂,尋求罪人永遠的好處,(這一切工作都是必需的,也是有價值的,)這些必須不超越牠們所該有的地位,纔是對的呢?單單為著這些工作的本身而作,若比起為主而作,就算不得甚麼了。

主必須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看見祂的價值。如果世上有一個藝術珍品,我照牠的高價買進,也許是一千鎊、一萬鎊、甚至一百萬鎊,有人敢說這是枉費麼?只有當基督徒貶低主的價值的時候,基督教裏纔有這一個枉費的思想。整個問題全在於,到底現在對於我們祂是多寶貝?如果我們不太寶貴祂,就我們給祂無論怎樣少,都會覺得是不該有的枉費。但是當我們真寶貴祂的時候,就沒有甚麼東西對於祂會太好,會太貴;就是把我們所有最珍愛和最有價值的寶貝,都倒在祂的身上,我們也不至於認為這樣作是可羞愧的。

對於馬利亞,主這樣說,『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這是甚麼意思呢?主的意思就是說,她把她所有的完全擺上了。她沒有為著將來的日子留下一點。她把她所有的一切都揮霍在主的身上;然而到了復活的早晨,她絕無須懊悔她的浪費。如果我們沒有盡我們所能的,主就不會滿足。請記得,我不是說我們要花我們的力量,試著去為祂作一點甚麼,這不是我們在這裏所注意的點。主耶穌在我們裏面向我們所要的,乃是要我們因為看到祂的死和埋葬並將來的日子,而將我們的生命放在祂的腳前。那一天在伯大尼的家裏,祂的埋葬已經在望;而今天擺在我們前面的乃是祂的加冕,就是祂將要在榮耀裏,被歡呼為受膏者,為神的基督。是的,那一天,我們會把一切都倒在祂的身上!但是如果我們現在就來膏祂,不是用物質的油膏,乃是用我們心裏所認為最貴重的東西來膏祂,那是何等寶貴的一件事,對於祂實在是一件最寶貴的事。

那些僅僅屬於外面膚淺的東西,在這裏沒有地位。因為這些已經被十字架對付了,我們也承認神的審判,在經歷裏學習割斷這些東西。神現在向我們所要求的,乃是那個玉瓶所代表的,就是那些我們從深處採掘出來,經過我們刻意琢磨的東西。同時因為牠們是出於神的,所以我們格外珍貴牠們,正如馬利亞珍貴她那個玉瓶一樣。因此我們就不願意,也不敢打破牠們。現在讓我們從心裏,從我們全人的最深處,拿著所珍愛的到主面前來,把牠打破,又把牠倒出來,並且向主說,『主阿,一切都在這裏,都是你的,因為你是配!』主就因此得到祂所想望的。但願祂今天就從我們得到這樣的受膏。

香 氣

『屋裏就滿了膏的香氣。』(約十二3。)

馬利亞把玉瓶打碎,用香膏膏主耶穌,屋裏就充滿了最馨香的香氣,每一個人都能聞到,沒有一個人會不覺得。這有甚麼意義呢?

當你遇見真正受過苦的人,就是那些與主同經歷,寧受限制被主禁閉,不願擺脫限制而成『有用』,因而學會只在主裏面,不在別處尋找滿足的人,你會立刻覺得碰到了一個東西。你屬靈的感覺立刻察覺一種基督的香氣。在他的生命中有些東西已經破碎了,所以你聞到香氣。那一天充滿在伯大尼屋裏的香氣,今天仍然充滿在教會中;馬利亞的香氣永遠不會消失。為主打破玉瓶,只需一擊,但是那個破碎和膏的香氣卻永久存在。

我們在這裏乃是說到我們所是的;並不是說到我們所作或所傳的。也許你曾多時求主,巴不得祂樂於這樣用你,使你能把祂的印象分給別人。這樣的禱告,不能算是求傳道或教訓人的恩賜。毋寧說這是為著使你能彀把神分給和你接觸的人,讓人覺得神的同在,有神的感覺。親愛的弟兄,如果你不在主耶穌的腳前破碎一切,把那些你所最寶貝的都摔在主的腳前,你就不能把神的印象這樣分給別人。

如果你達到了這個境地,你在外表上不一定像是被主大大使用,但是神卻開始使用你在別人裏面創造飢渴。人要在你身上聞到基督的香氣,連在主的身體裏最小的聖徒,也會察覺這個實際。他會覺得,這裏有一個與主同行的人,曾經受過苦,行動不單獨、不自由,知道把一切都讓給主。這一種生活纔能創造印象,而印象創造飢渴,飢渴又激動人去尋求,直等到他們得著神聖的啟示,被帶進在基督裏豐滿的生命。

神在我們這些人身上首先所要的,並不是要我們去為祂傳道或作工。祂所急切需要的,乃是我們能在別人裏面創造渴慕祂的心。這就是為傳道豫備土壤。

如果你把一個可口的蛋糕擺在兩個剛剛喫得非常飽的人面前,他們的反應會怎樣呢?他們會談論那個蛋糕,欣賞牠的款式,討論牠的製法和價錢—甚麼都談到了,就是不喫。相反的如果他們真是餓了,很快的那個蛋糕就不見了。聖靈的事也是這樣。如果在人裏面不先創造一種需要的感覺,就不能開始真實的工作。但是怎樣纔能作到呢?我們不能勉強人對於屬靈的事有胃口;我們不能逼著人去飢渴。所以我們必須創造飢渴。然而只有那些帶著神的印象的人,纔能在別人裏面創造飢渴。

我常常喜歡思想那個書念婦人說到先知的話。她已經看出那先知是個神人,雖然她還不十分認識他。她說,『我看出那常從我們這裏經過的,是聖潔的神人。』(王下四9。)並不是以利沙說了甚麼,或者作了甚麼,表達出這個印象,乃是因為他就是這樣的人。他僅僅從那裏經過,她就能有所察覺,她就能看出來。到底別人在我們身上發覺了甚麼呢?我們可以留給人種種印象:聰明、有恩賜,這樣,或是那樣。但是以利沙所留下的印象乃是神自己。

我們影響別人的關鍵,在於十字架在我們裏面的工作,而這工作乃是為著使神的心喜悅。牠要求我只求祂的喜悅,只尋求祂的滿足,不顧我出多少代價。我所題起過的那一位姊妹,有一次遇到一個非常為難的處境,那個處境所要求的代價乃是她所有的一切。那個時候我和她在一起,我們一同跪下流淚禱告。她仰起臉來對主說,『主阿,為著使我能滿足你的心,我願意破碎我的心!』對於我們許多人,這樣說不過是一種空想的情感作用,但是在她所處的那種處境之下,她實在是願意心被粉碎。

我們必須有一個願意降服,破碎一切,把一切傾倒給祂的心,這樣纔能釋放基督的香氣,纔能在別人裏面創造需要,吸引他們出來,往前認識主。我覺得這是一切問題的中心。福音有一個目的,就是在我們這些罪人裏面,產生出一種情形,能彀滿足神的心。為著使祂得到所要的,我們就把我們所有的,和所是的,甚至那些在屬靈經歷上最寶貝的東西都帶到祂那裏,對祂說,『主阿,我願意為著你失去這一切;不光是為你的工作。不是為你的兒女,也不是為任何別的事,只是為著你自己!』

哦,枉費!為主枉費是一件有福的事。許多在基督教世界聞名的人,對此一無所知。許多人曾經被使用,甚至被用得太過了,卻還不知道為神枉費是甚麼意思。我們喜歡一直在作,但是有的時候主寧可把我們監禁起來。我們常想到使徒的旅程;但神竟然把祂最大的使者加上鎖鍊!

『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林後二14。)

『屋裏就滿了膏的香氣。』(約十二3。)

願主賜恩給我們,使我們學習怎樣討祂的喜悅。當我們像保羅那樣,把這件事作為我們最高的目的時,(林後五 9,)福音就自然達到牠的目的了。

一件美事

第七篇、一件美事書名:十二籃(第二輯)書號:07-935-003
  讀經:

馬可福音十四章一至九節。

這段故事,照著主耶穌在這裏所說的話:『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十四9。)可見得無論在甚麼地方傳了福音之後,就也必須述說這段故事。如果傳了福音,卻沒有述說這段故事,在主看來,是一個大缺欠。所以,我們在這裏要講到這段故事。

這段故事最要緊的意思是甚麼呢?可用彼前三章十五節的話來表明牠,就是『心裏尊主基督為聖!』這句話的意思是:你們要在你們裏面尊基督為聖,像尊祂為主一樣。這故事只引起人作一件事|尊主基督為聖。主所以說,『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就是教訓我們,傳了福音以後,必須結此果子。這故事就是表明這果子的意思。

『有一個女人,(馬利亞─約十三3,)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真哪噠香膏,已經是很好的了;至貴的真哪噠香膏,那是好得無可再好了。這至貴的真哪噠香膏,是盛在玉瓶裏。玉瓶,也是很寶貴的。馬利亞所奉獻給主的,不但香膏是至貴的,而且盛香膏的瓶也是很寶貴的。所以,凡是獻給主的,都得是最寶貴的。

『打破玉瓶,』玉瓶只能用一次,不能用第二次。這一個玉瓶在馬利亞只有一個用處,就是膏主耶穌。一給了主,從今以後,再也沒有別的用處了。

『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她這樣一作,屋裏就滿了香氣!(約十二3。)不但在當時屋裏滿了香氣,就是當我們讀這段聖經的時候,好像也滿了香氣!她起先不過使人看見,現在並且使人聞到了。這樣的愛主,這樣的奉獻給主,真是香氣四溢,會一直存留到永遠的。

約翰十二章三節說,她『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頭髮原是女人的榮耀,(林前十一15,)她把榮耀放在主的腳下了!

她這樣作,不但引起了人的批評,也引起了人向她生氣。但是,她不顧一切,也不理一切。她沒有想到處在一個長大痲瘋的家裏;她沒有想到現在的家境和前途的難處;她沒有顧到眾人會批評、會生氣。她就是這樣作了。她奉獻給主,好像就是這樣不顧一切。這是完全的奉獻。奉獻不只是把東西獻給主;奉獻並且是專一的對主,不分心的對主。

抹膏的意思是分別為聖。會幕以及會幕一切的器具,都是抹了膏的。『基督』就是『彌賽亞』,意思就是受膏者。對於這受膏的基督,我們要在心裏面尊祂為聖。用膏塗抹祂,承認祂是我的主,將一切都放在祂的身上。我們不怕對基督太盡忠了,不怕對基督太熱愛了。有一個青年的基督徒,向一位老人作別時,那老人對他說,『我對你只有一個盼望,就是盼望你作主耶穌的一個熱愛的情人!』愛主、事奉主、順服主、對主忠心,是不能有限度的,是不怕太多的。主喜歡我們不顧一切的愛祂,不講理由的愛祂,出乎常情的愛祂。祂以為傳福音的結果,就是應當有人肯因祂死的緣故,而受激勵,而愛祂,奉獻給祂,完全順服祂,直到別人以為是太過的地步。主在信的人就顯為寶貴。(彼前二7。)彼得懂得這個。所以在他的書信裏,就多說到寶貴;他說到血、信心、石頭、應許等,都加上『寶貴』的字樣。我們把多少獻給主,就是表明我們看主值多少。

馬利亞如此行,門徒們以為如何呢?他們『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可十四4。)他們以為這是枉費。但是,這香膏是澆在誰的身上呢?是受膏的人不配麼?這香膏是澆在主的身上,如果說是枉費,就是說主無此價值了。主真的就值不得塗這香膏麼?用在主的身上,會是枉費的麼?沒有專心愛主的人,都要以為這樣的奉獻乃是枉費的。按人的看法,順服主、愛主、為主捨棄一切,有時候是會太過的,是會枉費的。但是這樣的批評,不過表明他自己愛主的程度而已。

『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5上。)他們以為有更好的用法,就是賙濟窮人。人對於基督若是沒有愛,他就要把為主作工來代替他所應當奉獻給主的愛。人若以為最頂寶貴的獻給主是枉費,他就要將這寶貴的用在人的身上。許多時候,我們就像當日的門一樣,對於基督沒有專一的心,沒有貞潔,沒有熱愛,卻打算用外面的工作來補滿這個缺欠。

『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5下。)起先他們不過是批評;後來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了。但是,馬利亞不能因著他們生氣,就把香膏留些起來。玉瓶已經打破了,香膏已經流出了;從來沒有犧牲獻上了,又從壇上取下來的。馬利亞因為愛主,就有膽量如此行,她並不理會人對她的批評和生氣。

馬利亞如此行,在人看是枉費,是太過了。照著普通一般人的意思,用香膏好了,何必用真哪噠香膏呢?用真哪噠香膏好了,何必盛之以玉瓶呢?用玉瓶好了,又何必花到三十多兩銀子呢?他們就不免批評,甚至於向她生氣了。但是,在主看來,這件事是不應當批評的。主說,『由她罷!為甚麼難為她呢!』主的意思是:她太愛主,不要緊,你們不必批評,更不必生氣;你們這樣批評,這樣生氣,就是難為她了。你們若會愛我像馬利亞一樣,那是最好的;若不能,就請你們不要攔阻別人這樣的愛我。主看這件事是對的,是好的,所以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哦!馬利亞這樣作,是一件美事,是不可批評的。每一個馬利亞,每一個愛主的人,都只要有主這句話就彀了。我們應當以主的稱許為滿足。我們如果盼望別人的稱許,我們就得隨著人的意思去生活,而不能體貼救主的心意去奉獻了。

照著當時的情形,三十多兩銀子是三百多天的工價,(參太二十2,)如果加上五十二個不作工的安息日,那就差不多是一年的工價了。我們知道主到伯大尼住在馬利亞家裏的時候,馬大伺候事多,並沒有僕人幫忙。可見她的家並非富有之家。但是,馬利亞是不求自己的舒適,盡其所有的用在主的身上了。愛主、事奉主是不怕太過的。將一切用在主的身上是不會枉費的。

『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6。)主耶穌反對門徒的想法。他們以為這樣的膏祂,這樣的奉獻給祂,是一種枉費。主卻說,這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愛祂到忘記了好像是在主裏先進者的批評,乃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愛祂到肯花費一切在祂身上,乃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我們待主永遠不會太好的;愛主永遠不會太多的;順服主永遠不會太過的。無論人如何看法,無論一同事奉主的人如何批評,主是說,這樣作,是一件美事。傳福音所要得的果子,並不只叫罪人得救而已,乃是要叫每一個蒙恩者成為基督的情人。所以經上記著說,『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林前十六22。)

主並不反對他們賙濟窮人,主卻反對他們說作在主身上的是枉費。主對他們說,『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可十四。)主的意思是:你們要賙濟窮人,還有很多的機會,但是服事我的機會已經不多了。

『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8上。)在這裏,不是說為主用了多少,乃是問還剩下多少?富足的人,多拿一點給主,在他並不為難;惟獨貧窮的人,要盡其所有的奉獻給主,就真有點難了。『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沒有剩下甚麼為著自己。主的稱讚,是從這『盡』字來,沒有盡就沒有愛。愛神,是應當盡心、盡性、盡力、盡意的愛。可是多少時候,我們待主竟還不如待一個普通的朋友!

馬利亞為何如此行呢?我們看主怎麼說:『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豫先澆在我身上。』(8下。)過幾天,主要受死了。她懂得主是為她死,為救她脫離罪的刑罰而死。她愛主,因此她不能不膏主。愛主的動力,惟獨在乎主的死。不懂得主的死的,也就不會真愛主。

膏主,是要及時而作的,等到主復活以後,就是想膏主也來不及了!像那幾個婦女,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晨,要去膏主耶穌的身體,卻已經膏不著了。主已經復活了,時候已經太遲了。今天就是我們應當奉獻給主的時候,再遲,恐怕來不及了!等到主耶穌復活之後,要來膏祂是太遲了;等到我們復活之後,要來奉獻給祂,要來專心愛祂,也是太遲了。當復活的時候,我們如果有千萬個世界,我們也會很樂意完全撇棄了來愛主;但是,主要我們現在對祂就有完全的奉獻。現在是我們愛主的時候。但願我們都能趁著今天,將自己完全獻給主,愛主、事奉主、順服主。

2012年1月3日 星期二

教導兒女 真假基督與聖誕節

教導兒女
真假基督與聖誕節
何仲柯醫生







聖 誕 節 , 英 文 Christmas , 原 是 基 督 降 生 的 意 思 。 基 督 是 希 臘 文 , 翻 譯 自 希 伯 來 文 的 彌 賽 亞 (Messiah) , 那 就 是 受 膏 者 。
全 世 界 的 宗 教 都 有 這 個 嚮 往 : 有 一 天 會 有 一 位 人 類 的 救 主 來 救 贖 這 個 世 界 。 主 耶 穌 在 世 上 的 時 候 明 說 : 「 那 時 若 有 人 對 你 們 說 , 看 哪 , 基 督 在 這 裡 , 或 說 , 基 督 在 那 裡 , 你 們 不 要 信 。 因 為 假 基 督 、 假 先 知 將 要 起 來 , 顯 神 蹟 奇 事 , 倘 若 能 行 , 就 把 選 民 迷 惑 了 。 」 ( 馬 可 福 音 13:21-22) 聖 經 給 我 們 見 到 , 自 古 以 來 撒 但 一 直 想 要 潛 妄 稱 神 , 所 以 神 的 一 切 , 撒 但 都 要 模 仿 。
啟 示 錄 給 我 們 見 到 , 神 既 然 有 三 位 一 體 , 撒 但 也 搞 出 一 個 它 的 三 位 一 體 : 第 一 , 是 撒 但 本 身 : 「 大 龍 就 是 那 古 蛇 , 名 叫 魔 鬼 , 又 叫 撒 但 , 是 迷 惑 普 天 下 的 。 他 被 摔 在 地 上 , 他 的 使 者 也 一 同 被 摔 下 去 。 」 ( 啟 示 錄 12:9) 第 二 , 是 敵 基 督 , 或 稱 為 「 獸 」 : 「 我 看 見 獸 的 七 頭 中 , 有 一 個 似 乎 受 了 死 傷 , 那 死 傷 卻 醫 好 了 。 全 地 的 人 都 希 奇 跟 從 那 獸 , 又 拜 那 龍 , 因 為 他 將 自 己 的 權 柄 給 了 獸 ; 也 拜 獸 說 , 誰 能 比 這 獸 , 誰 能 與 他 交 戰 呢 ? 」 ( 啟 示 錄 13:3-4) 第 三 , 是 假 先 知 : 「 我 又 看 見 另 有 一 個 獸 從 地 中 上 來 , 有 兩 角 如 同 羊 羔 , 說 話 好 像 龍 。 」 ( 啟 示 錄 13:11)
聖 經 告 訴 我 們 , 這 敵 基 督 會 叫 「 全 地 的 人 都 希 奇 跟 從 ﹝ 他 ﹞ 」 , 正 是 政 教 合 一 。 自 古 以 來 , 要 發 動 群 眾 心 理 , 從 年 輕 人 開 始 是 最 普 通 的 。 因 為 年 輕 人 血 氣 方 剛 , 容 易 投 入 , 是 掌 權 者 好 利 用 的 對 象 。 所 以 在 末 世 最 終 的 敵 基 督 出 現 之 前 , 這 些 先 鋒 部 隊 的 假 基 督 , 也 會 從 年 輕 人 著 手 , 特 別 是 大 學 生 。 近 年 來 , 從 60 年 代 韓 國 統 一 教 的 文 鮮 明 和 華 人 呼 喊 派 的 李 常 受 、 東 方 閃 電 等 等 , 以 及 這 些 年 頭 各 種 西 方 和 東 方 的 「 彌 賽 亞 」 , 首 當 其 衝 的 多 數 是 年 輕 的 大 學 生 , 有 些 甚 至 於 將 自 己 的 家 產 全 部 捐 給 這 些 教 派 。 不 少 父 母 親 送 了 兒 女 出 去 讀 書 , 卻 心 寒 膽 戰 地 不 知 道 孩 子 會 不 會 走 火 入 魔 , 被 這 些 假 基 督 拐 去 了 。 身 為 父 母 的 該 要 怎 樣 應 付 ?

認 識 基 督
我 記 得 年 輕 的 時 候 , 我 的 一 位 導 師 , 本 來 是 銀 行 的 行 員 , 跟 我 們 談 起 真 假 的 分 辨 。 在 二 戰 的 前 後 , 幣 制 十 分 的 混 亂 , 假 鈔 票 滿 天 飛 。 銀 行 訓 練 新 的 行 員 , 就 是 拿 一 疊 各 種 面 碼 的 鈔 票 , 叫 他 去 數 。 反 反 覆 覆 地 這 樣 兩 週 , 行 員 習 慣 了 真 鈔 票 的 感 覺 , 一 摸 到 假 鈔 票 , 立 刻 就 知 道 了 。 同 樣 的 , 一 個 孩 子 如 果 對 真 基 督 已 經 認 識 得 熟 練 了 , 一 碰 到 假 的 , 立 刻 會 自 己 覺 得 不 對 。 才 不 會 一 失 足 成 千 古 恨 , 後 悔 莫 及 。
約 翰 一 書 2:18 說 : 「 小 子 們 哪 、 如 今 是 末 時 了 , 你 們 曾 聽 見 說 , 那 敵 基 督 的 要 來 , 現 在 已 經 有 好 些 敵 基 督 的 出 來 了 , 從 此 我 們 就 知 道 如 今 是 末 時 了 。 」 最 危 險 的 是 : 「 他 們 從 我 們 中 間 出 去 , 卻 不 是 屬 我 們 的 ; 若 是 屬 我 們 的 , 就 必 仍 舊 與 我 們 同 在 。 他 們 出 去 , 顯 明 都 不 是 屬 我 們 的 。 」 ( 約 一 2:19)

提 防 的 第 一 個 要 訣 就 是 認 識 。 「 你 們 從 那 聖 者 受 了 恩 膏 、 並 且 知 道 這 一 切 的 事 。 〔 或 作 都 有 知 識 〕 我 寫 信 給 你 們 、 不 是 因 你 們 不 知 道 真 理 、 正 是 因 你 們 知 道 、 並 且 知 道 沒 有 虛 謊 是 從 出 真 理 出 來 的 。 」 ( 約 一 2:20-21) 第 一 , 真 正 有 神 的 生 命 的 人 , 一 定 有 聖 靈 在 他 裡 面 。 聖 靈 能 夠 參 透 萬 事 。 但 是 我 們 自 己 也 需 要 知 道 , 或 做 都 有 知 識 。 這 個 字 原 文 的 字 根 是 「 看 見 」 。 或 者 可 以 說 是 一 目 了 然 。 這 個 認 識 , 歸 根 到 底 是 知 道 真 理 與 否 。 多 少 父 母 自 己 信 得 糊 里 糊 塗 , 他 們 的 孩 子 們 也 信 得 糊 里 糊 塗 。 撒 但 最 喜 歡 的 就 是 這 種 「 糊 徒 」 。 真 理 要 求 沒 有 虛 謊 。 假 基 督 和 敵 基 督 常 常 是 前 言 不 對 後 語 。 他 們 的 歷 史 背 景 也 是 充 滿 著 欺 騙 。 因 為 撒 但 本 來 就 是 謊 言 之 父 ﹝ 約 翰 福 音 8:44 ﹞ 。 一 個 信 主 的 人 如 果 清 楚 記 得 聖 經 的 話 , 又 知 道 需 要 清 楚 了 解 任 何 一 個 教 派 的 背 景 , 就 不 會 輕 易 地 跟 從 這 種 人 。

這 認 識 的 中 心 點 就 是 主 耶 穌 基 督 的 身 份 : 「 誰 是 說 謊 話 的 呢 ? 不 是 那 不 認 耶 穌 基 督 的 麼 ? 不 認 父 與 子 的 , 這 就 是 敵 基 督 的 。 凡 不 認 子 的 就 沒 有 父 , 認 子 的 連 父 也 有 了 。 」 ( 約 一 2:22-23) 「 但 記 這 些 事 , 要 叫 你 們 信 耶 穌 是 基 督 是   神 的 兒 子 , 並 且 叫 你 們 信 了 祂 , 就 可 以 因 祂 的 名 得 生 命 。 」 ( 約 翰 福 音 20:31) 主 耶 穌 是 完 全 的 神 也 是 完 全 的 人 。 他 是 神 獨 生 的 兒 子 , 卻 又 能 夠 與 神 溝 通 , 又 與 神 完 完 全 全 合 而 為 一 。 這 真 理 是 歷 世 歷 代 以 來 撒 但 透 過 人 類 一 直 要 攻 擊 的 。 站 穩 在 耶 穌 的 身 份 立 場 上 , 就 掌 握 了 福 音 的 要 素 , 也 不 會 被 敵 基 督 所 欺 騙 。 父 母 自 己 需 要 先 知 道 , 也 要 教 導 孩 子 們 知 道 。

持 守 永 生
「 論 到 你 們 , 務 要 將 那 從 起 初 所 聽 見 的 事 存 在 心 裡 。 若 將 從 起 初 所 聽 見 的 存 在 心 裡 , 你 們 就 必 住 在 子 裡 面 , 也 必 住 在 父 裡 面 。 主 所 應 許 我 們 的 就 是 永 生 。 」 ( 約 一 2:24-25) 敵 基 督 欺 騙 信 徒 的 一 個 方 法 就 是 搖 動 永 生 的 把 握 , 讓 人 家 以 為 只 有 在 他 們 裡 面 才 有 永 生 。 不 過 這 倒 是 一 般 宗 教 的 執 著 , 也 不 希 奇 。 我 們 的 肯 定 , 約 翰 說 得 好 : 「 我 們 也 知 道   神 的 兒 子 已 經 來 到 , 且 將 智 慧 賜 給 我 們 , 使 我 們 認 識 那 位 真 實 的 , 我 們 也 在 那 位 真 實 的 裡 面 , 就 是 在 祂 兒 子 耶 穌 基 督 裡 面 。 這 是 真   神 , 也 是 永 生 。 」 ( 約 一 5:20) 耶 穌 的 歷 史 性 叫 我 們 有 這 個 把 握 。

約 翰 一 書 2:24 節 這 一 段 話 有 個 重 點 的 字 眼 : 存 和 住 。 原 文 這 兩 個 字 原 來 同 一 個 字 : 定 居 。 換 句 話 說 , 我 們 與 神 的 關 係 , 必 須 是 固 定 性 的 。 那 就 包 括 每 天 的 個 人 靈 修 , 和 經 常 的 參 加 聚 會 , 才 能 夠 「 又 要 彼 此 相 顧 、 激 發 愛 心 、 勉 勵 行 善 。 你 們 不 可 停 止 聚 會 , 好 像 那 些 停 止 慣 了 的 人 , 倒 要 彼 此 勸 勉 , 既 知 道 ( 原 文 作 看 見 ) 那 日 子 臨 近 , 就 更 當 如 此 。 」 ( 希 伯 來 書 10:24-25)

這 裡 又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原 因 , 父 母 親 需 要 搞 清 楚 , 孩 子 是 否 已 經 清 楚 的 邀 請 了 主 耶 穌 , 做 他 個 人 的 救 主 。 因 為 接 著 下 去 , 孩 子 有 聖 靈 在 他 裡 面 , 我 們 就 不 會 擔 心 孩 子 會 不 會 學 壞 了 , 因 為 「 你 們 從 主 所 受 的 恩 膏 , 常 存 在 你 們 心 裡 , 並 不 用 人 教 訓 你 們 , 自 有 主 的 恩 膏 在 凡 事 上 教 訓 你 們 。 這 恩 膏 是 真 的 , 不 是 假 的 。 你 們 要 按 這 恩 膏 的 教 訓 , 住 在 主 裡 面 。 」 ( 約 一 2:27)

聖 靈 的 教 導 , 一 方 面 是 透 過 聖 經 的 話 語 : 「 但 保 惠 師 , 就 是 父 因 我 的 名 所 要 差 來 的 聖 靈 , 祂 要 將 一 切 的 事 指 教 你 們 , 並 且 要 叫 你 們 想 起 我 對 你 們 所 說 的 一 切 話 。 」 ( 約 翰 福 音 14:26) 另 一 方 面 , 一 位 信 徒 如 果 透 過 經 常 性 的 靈 修 , 與 神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 一 個 十 分 寶 貴 的 恩 典 就 是 聖 靈 的 感 動 。 「 聖 靈 既 然 禁 止 他 們 在 亞 西 亞 講 道 ...... 」 ( 使 徒 行 傳 16:6) 。 有 不 少 弟 兄 姊 妹 們 曾 經 告 訴 我 , 他 們 不 慎 參 加 了 一 個 異 端 教 會 的 聚 會 , 心 裡 面 就 有 一 種 不 平 安 , 催 促 他 離 開 。

總 而 言 之 , 在 這 末 世 , 聖 誕 節 叫 我 們 想 起 主 耶 穌 的 降 生 。 我 們 卻 要 提 防 , 撒 但 會 用 他 的 敵 基 督 來 欺 騙 我 們 和 我 們 的 兒 女 。 讓 我 們 儆 醒 禱 告 , 互 相 守 望 , 學 習 如 何 分 辨 。

2011年12月22日 星期四

大淫婦的正解

大淫婦的正解

吳主光

  約翰在啟示錄用了許多篇幅來描述“大淫婦”,由第十六章十七節至第十九章六節,共約佔啟示錄全書的七分之一。而且這大淫婦的滅亡被形容為“第七碗”的大災難,是自從地上有人以來沒有這樣的大地震,使那巴比倫大城(大淫婦的代表)裂為三段,且有重九十斤的雹子由天而降,打死許多人。這樣重要的預言到底是指着甚麼而說的呢?解經家的意見十分分歧。
  有的認為大淫婦是指着末世的經濟系統說的,因為聖經形容她極之奢華宴樂。許多船運行業都因她發了財。有的主張大淫婦是指着末世時代回教的興起而說的,因為回教國家多藏石油,在末世興起控制列國,自己奢華宴樂,做運輸石油生意的也因此發了大財。同時回教在歷史上也多逼害基督徒,正如經文所形容──喝醉了聖徒的血一樣。
  筆者認為上述兩種解釋都不值得聖經花這樣多的篇幅去形容和預言,也未能充分地解釋為何聖經稱之為“大淫婦”。如果我們要得到準確的解釋,必須先將聖經記載這大淫婦的特徵一一列下來,再逐一對照,看看是指末世時代哪一個組織說的,才能清楚下一個判斷。
  聖經所形容的大淫婦特徵如下:
  1. 她與羔羊的新婦成了比對。
  2. 她以巴比倫大城為代表管轄地上眾王,在末世最後的災中被滅。
  3. 她與列國的君王行淫。其中最主要是那七頭十角獸,被她騎着。不過到了末世之時,那獸所代表的十國必冷落她,吃她,滅她。
  4. 她穿着紫色,朱紅色的衣服,佩戴金飾寶石,極其奢華,發了大財,作了王后。
  5. 她坐在眾水之上,這眾水就是多民多人多國多方。
  6. 她以邪術迷惑人,作了各樣污穢之靈和魔鬼的巢穴,為世上一切可憎之物的母。
  7. 她喝醉了聖徒的血,使徒約翰大大希奇。
  按照上述所列出的七大特徵,我們的解釋就有了準確的規限。首先,“大淫婦”與“羔羊的新婦”確實是神啟示中的比對,因為經文論完“大淫婦”之後,立即接續到“羔羊的新婦"(一九至二一章)都是用同樣長的篇幅;大淫婦以巴比倫城為代表,新婦以新耶路撒冷為代表;大淫婦與列國君王行淫,新婦只獻與萬王之王基督;大淫婦以地上的財寶為榮耀,新婦以天上的財寶和榮光為榮耀;大淫婦喝醉了聖徒的血,新婦卻成了聖徒的安慰和喜樂;大淫婦的結局是滅亡,新婦的結局是永生;大淫婦成了魔鬼的住處,新婦卻成了神和祂子民的住處…這樣,我們怎麼解釋那個大淫婦呢?很明顯的,她的解釋一定與新婦的解釋成為比對。對新婦的解釋,解經家一致的同意是指着教會說的。因為夫婦二人成為一體的奧祕就是指着基督和教會說的。這樣,新婦若肯定是指教會,大淫婦必定是指“變節的教會”無疑了。
  然而,大淫婦是指着哪一個變節的教會而說的呢?要解釋這一點,我們還看那七大特徵。究竟在歷史上,那一教會與這七大特徵符合呢?我不知道讀者想到那一個,在筆者的研究來說,我以為非常清楚是指天主教,因為:
  1. 天主教在歷史上確實曾管轄歐洲列國的君王。從主後五百年天主教逐漸興盛直至主後1500年歷史稱之為黑暗時代。天主教教皇與歐洲屬世君王長期鬥爭,以致成立所謂“神聖羅馬帝國”,先後由法國和德國皇帝出任歐洲最高屬世權力的代表,由教皇出任屬靈權力最高的代表。然而,兩者誰的權力更高?有時皇帝鬥贏,教皇就被捉拿下獄。有時教皇鬥贏,皇帝就被革除教籍,站雪地三日求饒。但一般來說,全歐洲任何君王都要受教皇按立,吻他的腳,不順服的他可指揮聯軍攻打之,所以教皇實在是騎着七頭十角獸的女人,而七頭十角獸卻又是指着羅馬帝國發展出來的十國無疑。
  2. 天主教在“神聖羅馬帝國”的組織之下,實在坐了王后的位。政教合一的制度使她發了大財。因為各國不斷將金錢進貢給她,使她可以窮奢極侈地度日,又使她可以影響多民多人多國多方。不但歐洲,甚至是全世界各地天主教的勢力範圍都受到她的影響。在國教的勢力之下,天主教可以在各地設立“異端裁判所”(Inquision),在歷史上成為最殘酷的殺人地方。基督徒被殺的數以千萬計。有被燒死的,有被斷頭的,有被挖眼的,有被割舌的,有被吊起以重物拉斷骨骼而死的,有被逼吞下有刺邊的長布條,然後用力抽出,將咽喉食道撕破而死的。種種式式,簡直是兇殘絕倫,任何人稍有讀教會歷史的,都會驚訝天主教的殘酷手段。怪不得使徒約翰在異象中看見便大大的希奇。試問有誰不希奇同是信奉基督的,竟然會用如此殘忍的手段殺害基督徒?
  3. 天主教真的在末世之時被列國冷落使她赤身。從前天主教奪得意大利半島的一大半為國土,列國也年年進貢,歲歲來朝。可是自從歐洲宗教改革奠定了宗教自由根基之後,各國紛紛放棄國教觀念,不再以國庫的金錢支持教會,天主教就失去了龐大的收入,她的國土也被褫奪,目前只餘下一個小城“梵帝崗”給教皇住,她再不能像從前一樣奢華過活。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天主教幾千年以來最窮最淒涼就是這個時候了。不但如此,照預言所指,將來列國還繼續冷落她,恨她,吃她的肉,最後是消滅她。從天主教一直對政治的不斷參與,影響各國的政治來看,天主教的結局一定是悲慘的。
  4. 天主教自從漸漸衰落之後,一直想重獲世界最大宗教領導權。所以在近代不惜與回教,佛教,喇嘛教,東正教,基督教(新神學派者),甚至靈恩派來往,聯合。而且,天主教自己也有靈恩運動,會講方言的教士數以千萬計。試想那些靈究竟是甚麼靈?這正是啟示錄所預言的她將成了各種污穢之靈和魔鬼的巢穴,成了世上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天主教的禮儀和信仰本是羅馬帝國時代羅馬人多神主義和基督教結合的產品。以後在歷史上經常出現所謂聖母顯聖之類的神蹟奇事。如今再結合了靈恩運動和其他異教,其“淫行”和“污穢的靈”一定眾多,結局是在神的大忿怒中沉淪。

三位一體的神

三位一體

陳終道

  我們所信的神是三位一體的神。許多人覺得這句話難以領會,甚至有人說:聖經沒有明說“三位一體”這句話。誠然聖經沒有明提“三位一體”這幾個字,但絕不能說聖經沒有提及三位一體的真理。因為事實上聖經不但明明讓我們看見這位創造萬有的主宰是三位一體的神,而且從舊約到新約一而再地顯明這獨一的神有三種身位卻仍稱為獨一的神而不是三個神。
  這三位而獨一的神是有位格有生命的,即有感情,理智,有自由意志,有智慧能力,有存在“空間”(無所不在)的創造者。祂不是抽象而虛無飄渺的,也不是一種能力而沒有位格的。舊約的摩西曾要見神的面,神只允許他可以見祂的背(出三三:19-23),神造人時明說按照祂自己的形像樣式造人,新約路加福音記載主耶穌向門徒復活顯現時曾這樣說:“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二四:38-40)可見神是有形體的。不過“神是個靈”(約四:24),祂的位格,生命,存在“空間”都是屬靈界的,不是屬物質的。對於屬靈境界的事,我們現在所知有限,要到我們也進入靈界時才可能完全知道(林前一三:9,12)。所以神的三位一體,我們不能用屬物質界的位格與形體來領會,正如我們無法領會復活了的主耶穌怎麼在“門都關了”的情形下,忽然站在門徒當中(約二○:19),因為靈界的空間與形體跟物質界的情形完全不同。
  有人主張把“位”與“體”兩字都除去,只稱神是“三而一的神”,但無論“三而一”或“三一”,偶然用作簡稱則可,用以取代“三位一體”則不可,因“三而一”不能表明神的位格與形體。所以神的三位一體是屬靈的奧秘,只能憑聖經所顯示的領會,不能單憑人的理智領會。
現在讓我們簡要地查考聖經,看看聖經所顯明給我們看見的神是如何三位而又一體的。

一.獨一神的“我們”

  聖經中有好些經節,有很特別的句法,顯明神是獨一卻不只一位的,如:
  “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
  “耶和華說…我們下去,在那裏變亂他們的口音…於是耶和華使他們…”。注意:第六節耶和華(英譯作單數的Lord),既是一位怎麼又說“我們下去…”?既說“我們下去”,下文第八節卻仍是一位“耶和華”,可見這獨一的神是位合一的“我們”。(創一一:6-8)
  “我又聽見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在此這位單一的“主”用了單數的“我”,同時又用雙數的“我們”,可見這獨一的神所顯示給人的是可以同時用“我”或“我們”的。這是聖經提到三位一體之神時獨特的用法。(賽六:8)

二.“我們”是誰

  既然神用了“我們”的自稱,那“我們”是誰?就是聖父,聖子,聖靈。例如:
  主耶穌受洗後從水裏上來,父神的靈降在祂身上證明祂是神的愛子──“…天忽然為祂開了,祂就看見神的靈(聖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聖子)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聖父)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
  主耶穌升天之前吩咐門徒,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二八:19)父子聖靈就是那“我們”的三位,卻算同一個名──父子聖靈的名。
  使徒保羅為哥林多信徒祝福時,也把父子聖靈合在一起,成為今日教會最常用的祝詞──“願主耶穌基督(聖子)的恩惠,神(聖父)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一三:14)
  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四至六節“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裏面運行一切的事。”本節明明指出聖靈,聖子,聖父三位,卻又是同在眾人心裏運行的神。(另參弗四:4-6)

三.合一而獨一的三一神

  聖經不但顯明這位萬物創造主有聖父,聖子,聖靈三個身位,也顯明這三位是合一而獨一的神。

  1. 聖經明說神是獨一的

  A.“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申六:4)
  B.“…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賽四五:21)
  C.“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可一二:32)
  D.“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一七:3)
  E.“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猶:24)(注意:“救主”就是神,且是獨一的神。)
  所以不論新舊約聖經都一再明說神是“獨一”的神。雖然有父,子,聖靈三個身位的顯示,卻仍是獨一的。

  2. 聖經明示“三位”是合一的

  A. 主耶穌明說:“我與父原為一。”(約一○:30)又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約一四:9-10)
  B. 聖經給我們看見從聖靈生的就是從神生的,就是領受了永生神的生命,可以進入神的國(約三:5),成了神的兒女(約一:12-13),所以領受聖靈就是領受了神。
  C. 欺哄聖靈的就是欺哄神──教會初期,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欺哄聖靈,彼得說這“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徒五:3-5),所以,聖靈就是神。
  D. 人因信領受聖靈(弗一:13-14),也就是基督因信住在人心裏(弗三:17)。基督說祂來是叫人得生命(約一○:10),而聖靈也同樣稱為賜生命的聖靈(羅八:2),所以聖子與聖靈也是一體的。
  E. 主耶穌與門徒臨別的最後禱告中說:“…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約一七:21),這禱告顯示創造主是三位是合一的,而且那些有了創造主生命的人可以在祂裏面合一。所以歌羅西書第三章第三節說:“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歌羅西信徒還活在世上,怎麼說他們的生命與那已經升到天上的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呢?因這是按信徒所領受屬靈的生命來說的。
  總而言之,屬靈之神的三位是合一的。所有領受了永生神之生命的人,也都與祂合一,又彼此合而為一,成為祂奧秘的身體。所有祂的兒女們都在這奧秘身體裏互相作肢體。這是基督道成肉身,藉十架受死所成就的救贖工作的效果。所有信耶穌的人,不但因祂的贖罪不再為自己的罪受永刑,且因領受了創造主的生命而在神的性情上有分(彼後一:4),可以讓基督在我們裏面活着(加二:20),因而一舉一動可以有新生的樣式了。

四.聖父聖子聖靈在各方面的合一

  1. 在創造方面

  通常我們都說是父神創造天地(創一:1),但神創造天地時,“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一:2)。詩篇第一百零四篇第三十節又說:“你發出你的靈,他們便受造”,而希伯來書第一章第二節說:“就在這末世,藉着祂兒子曉諭我們…,也曾藉着祂創造諸世界”,可見宇宙萬物是三位一體的神共同創造的。

  2. 在道成肉身方面

 聖父定下祂的旨意,並藉先知宣告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賽七:14),又按時候差祂兒子降世(約壹四:14),聖子按神旨意到世上來(路二:11;腓二:6-8),聖靈使童女馬利亞成孕(太一:20)。於是基督(聖子)成了血肉之體到世上來,並藉着十字架之死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

  3. 在贖罪與赦罪方面  

  聖子基督耶穌,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二:24,三:18)。聖靈使人知罪悔改(約一六:8),聖父按祂的信實,赦免一切誠實認罪的人(約壹一:9)。

  4. 在禱告方面

  主耶穌說:“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約一四:14)奉祂的名意即靠祂的功勞。聖子藉十架受死的功勞在天上作我們的大祭司,使我們可直接向神禱告。聖靈則幫助信徒禱告,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八:26-27),父神因主的名而垂聽我們的禱告(約一六:23)。

  5. 在事奉方面  

  活在罪中又習慣犯罪的人,怎能事奉聖潔的神?是三位一體的神共同工作的結果。基督(聖子)是神早已為人預備的代罪羔羊(約一:29),藉着永遠的靈(聖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父神,祂的血既蒙神的悅納,也就能洗淨信徒的心。使我們可以事奉永生的神了(來九:14)。  

  6. 在傳福音工作方面

  父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彼後三:9),聖子耶穌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二:6),而成為萬人的救主(提前四:10),聖靈降臨使門徒得能力,傳福音直到地極(徒一:8),拯救罪人(徒二:41)。
  7. 在合一的工作方面
  父神按祂所預定的美意,使信徒在基督裏同歸於一(弗一:9-10),聖子基督使信祂的人,不分猶太外邦,男女老幼,都在祂裏面成為一(加三:27-28),聖靈賜給信徒合而為一的心(弗四:3),成為一個屬靈身體,漸漸增長(林前一二:13;弗四:16)。
  8. 以弗所書的例證
  讓我用一卷較短的新約書信──以弗所書為例證,說明聖經如何經常提及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之神在各方面所顯明的合一工作:
  A. 在信徒所能得着的基業上聖父聖子聖靈合一同工(弗一:4-14)。
  B. 在教導信徒更深認識神的事上,聖父聖子聖靈一同作工(弗一:7-23)。
  C. 使信徒被一個靈所感,成為“主的殿…神藉聖靈居住的所在”方面,聖父聖子聖靈一同作工(弗二:20-22)。
  D. 在使徒信徒“心裏的力量”剛強方面,聖父聖子聖靈同工不分(弗三:15-19)。
  E. 在教會領受屬靈的恩賜而同歸於一方面,聖父聖子聖靈合一同工(弗四:1-16)。
  F. 在指導信徒生活為人,明白神旨意的事上,聖父聖子聖靈同工不分(弗五:15-21)。
  G. 在信徒應付魔鬼爭戰上,聖父聖子聖靈同工不分(弗六:10-20)。
  所以全卷以弗所書滿了聖父,聖子,聖靈合一同工的記載,否認其中任何一位,都使整卷書信不能成書。以上的例子,只不過是聖經中許多關乎聖父,聖子,聖靈合一同工之例子的小部分,讀者只稍加留心,就在讀聖經時發現許多有關聖父,聖子,聖靈合一同工的記載。

五.三位一體之神與信徒的關係

  信徒為甚麼要明白並堅信三位一體的神之真理?這是否只是神學家討論的題目?不是。因為在神為人所成就的救法中,有兩項重要的基礎,就是:(1) 神只能根據基督的救贖給人赦罪之恩(來九:22;羅三:24)。(2) 神只能藉聖靈重生,使人得着祂的生命(約一:13,三:5;彼前一:3-4)。但拒絕三位一體之神的真理,實際上就是拒絕了承認基督是神的兒子,或拒絕了聖靈是神。基督若不是神的兒子,怎能為我們贖罪?聖靈若不是三一神中的一位,怎能賜我們生命使我們從神而生?所以,否認三位一體之真理,其實際重點是要推翻救恩的基本要道。
  初期教會的主要異端不是否認獨一真神而是否認基督是神的兒子。因為否認基督是神的兒子,也就否認了基督是道成肉身來的。基督若不是道成肉身的主,祂縱然死在十字架上,也不過跟普通罪犯一樣地死去,不能擔當世人的罪,不能藉十架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祂頂多像個殉道烈士,卻不是贖罪的救主(提前二:6)。這樣,我們信耶穌是枉然的。所以基督在世上時問門徒:“人說我人子是誰?”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一六:16)
  注意祂是基督與祂是永生神的兒子是不可分的。神不只設立祂的兒子為“基督”,祂是主神而為基督(徒二:36),又是“救主獨一的神”(猶:24),又被稱為“神我們的救主”(多一:3,二:10)。此外,神再沒有設立別的任何天使或人為救主,所以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
  所以否定三位一體的真理,絕不僅是拒絕一項有關神學理論的見解,乃是間接側面的要推翻救恩的基本原理,拆毀那基督已經為我們開通進到神面前的道路,使我們所信的救恩成為不能救人的“救恩”。
(摘自作者著作聖靈的工作

2011年12月7日 星期三

對基督徒非常有幫助的30條建議

* 對基督徒非常有幫助的30條建議 *

1.下次如果覺得自己了不起時,試試行在水上。
2.當魔鬼提起你的過去時,請提醒牠的未來。
3.你不是幸運,是蒙福。
4.若想要真正活著,得先徹底死去。
5.機會也許只敲一次門,但試探與誘惑卻總是在按門鈴。
6.我們常在強壯時,忘了神。
7.那些只在星期天呼喚"天父"的人,在一星期餘下的日子?活得像孤兒。
8.不要以自我為中心,要以基督為中心。
9..沒有基督,沒有平安;認識基督,得到平安。
10.為什麼我們不常向朋友提起神?因為我們不常向神提起我們的朋友
11.當把你的一切獻給基督,因為他把他的一切都給了你。
12.你現在所追求的,值得基督為它死嗎?
13.使你向 神靠近的人,是你真正的朋友。
14.神愛我們,不是因為我們是怎樣一個人,而是因為他是怎樣一位神。
15.神的應許像夜空?的星星。夜越深,星星的光芒越亮。
16.沒有基督的生命,是無望的盡頭。有基督的生命,是無盡的盼望。
17.我雖不知道未來掌管著什麼,但我知道誰掌管著未來。
18.把你的重擔交給主,讓它留在主那?
19.不要畏懼明天,因為神已在那?
20.當你除了神,一無所有時,你將知道神就是你全部的需要。
21.放手交給神,別再向神講述你的風暴有多大,當向風暴講述你的神有多大。
22.能夠滿足人心的,是造人心的那一位。
23.請常常保持著你心?的光,因為你不知道,誰會藉著這光走出黑暗。
24..當我們只顧工作的時候,我們獨自工作;當我們祈禱的時候,神工作。
25.神無所不在,所以我們可以隨處禱告。
26.一個沒有需要的人永遠見不到神蹟。
27.敬拜提醒我們生命的價值,但世界卻使我們忘記它。
28.步履艱難的時候,別一味的禱告,卻不邁向神要你走的路。
29.禱告會為我們作很多事,憂慮同樣可以。
30.神祝福你,是要你成為別人的祝福。

2011年11月30日 星期三

聖經中合神心意的女人

聖經中合神心意的女人

創世紀 2 : 22-24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
領她到那人跟前‧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
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創 3:16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創世紀 3 : 17 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羅馬書 7: 2-3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
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林前 7:4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林前 11:3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 神是基督的頭。
林前 11:4 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講道或作說豫言下同〕若蒙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林前 11:5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林前 11:6 女人若不蒙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頭。

歌林多前書 11 : 7-10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
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歌林多前書 14 : 34-36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
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他們若要學什麼,
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弗 5:22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弗 5: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弗 5: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弗 5: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弗 5:33 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

西 3:18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裏面是相宜的。

提摩太前書 2 : 9-14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
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
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
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

多 2:4 好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愛兒女、
多 2:5 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免得 神的道理被毀謗。

彼前 3:1-6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以裏面存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 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 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