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1日 星期一

聚會的服事

聚會的服事(孫國鐸講)                                  2009年7月30日星期四

我們把聚會這個題目分成兩個段落來交通,第一個段落講到要把聚會聚好,第二個段落就是要交通如何能把聚會聚好。昨天下午孫務信弟兄和我已經把聚會的意義和重要略略的有一些交通,我想我們稍微簡單的複習一下。昨天下午我跟大家交通一個希臘字:epi-sunagoge,在新約聖經出現過兩次,一次用在希伯來書十章廿五節,另外一次用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一節。sunagoge是聚會的意思,epi-sunagoge就是豐滿的聚集,也可翻作「真聚會」。保羅說將來我們要在主那裏聚會,使徒說我們不可停止聚會,所指的也是這樣的聚會。所以我們要把這個epi-sunagoge當作我們的目標來追求,我們知道這個字所包含的意義,第一個就是聚在主裏面,奉主名聚會的意思就是聚在主裏面;第二方面是聚會以主為中心,意思說在主之外我們沒有任何理由聚會,因為將來我們到主那裏去要聚會,所以今天在地上我們要操練學習這樣聚會。我們講過,只有這樣的聚會才叫我們受益,否則任何的聚會都叫我們招損,所以今天聚會對我們來說真的是非常重要。
能把聚會聚好,在事奉上來說是事半功倍。我想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有時候好不容易把一個人請來聚會,結果卻聚了一個沉悶的會,第二次要請他來就很困難。假設那個聚會的光景好,他第一次到聚會去就遇見主了,下一次你都不要再叫他,來的時候,他跑得比你還快。我們都知道在事奉上,聚會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情。弟兄姊妹們,其實我們可以這樣領會,主賜給我們的生命是一個聚會的生命,所以一個基督徒不喜歡聚會或是不去聚會,都是不正常的,說明我們生命中有問題。但有的時候的確跟這個聚會有關係,好的聚會叫人越聚越活、越火熱,有的聚會則越聚越冷淡,本來是活的卻聚成死的。這不是一個笑話,今天我們看見各處很多聚會都是這樣的情形,這實在是很可惜的事情。所以我們應當來注意聚會的問題。關於聚會真實的意義和重要,我們講到這些就已經夠了,請你記住那個字 epi-sunagoge,你就想起特會中提到一個怪字,那個怪字包括了重要的意義在裏面,我們知道那才是主所要我們要的真正聚會。

如何把聚會聚好
  今天下午我們主要把第二個部份,我們要交通如何把聚會聚好。聽起來實在是很不容易的問題,所以我只能說按照我所能領會的一些屬靈原則,略略的交通一下。昨天我講到弟兄們安排我們來負責這個聚會,並不表示我們是專家。我不是專家,所以下面所交通的乃是作為弟兄姊妹的參考,當然在裏面可能有很多不同的爭論,但是我們希望我們把重要的原則抓住,關於實行上的一些東西,可能你有你的看法,他有他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這個都不太重要。並且我希望說我以下所交通的點不成為一個尺度,回去之後用這個尺度來定罪自己的聚會,這乃是給你作參考的。我再說這些只是作參考,不是用來定罪的,並且我們用這些在今生今世來作操練。我想我這樣講很清楚,如果你回去把這個定罪別人的話,責任不在我,你自己在主面前負責任。
請先讀一段聖經,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廿六節:「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卅三節:「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四十節:「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
讀聖經的人都曉得,哥林多前書十二至十四章是講到聖靈所賜的恩賜之問題,然後保羅就把這個應用在聚會裏面,所以在教會歷史中大部份讀聖經的人都說哥林多前書十四章這裏所說的是最屬靈的聚會,也是一個最理想的聚會。不過在教會歷史中,好像很難看到真的有哥林多前書十四章這樣的聚會,我們今天不是要效法這個榜樣,而是要在其中看一些原則。我想這裏最少有幾樣事情,這裏有靈、有恩賜、有言語、有次序。當然在這裏最重要的就是聖靈在聚會中的帶領。

要注意聖靈在我們靈裏面的帶領
  因此如果我們要把聚會聚得好的話,第一,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學習順服聖靈的帶領,就是說在聚會裏,我們要注重我們靈裏面的感覺,在靈裏面要摸到聖靈運行的感覺。我們知道甚麼時候一個聚會如果在靈裏的話,就不在形式裏面,也不在方式裏面。我們知道今天有許多聚會都非常注重外表方式的問題,今天各處有很多聚會研究方式的問題。比方說過去閉關弟兄會,他們說聖經中沒有鋼琴,所以聚會時不可用鋼琴,因此他們的聚會就沒有鋼琴;有的聚會呢,不單有鋼琴,更是敲鑼打鼓,這個時代是非常流行的。吹喇叭、敲鑼打鼓,不一定是靈恩的聚會,其他聚會都效法。
弟兄姊妹,我想我們不是要爭論外面作法的問題,最重要是要在靈裏面,聚會一定要摸到靈。當我們在聖靈的帶領中之時,就沒有不順的感覺,所以聚會第一個要好的就是要注意靈的問題,因為我們不是聚世人的會,我們是聚聖徒的會,聖徒的會是屬靈的會。這裏不是演講,或是學術發表會,也不是政見發表會,我們聚的是屬靈的會,是聚在主裏面。所以聚會要聚得好,第一樣事情我們要注意的是聖靈在我們靈裏面的帶領。

要學習多說活的言語
  我想在聚會裏面最多用的是言語,所以我們需要聖靈在我們靈裏面來帶領我們,在聚會裏面我們要盡量說活的言語,因為在聚會中是需要供應生命的。我們在這裏不是光把知識供應出去,因此弟兄姊妹要學著說活的言語,就是有靈感的言語,真正出於靈感的言語才能供應生命。我想許多時候弟兄姊妹有這樣的經驗,我們聽見有的人講話完全是聖經上的話,也都是屬靈的話,從頭到尾都是屬靈的話,但是你卻摸不到生命,這不過是字句和道理。我想尤其在教會年日久的弟兄姊妹,我們更是需要注意這件事情,不是把一大堆屬靈的話講出來就是對的。有一個弟兄打電話給我的時候,我是受不了,他在電話中一開始就說:「願主耶穌的恩惠、平安從我們主耶穌基督賜給你。」我話還未講,他就一大堆聖經的話背下來。他打了整個電話,我都是不知道他要講甚麼。在他感覺裏,基督徒之間要講聖經要講屬靈的話。但是弟兄姊妹們,我們知道那不是活的言語。
那麼我們怎樣在聚會能講活的言語呢?我們首先需要聽神的話,如果我們聽到神的話,我們就有活的言語。我再說我只是給弟兄姊妹一個參考,不是一個尺度。我們在主跟前我們是在學習,因為我自己也知道,雖然我努力要講活的話,但有的時候也不一定能夠活,但至少我們的心是向這個方向。你看教會裏面生命的言語多的時候,聚會的光景就活了。所以這是在聖靈的帶領底下第二方面所應當注意的。

要學習控制時間
  第三方面是關於時間控制的問題,這實在是大學問。如果聚會時間能控制得好,那個聚會聚得真是叫你覺得很舒服。但是我們要怎樣來控制時間呢?其實這不光是靠手錶來控制的,因為時間的控制跟我們順服恩膏有很大的關係,也是我們基督徒屬靈的性格上很重要的操練。比方有時候你在主面前說話,要多長才是對呢,多短才是對呢?弟兄姊妹,這個完全由聖靈的膏油在我們裏面控制。比方說在使徒行傳二十章有這樣的例子,使徒保羅最後一次要離開亞西亞,他在特羅亞那裏跟弟兄姊妹有聚會。聖經記載說他們在七日的第一日擘餅聚會以後,保羅就跟他們講論直到半夜。有個年輕人很喜歡聽保羅,聽到半夜,受不住,就睏倦,睡著了,從三樓掉下去,聖經記載他的名字叫猶推古。那天保羅講的實在長,聖經說他講了多時,出了這件事,大家都很驚慌,聚會受打岔了。保羅就下去伏在他身上,說沒關係,靈魂還在,沒有說要送到急症室,也沒有說大家來禱告,也沒有說:「因著這件事就算了吧,聚會就停了吧。」沒有!他上去又講。聖經說他一直講到天亮。
弟兄姊妹,究竟講道講到多長才是對的呢?這個沒有甚麼標準,這乃是根據聖靈的膏油在裏面的帶領。所以我常常跟弟兄姊妹說,比方我們教會定規說,講道講到甚麼時間應該停。一般來說,按照這個時間,最好不超過太多,除非你講的時候,忽然之間聖靈向你作工,那麼你就不需要停,因為聖靈的工作在這裏,那麼這個聚會就一直聚下去。我們看見在教會歷史中,有很多復興的時候就是這樣,神的靈運行在聚會裏面的時候,他們就打破時間的限制,意思就是說,時間就控制在聖靈的手中了,弟兄姊妹也不願意停。
我想那天保羅在那裏講,弟兄姊妹一直希望不要停,從夜裏講到天亮,到時候保羅覺得他的話該停了,他就停。但我們不是保羅,所以我們不是要學外面的榜樣,我們要學習聖靈在我們裏面的管治。弟兄姊妹,我們禱告要多長才是對,多短才是對呢?都是很難定規的,時間的控制乃是在膏油裏面。
我們知道教會有的人每會必到,每禱必長。我們的聚會裏面有一次有姊妹開口禱告,有弟兄就給她算時間,他說她今天禱告七分鐘,他說真的受不了。其實她這個還不算長,我跟你們講一個很有趣的事。有一次,一對年長的弟兄姊妹請我吃飯,那位師母很會做獅子頭,大的南京獅子頭。我們很高興,到他們家裏去,坐下來,看見那獅子頭熱熱的。那弟兄說:「現在我們來祝謝。」他的祝謝很長,禱告了二十分鐘,我們阿們以後,我們想可以吃了。這位老師母接下去,又是二十分鐘。一個吃飯的祝謝禱告了四十分鐘。禱告完了,整個獅子頭都冷了。那天我們心裏很受感動,因為從來沒有人這樣謝飯,所以給我印象非常深刻,為著他們年老夫婦二人這樣敬虔愛主,我們感謝主,所以我們吃冷的獅子頭也很好吃。
弟兄姊妹,禱告的長短這個問題,實在是我們基督徒在主跟前重要的學習。有的時候當你裏面有膏油在的時候,你就順著膏油的情況來禱告;膏油停的時候你應當停。我們有時候像小孩子一樣,我們在這方面的學習不太容易。我記得我的孩子小的時候,有時候我帶他們走路,我走到一處停了,他卻往前衝。我們今天順服聖靈的膏油,有時候也是這樣,有的時候膏油都已經停了,你還向前跑,還在那裏禱告;膏油停了,你還在那裏講。這個是不對。所以弟兄姊妹聚會要聚得好,時間控制是很重要的因素,所以我們在聚會裏面要學習順服膏油的引導。

在聚會中讓聖靈來負責任
第四方面,關於順服聖靈的問題,特別在教會中作負責弟兄、姊妹們可能需要被提醒一下,我們要學會在聚會中讓聖靈來負責任。我從前也是這樣,一負責聚會,我就非常盡責任,像禱告聚會、擘餅聚會,一坐下來,一看大家沒有人禱告,我就開始盡責任了。我發現有的教會裏面的負責弟兄真是厲害,在擘餅聚會中禱告三次四次,沒有禱告的時候就開始,很盡責任。或是有時候坐在那裏,眼睛閉著,心裏在埋怨:「怎麼沒有人禱告呢?那個弟兄為甚麼不禱告呢?那個姊妹為甚麼不開口呢?」你看,人坐在那裏,心卻在弟兄姊妹身上走。我們很會負這種責任。但是要聚會的光景好,就要學習把責任交給聖靈的手中。
即使這次聚會是你在負責,當你坐在那裏的時候,你要學習交託,把自己保守在主的同在裏面,相信聖靈在祂的百姓中會帶領。又有很多的時候,因為我們負責任負得太多,把聚會抓得太緊了,都抓在自己手裏,所以聚會的靈反而死。我再說,我講這些是給你們作參考,不是用來定罪的。我們每一個弟兄姊妹都要負這個責任,因為我們在性格上每個人都不一樣,有的人不需要感動他就很動,有的人聖靈感動得很厲害,他也不開口,所以在那裏沒有順服聖靈。所以我們在聚會裏面要學習讓聖靈在那裏掌權。

用心為聚會作準備、為聚會禱告
  第五個點,就是每一個聚會都應該很用心在主面前來準備。在事前準備甚麼呢?就是禱告,為著聚會好好的禱告。請大家記得,這個不光是負責弟兄在那裏禱告,乃是每個弟兄姊妹都在禱告。我們通常最難的是甚麼呢?如果今天是講道聚會,就只有那個講道的人在那裏拼命禱告,從早禱告到晚,其他弟兄姊妹很悠閒,帶著聖經,坐在那裏都準備來聽。聽得很好,就點頭;不好聽,就睡覺。所以你每次這樣的聚會都把責任加在一個人身上。
弟兄姊妹,一個聚會好,不光是一個人在那裏用心,乃是每個弟兄姊妹都需要用心的。記得我年輕的時候,那個時候教會的風氣很好,當時我只有十幾歲,也不是甚麼負責弟兄,但我非常關心聚會的好壞。每次聚會之前,我都伏在主面前禱告說:「主啊,今天的聚會一定要好,今天的聚會一定要釋放,一定要有生命,一定要有你的同在。」那個時候我年紀輕,滿腔熱血,希望聚會好。如果那天來聚會,聚會得很沉悶,回去以後我就難過得不得了,我裏面就很痛苦。以後我發覺這種風氣沒有了。講道的人講得好,回去就很高興;講得不好,只有他一個人難過,其他沒有一個人難過。弟兄姊妹,聚會聚得好是每一個人的責任,每一個人都要學習用心,把我們的心都放在主身上。
在用心的事情上,我們還是有一點點建議,就是在聚會前最好有十至十五分鐘安靜坐在聚會,最好能夠安安靜靜在主面前有禱告有仰望。有時候看見一些聚會,我越過越覺得很傷心,因為大家聚會很熱鬧,在聚會前聲音很大,吵得不得了,你感覺整個聚會很枯燥。弟兄姊妹,我們進到神面前,我們的心應當很平靜。這個聚會不需要多大的恩賜,就可以滿有神的同在。我覺得今天教會有一種失落,就是越過越倚靠恩賜,這是很大的錯誤。我們中間講了基督的身體講了這麼多年,卻變成了空的道理,沒有實際在裏面。基督身體的實行是從聚會開始,所以我們希望我們在聚會以前,每一個人能早早安靜在主面前預備自己的心,這個心要冷靜,不能枯燥。所以現在為甚麼我們在聚會前唱唱詩歌,把我們的心收到主面前,但這個還不夠。所以弟兄姊妹,一個好的聚會,一定要活在聖靈的帶領底下。這是我所交通的頭一方面。

聚會各項服事的學習
第二方面,我要講講在聚會各項服事的一點學習。我先講一般的原則。大多聚會都少不了領詩歌、話語的交通、禱告和報告。這幾件事情,我們需要在主面前有點學習。我再說這是給你作參考,我這裏所講的不是教科書或是標準答案,只是作參考。

領詩歌和提詩歌
我們講到領詩或是擘餅聚會中提詩的問題,我盼望親愛的吳和西弟兄給我們有點幫助,他領詩領得很好。一般來講,領詩歌,原則是少說多唱。我們過去在教會中發現,有弟兄姊妹平時叫他們交通,他們不交通,但叫他們領詩歌,上去就講了很多。有的時候作個見證,有的時候講一大堆,有的人領詩所講的道比後面講道的人講得更長,那就失去領詩的用意。還有領詩的時候,要配合講道的人的信息。我們覺得這個也是蠻重要的。
唱詩歌不是教會整個敬拜的一個節目,今天有很多地方都把這個當作節目的一項。唱詩歌其實是讚美和敬拜。我們要感謝主,今天只有我們基督徒有這麼多美麗的詩歌可以唱,我們也可以用詩歌在神面前來讚美。賓路易師母說詩歌是兵器,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所以,領詩歌需要在主面前注意學習。
弟兄姊妹多半在擘餅聚會中運用詩歌,所以在聚會中提詩歌的時候就要注意。這個跟前面的學習很有關係,你要摸著靈裏面的感覺,不是說你喜歡唱那一首就叫大家跟你唱。不是的,你要摸著靈裏面的感覺。甚至有時候在家裏面也要養成一個習慣,唱唱詩歌。我記得我年輕的時候也是這樣,有時候在家裏唱詩歌,就很受感動,就想在擘餅聚會要提這首詩歌。有時候,也正好主帶領聚會整個的氣氛跟那首詩歌也很配合,我就提出來唱。一唱,這詩歌就把弟兄姊妹的靈整個都帶起來。所以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學習。我只簡單提到這裏。

交通的學習
  下面關於所謂交通、講道或是分享的問題。我們知道在教會歷史中,我們不知道從甚麼時候開始,講臺這種形式被設立。在初期的教會,我們沒有看見他們用講臺。我們也覺得今天在教會聚會裏面,這個講臺有時候是很好,但是有時候也是一個限制。因此,講臺上話語的供應就變得非常的重要。當然,今天如果有主的職事,有恩賜、有屬靈認識的弟兄們在這裏把主的話供應我們,這實在好。
但是,弟兄姊妹,我們在這裏要向大家說明,我們要尊重職事,這是對的,但是整個聚會不能過份倚賴所謂的職事。比方說在初期的教會裏,使徒只有十幾個,聚會那麼多,他們頂多在某個地方開開特別聚會,不可能長年在那裏。假使我們過份倚賴這個,我們就無法聚會下去。所以弟兄姊妹們,在話語的服事上,我們應當尊重職事,但不是倚靠職事。我所講的職事,是指先知講道的恩賜。意思就是說,我們今天不能光靠特別聚會來過日子。
我記得從前在台灣有一處聚會,是靠特別聚會過日子的。所以凡過路的講員,這個也請,那個也請,從年頭聚到年尾都是特別聚會,那麼你說這麼多人去供應,應該是很好,實際卻反而不好。弟兄姊妹們,就像家庭生活一樣,偶爾上餐館還不錯,如果天天上餐館,那就受不了。我們都知道家常菜才是重要的。因此在教會的講臺這方面來說,我們在話語的操練上也需要順服聖靈。講臺是死的,但是講的人必須是活的。所以有時候我們在西雅圖的聚會,我們邀請兩三位弟兄上去交通,弟兄姊妹的反應非常好,比我平常一個人講還要來得好。所以有的時候,講道也可以是分享。不過在交通、運用主的話上,我也有一點點建議,就是在講話裏面,少許的幽默是好的,是可以的,但太低俗的話和那些低俗的笑話或是故事,都不相宜,我們要盡量避免這些東西。另外,在時間控制上也要在主面前有點學習。

聚會的禱告
另外關於禱告的問題。開頭、結尾、謝飯、祝謝等等的問題,我們剛剛講到,這些都要順服聖靈在裏面的帶領,需要用心在主面前等候。

教會的報告
第四方面,是關於教會報告的問題,要簡潔、要清楚。有一次我碰見一個弟兄,他告訴我,他到一個地方參加一個聚會,他到那裏講道二十分鐘,報告卻用了一個鐘頭。那個報告很複雜,並且很仔細,誰家作饅頭、作包子都說出來。所以他坐在那裏覺得很苦。弟兄姊妹,報告應當非常的簡潔,不能夠囉囉唆唆,好像拖了很多時間。
弟兄姊妹,我想我們今天在主的跟前,要能把聚會聚得活,聚得好,我們在這些事情上都必須注意,如果不注意的話,就常常叫聚會的光景受到影響。這些都是蠻實際的東西。

註:2002年2月13至17日於台北舉行的第十一屆基督徒事奉特別聚會,除了主題信息「合乎主用」之外,下午也有專題交通,從八方面的服事來分享。以上是孫國鐸弟兄在「聚會服事」這專題中所交通的部份內容,由邱克倫弟兄謄錄、編輯及整理的,未經講者校閱。題目、分段及小標題,均由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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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事兒童的學習

服事兒童的學習(吳林綺蘭講)                       2009年8月6日星期四

  柏姊妹和我都是在美國服事兒童和青少年,雖然他們的背景可能跟在遠東和東南亞的兒童和青少年不同,但是我想原則上我們的學習還是相似,因為我們只有一條路,主就是我們的道路。所以,我就交通一點點我們在南澤西(註:South Jersey,位於美國新澤西州的地方)所學習的。
主的愛是我們事奉的根源
  我在默想兒童服事這件事的時候,主讓我想起祂所說的話和祂對兒童所懷的心腸。我們來看馬可福音第十章第十三至十四節:「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就責備那些人。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主耶穌不但說不要禁止小孩子來到祂面前,第十六節說:「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所以,我們看見主耶穌是何等愛小孩子。主耶穌的愛是我們對兒童的事奉之根基。主耶穌要服事這些小孩子,但是祂給我們有權利能夠參與祂的事奉,祂要用我們,叫我們成為祂愛和祝福的管道,讓祂的愛和祝福能臨到主擺在我們中間的孩子們。所以,主的愛是我們事奉的根源。
  雖然有些弟兄姊妹天然就很愛小孩子,但是我們的愛還是有限的,除非我們有主的愛,否則我們的愛有一天也會有盡頭。有些人像我那樣不是很愛小孩子(因為我年紀很大,跟小孩子之間好像就有點間隔),如果主的愛不在我的心裏,我就沒有辦法去愛這些小孩子。所以我們一定要從主支取祂的愛,那個愛才是真正的愛。
在南澤西服事兒童的情況
  另外,我要說我們在南澤西兒童的服事。我們中間的兒童事奉,不過有十幾年的經歷。我們的兒童班跟成人信息聚會是同一時間進行的,所以如果我們要服事兒童,就需要有所犧牲。但是如果主給我們愛,我們就願意放棄自己所要得的,而來服事這些小孩子。所以在這十幾年來,我真的看見主的愛在激勵我們。
  我們開始的時候,有些弟兄姊妹的孩子在主日學裏,所以他們就感覺自己有責任去服事這些孩童。現在我們第一班的兒童已經長大了,已在唸大學,但是這些作父母的弟兄姊妹們還是繼續服事孩童。感謝主,是主的愛激勵他們,給他們有愛,來愛這些主放在我們中間的孩子們。
  最近我們中間又開始有些新的小孩子,有的兩歲、三歲、四歲。所以主給我們一個負擔,我們應該再一次開始學前的兒童班。由於主的恩典,感動一些姊妹很自願來服事這班小孩子。這一班大概只有四個孩子,雖然有的時候可能只有一個孩子參加,但是那些姊妹也是願意服事這一個孩子。所以,這孩子的媽媽就可以專心在信息聚會中聽主的話語。
是主先服事我們,我們才服事孩童
  雖然我們是服事孩童,但是在我們的服事上其實是主先來服事我們。因為我們能見證說,雖然一方面我們需要付代價、有犧牲,但是當我們等候在主面前,領受祂要我們給那些孩童們的,我們所得著的遠超過我們所能給他們的。所以我知道在另外一處聚會,有肢體說:「主啊!我不要放棄服事這些孩童,如果我放棄,我就沒有機會來到你的面前,從你領受更寶貴的教訓。」所以我們能夠參與主的事奉,服事這些孩童,實在是主所給我們的福氣。
  我們那邊現在有四班,每班有三、四個老師,每個老師教一個月,差不多三、四個月就輪一次。所以每次到月底的時候,我對這些下個月要教兒童班的老師說:「下個月是你要去教了,可以嗎?」我常常這樣想:「如果他們說我下個月不能教,怎麼辦呢?」但是從沒有這樣的事發生過。所以我實在感謝主,實在是主預備服事兒童的同工,他們都有同樣的心志願意擺上。我交通這些的經歷,就是要鼓勵你們。或者有人服事之時,感覺蠻辛苦,但是如果我們的觀念改一下,看見這其實是我們的祝福,叫我們因參與服事兒童而從主有所領受。
服事兒童要以基督為中心,不是以兒童為中心
  第二點,我們服事的對象不是這些孩子,我們乃是服事主對這些孩子的心意。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就需要將主給我們最好的來給這些孩子,因為主乃是要把最好的賜給我們。
  我們在剛開始兒童服事的時候,我們所用的課程是從外面買的。這些材料在基本信仰方面是合乎聖經的、是不錯的,但是我們發現這些材料有很多都是傳統基督教的觀念,卻是不合乎聖經的。
  我們也知道孩子們(特別是年幼的),他們好像白紙一樣,如果我們不小心,很容易就給他們錯誤的觀念。如果我們以兒童為我們事奉的目標,我們所用的材料就會以他們為中心。我們知道這些材料對兒童來說是很有趣的。比方講到挪亞的故事,買來的那些圖畫裏,那個方舟有很多很多的窗,好像長頸鹿伸出牠的長頸來。這樣,一下子是很有趣的,但是你知不知道聖經說挪亞方舟有幾個窗?只有一個,且是向上的。所以我們看見這個材料的時候,有一個姊妹跟我說,我們要將這些圖畫都更改,要將那些動物和窗都擦掉,在上面再畫個窗。因為我們給這些小孩子甚麼,他們就吸收進去了,所以我們不應該給他們錯誤的觀念。
  我再舉另外一個例子,最近我聽江守道弟兄交通的錄音帶,江弟兄講中文,另外一個弟兄翻譯成英文。他講到東方的博士,但那個弟兄翻譯作三個博士。我趕快回帶,想再聽清楚。是江弟兄講三個博士嗎?原來,江弟兄沒有說三個博士,但是那弟兄不知不覺就說三個博士。我們知道聖經說幾個東方的博士,並沒有說三個。因為他們帶三種禮物,所以我們就說一定有三個東方的博士,一個人帶一種禮物,但聖經並沒有說是三個。所以你看,一個觀念很容易就進到我們腦子裏面,要更改就比較困難。一不小心,這些錯誤就出來了。所以主慢慢使我們看見,這些材料不是很適合。比如談到聚會的地方,他們總是說尖尖的上面有十字架的那種建築物。所以我們又改了另外一個出版社的兒童教材,但是結果還是一樣的。而且聖經上面有很多很寶貴的教訓,孩子們可以領受的,他們沒有放在他們的材料裏面。
  所以,大約在一九九二年的時候,主對我們說:「你們給他們吃罷。」我們對主說:「主啊!我們沒甚麼可以給他們。如果我們所給的材料,不像這些出版社那樣有許多色彩,那樣有很多好活潑的作業給小孩子。」但是主好像向我們指出約翰福音所講到主分餅給五千人吃飽的那個故事,那裏說:「祂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見約六:6)所以如果主要你們換一個方向,主實在會供應所需要的。所以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們就跟小孩子們唸聖經,從創世記一直唸到啟示錄。我們以為有很多東西孩子們不會了解的,但是主給孩子們能夠吸收和接受主的話語。主自己的話語就帶著祂的能力,而且他們也能接受。
要教導孩子成為討主喜悅的孩子
  當我們這樣子跟他們唸的時候,主給我們有很深的負擔,就是不要以孩子為中心,而是以基督為中心。因為我們可以教導他們很多好的功課,好像學習怎樣順服父母,我們可以談到主耶穌十二歲上聖殿的故事,後來祂就跟祂的父母回到拿撒勒,雖然祂認識天父比父母認識得更多,但是祂順服祂地上的父母。我們當然可以用這個故事教導小孩子:「你們要順服你們的父母。」我們可以教導他們很多這樣類似的事情,但如果我們就停在教導他們作乖乖的、好好的小孩子,要學習順服,學習忍耐,學習愛人。但是這還是不夠,我們還需要提醒他們,如果要作好的孩子,就要作討主喜悅的孩子,所以我們不是單單教導他們甚麼是對、甚麼是錯,而是靠著主的恩典,我們要教導他們怎樣討父神的喜悅。
  另外一方面,我們要盡可能在教導他們的事上,讓孩子們知道甚麼是神永遠的旨意,要不然我們的注意力就會以人為中心,而不是以神的心意為中心。所以當我們唸主耶穌的生平之時,講到道成了肉身,主給我很重的負擔,不但要告訴他們好像主耶穌誕生在伯利恆的事,我們要讓這些孩子至少知道主為甚麼要成為肉身,在道成了肉身這事上,主付了多少的代價。我們要學習怎樣能將主放在中心,而不是以我們所服事的兒童為中心。
  我們也學習到我們不能夠單單將一些聖經的知識交通給他們,主所要的是生命。所以我們不能只是靠我們所給他們的知識,我們要同時仰望主叫祂的聖靈將這些話語在年幼的孩童心裏變成生命。所以我們只有依靠聖靈來作這個工作。
  有時候孩子們也不是那麼聽話,有時候沒有看見甚麼效果,所以主就一直提醒我們,好像保羅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所以我們在兒童事奉上,我們不過是撒種的人而已,我們仰望主有一天讓這些種子活過來,在這些孩子漸漸長大的時候,主得著祂應該得的果子。
兒童服事是全教會的事奉
  另外一方面,我要交通的,兒童的事奉不是我們這些服事兒童的同工們的事奉,這個事奉乃是全教會整體的事奉。第一方面,我們支持家長對他們孩子屬靈的教育,因為我們知道我們一個星期只能夠跟孩童接觸一兩個小時,父母卻是整個禮拜都跟孩子一起。可能有些父母期望把孩子送到主日學,就把他們教得乖乖的,其實不是這樣的。我們要知道主所量給我們的分是甚麼,我們只是支持我們的弟兄姊妹來教育他們自己的孩子。
  那麼我在這裏舉幾個例子,在我們那裏怎樣幫助這些父母。第一,就是大概十年前我們開始給孩子們功課。有一個弟兄提議我們應該給他們功課,功課的目的不是要他們作功課,因為我們知道孩子唸書、作功課作得很辛苦,不需要再加主日學的功課。但是照他的感覺和觀察,看見父母很難跟孩子有所謂屬靈的交通,所以在功課上總是寫著要請父母幫助孩子回答功課的問題。這樣子,就給父母有一個機會,最少跟他們的孩子談到他們所學的功課。
  到如今差不多有十年了,我們還是給年齡較大的那班孩子有功課。最近,有一位一直服事孩童的肢體提醒我,三至四年級的那一班孩子還未開始有功課,所以我就想怎樣跟這些姊妹說要開始給他們功課。但這些姊妹不想這樣做,因為她們已經很辛苦,而且很多姊妹在外面也有工作,所以能夠服事已經很好了。但是有一位姊妹是教這班的,自己有七個孩子,她一直在家裏教孩子,因為在美國有些父母感覺在學校裏把許多不好的思想灌輸在孩子裏面,所以他們就在自己家裏教。這姊妹跟我說:「我想我們應該給他們一些功課。」所以有的時候給他們一些名字或名詞,來讓孩子找出來配對,或是讓他們背誦幾節聖經,這不是很難的功課。但是可以給孩子們有機會在家裏作這樣的事,讓爸爸媽媽有機會跟他們談談所學的。
  另外一方面,我們開始給他們教材的時候,每一班都是用同一樣的教材。因為以前我們在大的一班講大衛打歌利亞,小的那班就講到挪亞,所以如果一家有好幾個孩子,他們所學的都不一樣,作父母的就比較為困難。我們想如果每一班都是同樣的,大班的當然他們可以學習的會多一點,小班的可能就講到一個重點,至少他們回家後就可以交通到我們這個禮拜的功課是甚麼。這樣子,在家庭裏面就能幫助父母帶領孩子們,父母也可幫助他們溫習主日學所教的。我知道有一個媽媽,她也是教主日學的。她是很殷勤的,雖然不是她教的那一次,她也問我要一份教材,她就可以跟她小兒子在家一齊溫習這些內容。所以這樣你就看見,主叫我們這樣作,也真的能幫助一些家庭,父母能跟孩子有屬靈的交通。
  另外一方面,主要我們認識到兒童服事是教會服事中的一個服事,教會禱告的時候要為兒童事奉來禱告。有的時候我們忘記了,主就會提醒我們。有時候,一些班的小孩子比較不聽話,教那些班的姊妹們就在教會禱告聚會提出來,我們應該為我們的那一班來禱告。每一次這樣經過,都看見主真的是聽了禱告。所以主實在要我們看見,服事兒童不是我們幾個人的服事,乃是全教會的事奉。因為兒童服事是為培育屬靈的下一代,而不只是幾個姊妹和弟兄的事奉,而是全教會的事奉。
事奉上需要同心和彼此交通
  另外我們也學到功課,就是在事奉上要與弟兄姊妹同心。有的時候有些問題發生,我們在一起彼此交通的時候,主在我們的交通和禱告中就給我們開了一條出路。就好像最近我們大班的孩子們,他們感覺已聽了我們所教的內容很多次(大概他們最少聽了第三次,因我們兩三年會重覆),所以他們好像對這些沒有興趣。我們就想為甚麼我們不讓他們交通已經認識的功課的不同的點。大班的功課每次課程至少有四或五點,我們就把他們分為四、五個人一組,他們一起交通,來教他們的同學。真的,主就給我們這個方法,他們就真的很用功回家就唸了,他們就彼此交通。所以主給我們看見,有時候我們服事年齡比較大的那班,不是他們坐著那裏聽,我們來教他們,而是讓他們交通以前所聽過的,他們現在可以用自己的話來教同班的朋友。這是主的恩典,不是我們想出來的辦法。
  教大班的老師告訴我,以前開始上主日學的時候,就叫孩子自願來禱告,他們不願意,所以要點名叫他們禱告。但現在主真的在他們心裏作工,他們願意禱告,所以這個給我們看見,不是我們能作,如果我們讓主來作,在主是沒有難成的事,所以主不斷的鼓勵我們在服事的事上。所以如果我們自己單獨在想,就沒辦法想出主的路應該怎麼走。但是如果我們一起交通、一起仰望主的時候,那麼主就指示我們應該怎樣來服事主放在我們中間的孩子。
總結
  所以實在感謝主,給我們有機會參與,看見主怎樣事奉他們。主事奉了我們,讓我們可以事奉他們,所以我們在主裏面不是單單事奉,並且也在主裏增長。主從來不虧負我們所擺上,祂要增加更增加。所以實在是感謝主,叫我們有分於在祂的事奉上面。我想你們在座都是服事兒童的,願你們在你們的事奉上得著主的鼓勵,知道我們所事奉的不但是這些孩童們,而是事奉主對孩子們的心意,所以那樣子我們就是事奉主。我們要讓主在服事上教導我們,我們要認識我們的主,除非我們來到主的面前,有主給我們的負擔,我們就失去認識主的機會。

註:2002年2月13至17日於台北舉行的第十一屆基督徒事奉特別聚會,除了主題信息「合乎主用」之外,下午也有專題交通,從八方面的服事項目來分享。以上是吳林綺蘭姊妹(Ellen Wu,即吳和西弟兄Hoseah Wu的妻子)在「兒童事奉」這專題交通中所分享的,由邱克倫弟兄從錄音謄錄、整理、編輯而成,未經講者校閱。題目、分段及小標題均由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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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事奉提要

探望事奉提要(丁榮施)                                  2010年12月2日星期四

引言:
關於探望事奉的內容和要求,在我們中文和合本聖經中,出人意料的,很少用「探望」這個名詞。
「探望」這個詞,在舊約聖經中出現過兩次,一次是在列王紀上二十章十七節:「跟從省長的少年人先出城;便哈達差遣人去探望,他們回報說:『有人從撒瑪利亞出來了。』」而在這「探望」下有  ,而呂振中的翻譯本是「在偵察著」。另一處是在耶利米書四章十六節:「你們當傳給列國,報告攻擊耶路撒冷的事說,有探望的人從遠方來到,向猶大的城邑大聲吶喊」。呂氏譯本將「探望的人從遠方來到」譯成「有圍困者從遠地來到」。在新約和合本聖經中,則無「探望」這個詞。而舊約聖經中所引用的兩處經文提到探望這個詞,也不符合我們探望組所說的探望。
中文和合本聖經有「看望」這個詞,跟我們所說的「探望」意思很接近,但也只有兩次從經文中出現。一次是在使徒行傳七章二十三節:「他(摩西)將到四十歲,心中起意去看望他的弟兄以色列人」。另一次在使徒行傳十五章三十六節:「過了些日子,保羅對巴拿巴說:『我們可以回到從前宣傳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們景況如何。』」呂氏譯本也譯為「看望」。
和合本聖經中還有一個詞與探望組的「探望」意義相近者是「看顧」,新約聖經中用的也不多,如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六節:「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又如雅各書一章二十七節:「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另外「探望」也有「照管」的意思,彼得前書五章二節:「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
探望是在基督身體內的一項服事。似乎是服事人,其實乃是服事主,因為主耶穌說:「你們將這些作在屬我最小的一個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參太廿五40
儘管在中文和合本聖經中沒有「探望」這個詞,但它有看望、眷顧、照管和幫助等的概念。羅馬人書十六章使徒保羅憑著神賜給他的恩,對我們中間每一個人說話。他比較全面地教訓我們各人在基督的身體裏,即在教會中,怎樣照著我們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其中就包括探望的服事。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永生神的家,也是主的聖殿,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所以基督是教會的元首,聖靈是教會的權柄和生命。探望服事是因基督的愛,藉著聖靈在身體中彼此顧念,及互相交往的一種服事。在探望服事中,應將基督的恩惠和教導、神的安慰和慈悲憐憫、聖靈的感動和膏抹交通給弟兄姊妹。除了在屬世生活上的物質供應外,最重要的是要成為主生命活水的供應者,就像使徒保羅那樣,以神給他在患難中所受的安慰,來安慰遭遇同樣患難的人(參林後一4)。在凡事上不是轄管信徒的信心,乃是幫助他們的快樂,堅固他們的信心(參林後一24),使徒彼得也提醒同作長老者,不是要轄制所託付照管的,乃是要作群羊的榜樣(參彼前五3)。
在神家裏的各樣服事,必須有適當的安排和彼此的配搭,凡事都按照規矩行,但是教會和世界上的一般組織和團體不同,世上的組織或團體只要制定章程和規條,以及目的和要求,組織起來按照規定一致行動,完成既定目標即可。而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教會的一切活動必須都在元首基督的統治下,藉著聖靈的光照帶領,進行一切的事奉,探望工作也必須遵循這個原則。
一、探望的目的:
1.瞭解教會中各肢體在屬靈和生活中的情況。「你要詳細知道你羊群的景況,留心料理你的羊群」(箴廿七23)。
2.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的旨意照管他們(參彼前五2)。
3.使信徒得益處(參林後一15)、得幫助、得安慰(參林後一6)、得喜樂、得建立(參羅十二)。
4.使信徒感覺有基督肢體的愛,將感謝和榮耀歸於神(參林後九13-15)。
5. 使不信者能看出基督身體各肢體間的彼此相愛的見證,像光照在人前,便將榮耀歸於神(參太五15,16)。
二、探望的對象:
1.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這是神特別關心看顧的。
2.初次來的福音朋友、從外地初到的主內肢體和較久未見的肢體。
3.身體和靈性軟弱、年老體殘、身患疾病的肢體或鄰舍。
4.有特殊屬靈上的難處者,如受撒但的攻擊、異端邪說的困擾、或被鬼附等情況。
5.遭遇意外,以及有家庭、學業、婚姻、職業、生活上有各種難處者。
三、對探望者的要求:
1.必須自己清楚是重生得救者,被基督的愛所激勵,受聖靈的感動,心中有負擔,甘心樂意遵行神的旨意,探望有需要的主內肢體和我們的鄰舍。
2.探望者應有信心,有德行,有一定的知識,有節制,也有一定屬靈的經歷(參彼後一5-8),因為我們探望不是單要幫助他們屬世物質生活上的需要,而且更有屬靈上的需要。
3.由於探望服事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需要用言語來表達,所以探望者的舌頭,必須受聖靈的約束。「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荒渺的話,在敬虔上操練自己」(提前四7);「不一口兩舌,不說讒言」(參提前三8,11);「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參提前六20)。
4.謹記使徒保羅在羅馬人書十二章上勸導的話:「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愛人不可虛假,聖徒缺乏要幫補,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5.探望者應力求在言語、行為、信心、愛心、清潔上都作聖徒的榜樣,每次探望都是為了造就人而不絆倒人;是做一個使人和睦者,而不是做在弟兄中間散佈紛爭的人;是生命的供應者,而不是隨從肉體散佈死亡的人;是作基督和平的使者。所以探望者要學習主耶穌的柔和謙卑,與主同負一軛,流露基督愛的生命和活水,所到之處散發基督馨香之氣。
6. 探望者切不可以教法師或以施捨者的姿態出現在被探望者之間,「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八1),我們必須學習主耶穌,作一個基督耶穌卑微的奴僕來服事人(參約十三12-17),我們要學習服事小子中最小的一位,好像服事主(參太十一29),「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三27
7. 探望者要學習不住的禱告,探望之前應有禱告。最好是兩三個人一同出去探望,最好有比較老練的弟兄或姊妹帶同比較年輕的弟兄姊妹同行。要注意探望的對象,探望的時間和地點,要有智慧,不可給撒但留地步。值此末後主快來的時候,撒但的詭計和所設的陷阱和網羅,人心的詭詐和環境的複雜,若不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得勝和聖靈的大能,我們不住儆醒的禱告,就會使我們在探望服事的工作上失敗。所以作為探望者,必須有一定的屬靈裝備和學習,在我們出去幫助別人之前,我們自己先得到從神而來的幫助和造就。
四、關於探望服事幾件應該注意的事:
1.探望服事是整個教會服事中的一個組成部份,它和整個身體的服事是互相關聯,彼此協調,不能無視整個教會服事的動向和需要而單獨行動。
2.各個部門的服事需要分工,也要合作,心靈要有與整個教會肢體息息相關的感覺,我們服從前面弟兄的分配來做工作,不可過於聖靈在我們裏面的感動和帶領。如有不同看法時,需要一同禱告來尋求神的旨意,讓基督的愛作我們各樣服事的聯絡,如經上所記:「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見加五13)、「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四2-3)、「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西三12-14)。
3.探望者若心裏柔和謙卑,就應在言語上有鹽調和,不致傷人。但探望者言語既要有愛心,也要有智慧,就如經上所記:「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裏」(箴廿五11),探望者要學會「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雅一19),沒有聽完別人所講的,就急於發表自己的意見,常是缺乏智慧和聖靈的管制,「你見言語急躁的人麼?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箴廿九20)。要憑愛心說誠實話,「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箴廿七5)。客情相安,認真翻臉,都是缺少恩典和愛心的表現,憑愛心說誠實話的愛心要從神而來的愛,不是人的感情。「你們若常在我(主耶穌基督)裏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約十五7),學習常住在主裏面,聖靈就可以在我們裏面指導我們該說的話。
4.探望者要謹防撒但的圈套和陷阱,如年輕的弟兄單獨去探望年輕的異性,尤其是在夜間是不相宜的。如有不相識的人邀請你去陌生的地方去探望,也要特別謹慎留意,不要單獨一人貿然前去,除非裏面有主清楚的帶領。「自己以為站立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5.選擇探望的配搭,應當考慮和探望的對象的情況相適應。如探望病人,若能有懂得醫學和護理的肢體同去會好一些;去探望遭受自然災害者,需年輕力壯、懂得修理設備者同去;探望單身女性者,宜有姊妹相陪;同樣,探望男性者,要有弟兄相陪。總之,求主在各樣情況下賜下智慧和恩典。
6.作探望者一定要謙虛並有愛心,能體諒被探望者的心情,在尚未清楚明白事實真相之前,最好不要促作斷語。就像約伯遭難之後,他的三位朋友前去安慰探望約伯一樣,一口咬定若不是約伯犯罪,或有隱藏的罪未受對付,約伯決不會遭此大災。約伯朋友不但未能減輕其痛苦,而且是雪上加霜。或者像約翰福音九章門徒對那個生來就是瞎子的人,認為若不是他本人犯罪,就是他的父母犯罪,以致成了生來的瞎子。有時候在人極其痛苦的時候,連缺乏愛心的問候也覺得是多餘的,最好是一同在主前禱告,並作一些具體的服事。
7.不要以為去探望弟兄姊妹,一定是我們去幫助他們,事實上肢體在屬靈上的交通,總是彼此供應的。許多弟兄姊妹在探望患絕症的弟兄姊妹,或受家庭成員十分不合理的虐待者,或探望年老體弱而靈性非常剛強者,從他(她)們在主內的敬虔、忍耐、平安、喜樂,不但不是我們安慰了他們,反而是他們供應了我們。故此,我們作探望不僅要有愛心和智慧,更要有謙卑柔和的心。在每次探望後,雙方都得到造就和益處,將榮耀歸於神。
五、探望工作的具體實施:
1.探望服事負擔的由來,在正常與主有交通的信徒心中,必定會有因主大愛的激勵,他們愛神也愛神的兒女(參約壹五1-2),主的教訓是我們「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六2)我們能夠從肢體彼此相交或在禱告聚會中聽到其他肢體所發生或遭遇的事,由於彼此關顧,很自然會產生探望的負擔。
         探望服事是愛的服事,而愛總是要付出代價的,我們愛是因為神先愛我們,所以探望服事總是受主愛的激勵,為要遵行神的旨意,行主所喜悅的事,藉著探望服事,可以體現我們中間的彼此相愛、互相建立。
2.神將探望的負擔放在我們的心中,總是按照神賜給我們信心的大小,照著我們的時間、體力、財力和能夠承擔的力量來託付給我們。「因為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八12)在愛的付出中,一定會從神那裏得到從主那裏而來的喜樂與平安,以及「施比受更為有福」將成為我們的經歷。
開始我們一有這個負擔,最好尋求附近有同樣負擔的弟兄姊妹一同禱告後,一同出去探望,並不需要一定要有負責弟兄安排之後才多做這件事。因為我們首先要學習順從裏面恩膏的教訓,也可積累作探望服事的經驗。
3.當全教會提出各方面需要探望服事的事項時,有的服事不是少數弟兄姊妹可以負擔得了的,需要聯合更多的弟兄姊妹參與,我們可以在主面前禱告,我是否參與探望組的服事,學習和更多的弟兄姊妹配搭在一起作探望的工作。
4.和所有別的服事組別一樣,永遠不要讓所服事的事務來累住我們的心,以致失去或忽略了每日與主親近,因而得不主的話語和恩典。我們的事奉必須遵行神的旨意,而「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16-18),若是我們在服事中失去喜樂,中斷了與主不斷的禱告,沒有凡事謝恩而產生怨言、起爭論,我們就要安靜下來,在神面前察看在甚麼地方離開了神的旨意。
5. 探望服事和其他各組的服事一樣,一切以基督為元首,接受聖靈的帶領,一切需要有主的恩典,使我們的服事能蒙神的悅納,如經上所記「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因愛心所受的勞苦,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忍耐。」(帖前一3)證明我們事奉的出發點是信、望、愛。這是可以長存的,也證明我們是蒙神所揀選的。「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
6. 就如同其組的服事一樣,無論怎樣強調禱告的重要性,都不會太過。無論在出發探望前和探望之後,都需要有同心合意的禱告。在探望前的禱告,求聖靈清楚的引導,賜恩典和能力以及帶領,使一切遇到的人和環境的安排都在主的保守之下。探望之後的禱告,求主藉著祂的話來鑒察、光照、校正在探望服事上所發生的一切情形,需要從中學習功課,並為下次探望服事作出安排和繼續代禱。
7.探望組的服事應在適當的時候,與其他各組的服事在主前有彼此交通、互相協調的機會,使整個教會的服事能在聖靈主權的帶領下,互相建立,蒙主悅納。除了親自去探望外,還可用電話、通信等方式進行。
謹抄錄聖法蘭西斯(Francis of Assis – 1189-1226 A.D.)的禱告:
主啊!使我作你和平器皿,
在仇恨之處播下你的愛,在憎恨之處播下你的寬恕,
在懷疑之處播下信任,在絕望之處播下你盼望,
在幽暗之處播下你光明,在憂愁之處播下歡愉。
主啊!使我少為自己求,
少求受安慰,但求安慰人,
少求被了解,但求了解人,
少求被愛,但求全心付出愛,
因捨去時我們便有所得,
在赦免時我們便蒙赦免,
迎接死亡時我們便進入永生。

《聖徒詩歌》381
讓我愛而不受感戴,讓我事而不受賞賜,
讓我盡力而不被人記,讓我受苦而不被人睹。
只知傾酒不知飲酒,只知擘餅,不想留餅,
倒出生命來使人得幸福,捨棄安寧而使人得舒服!
不受體恤,不受眷顧,不受推崇,不受安撫!
寧可淒涼,寧可孤苦,寧可無告,寧可被負!
願意以血淚作為冠冕的代價,
願意受虧損來度旅客的生涯!
因為當你活在這裏時,你也是如此過日子!
欣然忍受一切的損失,好使近你的人得安適!
我今不知前途有多遠,這條道路一去就不再還原,
所以讓我學習你那樣的完全,
時常被人辜負,心不生怨,
求你在這慘淡時期之內擦乾我一切暗中的眼淚!
學習知道你是我的安慰!並求別人喜悅以度此歲。

編者註:第十一屆基督徒事奉特會於20022月在台北舉行,特會期間的下午有分組的事奉專項交通,丁榮施弟兄負責帶領「探望事奉」,這篇文章是他當時派發給那一組的弟兄姊妹。丁榮施弟兄現居於澳洲悉尼。(編者補註:丁弟兄已於2011年4月30日安息主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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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4日 星期四

與神和好的職分

   哥林多後書 5 章 18-19 節    

「一切都是出於 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 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保羅說神已將那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託付給我們,這職分不但是給保羅及他的同工,同時也是給每位信徒。因為神的心意不是叫你我獨享神的恩典,乃是要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已託付給我們,「勸」是需要付代價的,也是需要用智慧來贏取的。當我們看見不信主的人,是否會焦急或願意絞盡腦汁,為要叫那人得蒙神的恩典?保羅說這個職分已經賜給我們,換句話說,無論是否準備好或願意與否,你我都得承擔起傳福音的責任,使他們與神和好。

       有對年輕夫妻婚後非常快樂,但男方一直未信主。第五個週年時,太太對丈夫說:「五年的婚姻生活我很滿意,但若你能答應我一件事情,就更好了。」她丈夫說:「什麼事情?」她說:「我希望你能信耶穌,作基督徒。」丈夫回答說:「好啊,但讓我先問你,你殺不殺人?」「當然不殺。」「放不放火?」「當然不放火。」「那你說謊話嗎?」她遲疑一下回答:「有時事情不好辦嘛,就講一兩句打發過去。」丈夫說:「那我也是這樣,不得已說謊。那你打麻將嗎?」她又遲疑一下說:「打麻將有時是應酬一下。」丈夫說:「我也是這樣。」問了很多問題後,丈夫就說:「你和我都不殺人,不放火,也不偷,有時說兩句假話,偶爾打麻將,有什麼分別?為何要信耶穌?」她聽完這話,跪在神面前痛哭認罪,從此她生命有極大的轉變,最後她的丈夫也信主了。生活周圍的人能看出你有所不同嗎?讓我們來承接神所託付此傳福音的責任吧!
       
    
Pastor Tong與劉彤牧師同心禱告
主,求你給我一顆憐憫的心,看見生活周圍人群的需要,也求你給我們使命感,明白那傳福音的職責已經託付給我們,一生努力為你奔跑。感謝禱告奉耶穌得勝的名祈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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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9日 星期一

人是由甚麼組成的?

第二章 人是由甚麼組成的?
在她們的引介下,倪氏讀了達祕、賓路易師母Jessie Penn-Lewis與慕安德烈Andrew Murray等三元論者的部分著作,學習有關道理。傳揚與領受這個道理的人,大多擁有屬靈菁英主義的心態,相信他們掌握了聖經啟示的奧祕和屬靈生命的真諦,倪氏自然不會例外。[1]
不管我們如何為倪氏疏解開脫,總是難以將上述幾段說話的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意味除去。事實上,如同筆者在研究賓路易師母的思想時所指,三元論者都有柏拉圖主義Platonism的隱藏性前設:精神是崇高的,物質則是卑賤的,絕對精神的上帝不能與物質世界接觸。倪柝聲說:「在人這三個元素裡,靈與神聯合,是最高的。體與物質相接,是最卑的。」[2]
三元論者指出,一個屬靈的人必須將靈與魂分開,讓上帝的靈居住在他的靈裡,並賜給他靈的功能(spirit-faculty)與靈的感知(spirit sense),使他能察驗上帝的靈的心意,順服靈的引導,隨從靈的律。這種靈的感知是一種內在直覺的知(intuitive knowledge),與屬魂的理性知識毫無關係。由於其不以任何思想概念為中介,故與神秘主義者所鼓吹的冥想(contemplation)毫無分別。[3]
  從上面的言論,我們清楚看見梁家麟不只是批評倪柝聲的三元論,他也是批判所有三元論者。筆者無意詳細討論二元論或三元論的神學問題。我本身信三元論,我認為三元論較合聖經,但我也尊重信二元論的人,事實上,很多敬虔及信仰純正的屬靈前輩都信二元論(當然信三元論的也不少)。我不反對持不同看法的人本著聖經,用謙卑客觀的態度去討論這個問題,因為某些觀點在聖經中亮光下,也許真的不夠明顯。但為甚麼梁家麟要亂扣人帽子?甚麼是「屬靈菁英主義」?甚麼是「神秘主義的冥想」?為甚麼三元論會與「諾斯底主義」及「柏拉圖主義」扯上關係?坦白說,我情願梁家麟正正式式的引用聖經指出三元論有那些地方不合經訓,也不願他撇開聖經,用神學院專有的宗教哲學名詞來扣帽子。在《建道學刊》十三期中,梁家麟用各式各樣的主義宗教哲學名詞來評論三元論:柏拉圖主義(頁196)、諾斯底主義(頁196)、寂靜主義(頁212)、反智主義(頁212)、神祕主義(頁219)、道德主義(頁219)、人文主義(頁221)、亞米紐主義(頁221)、亞伯拉德主義(頁222)、修道主義(頁222)、屬靈菁英主義(頁196)等等,請問聖經的地位在哪裡呢?
  然而,這種用宗哲學名詞扣帽子的問題不是梁家麟獨有,不少人也受到這種風氣影響。朱秀蓮(建道神學院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研究中心助理主任及助理研究員)在一篇名為〈華人教會的屬靈傳統()—強調對立的神柲主義〉的文章中說:
十七世紀末十八世紀初,著名的神秘主義人物包括蓋恩夫人(Madame Guyon)、慕安德烈(Andrew Murray)及賓路易師母(Jessie Penn-Lewis),後者的思想經倪柝聲的進一步推廣下,更是對華人教會有著深遠的影響。
神秘主義者提倡靈、魂、體三元論人觀,並以此建立一套強烈的屬靈與屬世(或屬魂)的對立觀。他們相信魂是介乎靈與身體之間,兩者既爭取魂為出口,亦透過魂得以往來。從功能而論,身體是感官之意識,讓人有五官的感覺;魂是自己的意識,也就是良心、自決、意志及情感,是人格的所在;靈則是神的意識,屬最高的部分,讓人可以認識神。
華人教會在這種教導下亦長期懷著反智思維,對高等教育及社會文化深存抗拒(是故部分教會視神學訓練為「不屬靈」)。此舉不僅對信徒造成困擾的人生觀,更削弱了基督徒在上層社會的聲音,漠視社會倫理責任。近年隨著整全人觀的提倡及高等教育普及化等現實因素,反智論在教會所佔市場已下降。[4]
  為甚麼三元論是「反智思維」?難道達秘,戴德生,司可福,邁爾,章柏斯,L. S. Chafer,賈玉銘,計志文,席勝魔,成寄歸,周志禹,宋尚節,王載,王峙,余慈度,丁素心,蔡蘇娟,丁立美,陳終道等人都是反智的?請問朱秀蓮批評華人教會「長期懷著反智思維,對高等教育及社會文化深存抗拒,對信徒造成困擾的人生觀,削弱了基督徒在上層社會的聲音,漠視社會倫理責任」的指控有甚麼事實根據?作者一句「反智思維」,不知抹黑了多少古今中外的屬靈偉人,也抹黑了整個華人教會。但教人最難過的,就是此文是出自建道神學院及刊載於宣道會月報。難道他們不知道宣道會的創辨人宣信博士也是信三元論嗎?讓我們看看宣信在《全然成聖》一書的話:
人被認為是三重組合性的,在聖經中好像有充份根據支持這說法。在起初創造人的記錄上,最先清楚地提到身體「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接著又清清楚楚地說到靈與魂有別:「神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首先全能者的靈氣進入人較高的本體內,然後生理的原則使他成為一個活的魂。
再看關於耶穌童年的記錄,也有同樣的分法。「那孩子漸漸長大,」屬體的生命;「心靈強建」屬靈的生命;「充滿智慧」屬智力或屬魂的生命。還有,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二章十分清楚分別在人裡面的靈與魂。他說,屬血氣的人,即屬魂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並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這樣看來,屬血氣的人,乃是屬魂的人,屬靈的人乃是甦醒的靈。我們可以看見,他在這段經文內,最先講及靈,漸漸說到魂與身體,都是成聖的對象。這一點極富教育意味,是很值得注意的。[5]
  宣信接著解釋甚麼是靈:
用簡潔的一句話是:靈是人裡頭屬神的要素,或更正確地說,是認識神的部分。它不是人裡面屬智力的,精神的,藝術的或情感的部分,它乃是屬靈的部分。是更高超的本性,是能認識神,能與神交談的一部分。[6]
  在討論魂的本質及屬性時,宣信將它分為四大類:悟性、愛好、情感和慾望。我們細心看看他如何分析關於慾望的那部分:
魂裡面較低一層是慾望和傾向。它們是身體與頭腦的連環,作為生理器官的使女。...它們是頭腦的質素,與生理上的感官接觸,又藉著生理上的感官行事。這是說一切的慾望都是自然的。它們在正常的情形下,在平衡的狀態中,在成聖的人體上都是無罪的,無可厚非。但由於亞當墮落的不良影響及人性的歪曲,它們已擾亂了原有的真正秩序,顛倒了原有的附屬地位,以致在許多事情上成為墮落性和毀滅性的東西。如果一個人的理智和情感是受慾望所控制的,那麼,他已經開始走下坡,很快就會使他降落到禽獸的地位,甚至到禽獸不如的地位。這便是許多人的魂最後卑賤可憎的光景。如此看來,我們與禽獸有那麼密切相關的慾望和傾向,絕對需要全然成聖。[7]
   按照他們所說,難道宣信博士也是反智嗎?弟兄姊妹,我不是主張前人所信所持守的完全不能評論及修正,都要囫圇吞棗的全盤接受過來。不合聖經的可以改,有爭議的可以談,但將自己宗派先賢所信的道理批判為「神秘主義」、「反智主義」、「屬靈菁英主義」、「諾斯底主義意味」及「柏拉圖主義的隱藏性前設」,情何以堪?若宣信博士仍在世,他會接受嗎?相信他接受賓路易師母及倪柝聲等人,還過於接受屬自己宗派的反三元論者(宣信及賓路易師母曾在英國開西大會(Keswick Convention)同任講員)
  其實,三元論的歷史源遠流長,早期教會的教父(Irenaeus, Justin Martyr, Clement of Alexandria, Origen, Didymus of Alexandria, Gregory of Nyssa, and Basil of Caesarea)多有相信的。改教之父馬丁路德也是信三元論。他在解釋路加福音1:46「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時說:
讓我們按次序看看這些字的意思。第一個是「我魂」(和合本譯「我心」)。聖經將人分為三部分,如保羅在帖前5:23所說的。人的本質包括三部分靈、魂、體。第一部分是人最高,最深入,及最尊貴的部分。人藉著它可以明白那些不能理解、不能看見,永恆不變的事。簡單來說,靈就是信心及神語話的居所。
[]的本質只能理解那些人理性可以知道及明白的那些事。事實上,理性是這個居所的光,除非靈一個更大的信心之光管理這個理性的光,它就必然出錯,因為它在處理屬靈的事上是軟弱無力的。[8]
  路德再用會幕的例子來解釋人的三個部分:
讓我們從聖經中看一個例證。根據摩西的指示,會幕是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稱為至聖所;它是神的居所,裡面是沒有光的。第二部分稱為聖所;這裡有七個燈臂及七個燈盞的燈臺。第三部分稱為外院;它是開放在白天及陽光之下。從會幕我們看到一個基督徒的描繪。他的靈就是至聖所,神就是住在這個信心的幽暗中;這裡沒有光,因為他是在相信一些看不到、感覺不到,以及理解不到的事情。他的魂是聖所,當中有七個燈盞,代表各種的理由、分析、知識及對那些肉眼可見、關乎肉身之事的認知。他的身體是那外院,是對外開放的,別人亦藉此看到他的工作及生活方式。[9]
    司布真也相信靈與魂是有分別的:
我們或可在德道上及頭腦上認識到不少神的語話,但基督徒哲學家明白到魂與靈是有區分的;那個天然的魂或人的智慧或會盡其所能地學習神的話語,但只有屬靈的人才能明白屬靈的事;若不等到第三個更高的原則在我們重生時注入我們,我們就沒有能力明白屬靈的事。這個第三個更高的原則,就是使徒保羅所說「靈、魂、身體」的靈。[10]
  或許有人不盡同意以上那些屬靈偉人的見解,這個不打緊。但稱信三元論的人(包括以上的提及的先賢們)為反智及有異端的意味及前設性,這樣的批評是極為魯莽及不尊重的。
  現在讓我們看看三元論的一些聖經根據。相信最明顯的經文莫過於帖前5:23:「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這節經文雖然沒有說明靈與魂有甚麼不同,但最起碼它已清楚說出人是由三個部分組成。有人說人只得一單元,卻分開三個不同表現而已,這種說法完全不符合以上經文的原意。試問帖前5:23可改譯為:「又願你們的靈的表現與魂的表現與身子的表現得蒙保守」嗎?
  二元論向三元論提出最大的反證就是靈與魂這兩個字在聖經中有時是交替使用的。這一點我也同意,但兩個字的交替使用並不一定代表兩者的意思是完全相同。聖經中也有出現兩詞的交替使用,如在使徒行傳5:3說亞拿尼亞「欺哄聖靈」,第四節卻說他「欺哄」。路加明顯將「聖靈」與「神」這兩個字互替使用,但聖靈與父神卻有不同的位格。啟示錄1:1說:「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他,叫祂將必要快成的指示祂的僕人。」然而,在達與七間教會的書信的末段卻是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約翰將「耶穌基督」及「聖靈」這兩個字交替使用,但我們知道,耶穌基督與聖靈的位格是不同的。另外,聖經曾將靈與魂兩個字同時並列及區分,顯出它們著實有分別,例如在希伯來書4:12:「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若魂與靈是同一件東西,彼此沒有區別,那麼經文說「魂與靈都能刺入剖開」有甚麼意義?吳主光分析說:
研究聖經的學者發現,「靈」spirit與「魂」soul這兩個字在聖經中常常是互換的,有時用「靈」,有時用「魂」,都是用來指一個人的「我」,或「生命」,或「氣息」;但是再經過仔細的分析之後,發現「靈」的用法多與神拉上關係;「魂」的用法多與世界拉上關係。這一點卻是真的,但是,正因為有了這樣的分別,「靈」就被證實與「魂」不同了,因此「二元論」也就被證實是不對的。最明顯的例子是林前2:14所說的「屬血氣的人」of the soul與「屬靈人」of the spirit的分別了,經文說:「然而屬血氣的人(應該譯作『屬魂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筆者認為,「二元論」的學者無論如何也不能認為這裡的「靈」與「魂」可以互換,因此被視為指同一個單元吧?[11]
  陳終道牧師說:
按聖經所記,靈,絕不就是靈魂(靈魂可與生命通用),把靈當作靈魂,是聖經翻譯的問題。聖經說「神的靈造我」(伯33:4)可以解作神的靈魂造我嗎?又說「你發出你的靈,他們便受造」(詩104:30)可以說是神發出祂的靈魂,人便受造嗎?又說「人裡頭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伯32:8)。靈(Spirit)與靈魂(Soul)是兩回事,憑甚麼可把靈,靈魂,身體,三者去其一?希伯來書第四章12節和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23節可改為二元論嗎?[12]

  最後讓我們看看鍾馬田對三元論的分析。這次我們著重看的,是他在處理這個問題時的態度。鍾馬田本身持改革宗信仰,而改革宗普遍是接受二元論的。但在一次他教會的神學講座中,他說:
關於這個問題[二元論或三元論],我們可以說甚麼呢?恐怕我要再一次說我不能決定我是屬於那一類。兩種論說都不能真正被證實,但我們可以說聖經著實有將靈與魂區分,儘管它沒有明說它們之間的不同。有區分卻沒有不同可以是這樣的。讓我這樣說吧:聖經的確教導我們靈是在我們裡面屬靈或非物質,與神接觸的部分,它能透過聖經接受聖靈的工作。靈將我們與神拉上關係,又讓聖靈能夠我們身上作工。若人只有一個非物質的部分,那這個非物質部分便是靈了,是它將我們與神聯上,而魂則是使我們身體有生氣的那非物質的部分,使我們能思想、立志及感受。它也是情感的座位。魂是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與身體聯繫,並透過我們的身體與其他人溝通的那一部分。[13]
  鍾馬田的偉大之處不獨在於他講道有能力,也是在於他的操守及修養。對於他不夠清楚的事,他能謙卑地說「不能決定」。他一直以來所持的神學系統及觀念,也沒有令他隨便踐踏不同看法的人。鍾馬田的操守及氣度,是值得今天許多神學學者們借鏡的。
  可能讀者到現在仍然對人是二元或三元組成的問題「不能決定」。我不勉強你們。但根據聖經,我們最少能知道神的旨意是要每一個屬祂的人用盡我們的身、心、靈我們的全人來愛祂、敬拜祂及事奉祂 (4:24;太22:37;羅12:1),並知道神的應許是保守我們的「靈與魂與身子」,最終使他們「全然成聖」(帖前5:23)。我們就按我們所知的去行就好了。
                  摘錄自:http://www.fundamentalbook.com/for_faith/chap2.htm

[1] 梁家麟:〈《屬靈人》與倪柝聲的三元人論-兼論賓路易師母對他的影響〉《建道學刊》第13(香港:建道神學院,20001),頁184-185
[2] 同上,頁196
[3] 梁家麟:〈從奮興運動到神秘主義賓路易師母的屬靈神學思想〉《倪柝聲早年的生平與思想》(香港:巧欣,2005),頁35
[4]《宣道月報》第二十八期 (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20044)
[5] 宣信:《全然成聖》(香港:宣道出版社,1990),頁22
[6] 同上,頁23
[7] 同上,頁47
[8] Martin Luther, Luther's Works , ed., Jaroslar Pelikan (St. Louis: Concordia, 1956), 21:303.
[9] Ibid., p. 304.
[10] C.H. Spurgeon, The New Park Street Pulpit, vol. 6 (reprint, Michigan: Baker Book House, 1990), p. 231.司布真認為重生的人有靈、魂、體三部分,未信的人只有魂與體。普遍的三元論則認為人基本上是有靈、魂、體,只是靈的部分已因罪死去或失去功用,直至重生後才復甦過來(參弗2:1)。無論如何,司布真認為靈與魂是有區分的。
[11] 〈信仰問答「靈、魂、體」神學的看法〉《真理報》第110(溫哥華短宣中心,200211)
[12] 于中旻、陳終道等:《對再批鬥倪柝聲的平議》(香港:金燈臺出版社,2004),頁64
[13] D. M. Lloyd-Jones, Great Doctrines Series, vol 1: God the Father, God the Son, (London: Hodder & Stoughton, 1996), p. 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