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2日 星期四

枉費 vs. 福音

第十四章、福音的目的書名: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書號:07-057-003
 為我們最後的一章,我們要用福音書裏面的一件事作為出發點,那件事是在十字架的影下發生的;牠不只是歷史性的,也是豫言性的。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十四3,6,9。)

這樣,主規定了,馬利亞用至貴的香膏膏祂的故事,必須與福音同傳。馬利亞所作的總要伴同著主所作的。這是主自己說的,那麼主在這件事上要我們明白甚麼呢?

我想我們都很知道馬利亞膏主的故事,約翰十二章很詳細告訴我們,這一件事發生在她的兄弟復活不久。我們能推想,她們的家並不是一個富有之家,她們姊妹倆必須自己操作家事,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在那一次的筵席上,『馬大伺候。』(2,參路十40。)無疑的,她們對每一分錢都看得很緊。但是兩姊妹中的一個,就是馬利亞,竟然把她所珍藏的玉瓶,和值三十多兩銀子的真哪噠香膏,完全花費在主的身上。照人的推理,這樣作實在是太過了,她給主的,過於主所當得的。因此猶大就領頭,其他門徒也都附和,一致埋怨馬利亞,認為這種行動是枉費的。

枉 費

『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可十四4~5。)我相信主要我們最後一同來思想『枉費』這兩個字所含有的意義。

甚麼是枉費呢?枉費的意思就是給得太多了;超過了必需的。如果一個先令就彀了,而你給一鎊,那就是枉費。如果二兩就可以,你給了一斤,那是枉費。如果一件事三天就彀把牠作好,你卻花了五天或一個禮拜,那是枉費。枉費的意思就是說,你為了一件太小的事,付出了太大的代價。如果一個人受了眾人認為他所不配受的,那就是枉費。

但是要記得,主說,無論在甚麼地方傳福音,也得傳我們現在所說的這一件事。為甚麼呢?因為主要福音傳到產生類似馬利亞所作的事,那就是說,人應當來到祂那裏,把他們自己枉費在祂的身上。這就是主所尋求的結果。

我們對於這一個枉費在主身上的問題,必須從兩個角度來看:一個是猶大的角度,(約十二4~6,)一個是其他門徒的角度;(太二六8~9;)目前我們併起來看。

十二個門徒都認為那是枉費的。猶大從來沒有稱耶穌為『主』,對於他當然任何倒在主身上的東西都是枉費。不只香膏是枉費,甚至水也是枉費。在這裏猶大代表這個世界。在世人的眼中看來,事奉主,並且為著事奉把我們自己給祂,完全是枉費。祂從來沒有被世人愛過,在世人的心裏,祂從未有過地位,所以不管給祂甚麼都是枉費。許多人這樣說,『某人如果不是一個基督徒,就能彀在這個世界上相當的成功!』因為在世人的眼中,一個有相當才幹,或天賦資質的人,去事奉主是一件可恥的事。他們以為這樣的人去事奉主實在是太可惜了。他們說,『一個如此有用的人竟然這樣枉費了!』

原諒我題起一件我自己的例子。主後一九二九年,我從上海回到我的故鄉福州。有一天,我拿著一根手杖沿著街走,因為我的身體很衰弱。在街上我遇見了一個我從前在大學時候的教授。他把我帶到一個茶館,我們就一同進去,在那裏坐一坐。他把我從頭望到腳,又從腳望到頭,然後說,『當你在大學的時候,我們都很看重你,一致認為你會有大的成就,誰能相信你今天竟是這個樣子!』他用銳利的眼光望著我,向我發出這個尖刻的問題。我必須承認,我一聽見他的話,我真想放聲大哭一場。是的,我的事業、我的健康、我的一切都完了。現在又碰見這一位以前教我法律的教授這樣問我:『你就這樣一事無成,毫無進展,毫無表現的下去麼?』

但是,就在那一剎那,我經歷了甚麼叫作神榮耀的靈住在我身上。我承認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真正知道這句話的意義。當我一想到我竟然能彀為著我的主,把我的生命傾倒,我的魂裏就充滿了榮耀。當時我的身上實在是滿了聖靈的榮耀。我能仰起臉來,毫無保留的說,『主阿,我讚美你!沒有一件事能比這個更美;我所揀選的道路是上好的!』對於我的教授,事奉主完全是枉費的。然而這乃是福音的目的—使我們對於主的價值能有真正的估量。

猶大覺得那樣是太枉費了。『我們可以好好利用這些錢在別的地方;地上窮人很多,為甚麼不拿這些錢來賙濟窮人,辦些慈善事業,和造福窮人的社會事業,用實際的行動來幫助窮人呢?為甚麼把牠倒在耶穌的腳上呢?』(參約十二4~6。)世人的見解總是這樣。『難道你不能把你的生命利用得更有價值麼?你不能作好一點的事麼?你這樣把自己完全給主,未免太過了!』

但是如果主是配的,怎麼能說那是枉費呢?祂是配得過人這樣事奉的。祂配得過我作祂的俘虜。祂配得過我只為祂活著。祂配!世人對於這件事怎麼說都不要緊。主說,『由她罷,為甚麼難為她呢?』所以我們也不必介意。讓世人隨他們所喜歡的去說,我們仍然能穩妥的站在這個立場上,因為主說,『這是一件美事。』真實的工作並不是作在窮人身上的;作在主身上的纔是真實的工作。一旦你的眼睛被開啟,看見我們主的真價值,就再沒有甚麼會對祂是太好的了。

關於猶大,我不願意說得太多。讓我們接著來看其他門徒的態度;因為他們的反應,對於我們的影響比猶大的更大。世人怎樣說我們不大在乎,我們還能受得住;對於那些應該明白的基督徒,他們所說的,我們就非常在乎。不幸我們竟然發覺他們像猶大一樣,他們不只說話,並且還很生氣。聖經說,『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太二六8~9。)

當然我們都知道,在基督徒中間有一個很普通的態度,就是盡可能用最少的代價,去換取最多的恩典。但是這樣我們所注意的並不在這一點上,我們所注意的要深得多。讓我這樣來說明牠。有沒有人對你說,你這樣坐著不動,不去作更多的事,豈不是枉費你的生命麼?他們說,『這裏有些人應當出去作這種工作或那種工作,就能有益於人群,對於社會就更有用處;他們為甚麼不積極一點呢?』當他們這樣說的時候,他們整個的思想就是用處。他們認為一樣東西,應該照著他們所領會的充分去利用。

許多人就根據這一點理由,很為一些主的僕人們著急,認為他們顯然作得太少。他們以為如果他們能彀打進一個地方,受到某些圈子裏面更大的歡迎和重視,他們的工作就能作得更大,他們就更能被主用了。我曾說過我認識了多年的一位姊妹,在我一生中她給我的幫助最大。在我和她來往的那幾年中,她實實在在是被主所使用,雖然在當時,我們有許多人還看不出來。當時我心裏很急,以為主沒有使用她。我不斷的對自己說,『為甚麼她不出去領些聚會,到一些地方去作些工呢?住在這樣一個小鄉村裏,甚麼事情也不發生,對於她簡直是枉費!』有時我去看她的時候,我大聲到幾乎像喊叫那樣對她說,『沒有人像你那樣認識主。你最能活讀聖經。你看不見周圍的需要麼?為甚麼你不出去作一些事呢?你坐在這裏,甚麼也不作,實在是枉費時間,枉費精力,枉費金錢,甚麼都枉費了!』

但是不,弟兄們,對於主這並不是首要的一件事。不錯,祂誠然要你我被祂使用。神也禁止我有一點意思鼓勵人不積極,或是稱許那些面對著世界迫切的需要,仍然抱著袖手旁觀的態度的人。主自己在這裏也吩咐說,福音要傳到普天下。但是問題是在所著重的點。現在我回頭來看,纔知道主實在大大的使用了那位親愛的姊妹,藉著她對我們那一班正為著福音的工作,而受神訓練的青年人講了話。為著她我向神永遠感謝不盡。

那麼,祕訣是甚麼呢?很清楚的,當主耶穌在伯大尼稱許馬利亞的行動時,便立下了一個一切事奉的基礎,那就是你要把你一切所有的,連你的自己,都倒給祂;如果這是祂所准許你作的一切,你作這些就彀了。首要的問題並不在於『窮人』是否得了幫助。首要的問題乃在於主有沒有得到滿足?

我們可以領許多聚會,可以在許多福音的舉動中有分。我們並不是不能作。我們可以作,也可以盡我們所能的去作。但神所最關心的,不是我們是否這樣不停的為祂工作。那不是祂首要的目的。事奉主不該用看得見的結果來衡量。不,親愛的弟兄,主所最關心的,乃是我們是否在祂的腳前,是否膏祂的頭。無論我們有甚麼東西像玉瓶那樣是最寶貴的,對於我們是這世界上最可愛的—讓我說,這是經過十字架而流出的生命—我們全數都給主。對於有些人,甚至那些應該明白的人,這好像是枉費;但這是主所最寶貴的,是祂所最要尋求的。我們所奉獻給祂的,常常是不厭倦的事奉;然而主保留暫時停止我們事奉的權利,好讓我們發覺,抓住我們的到底是事奉還是祂自己。

使祂喜悅的事奉

『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十四9。)

主為甚麼這樣說呢?因為福音要產生這一個。福音的目的就是這一個。福音不僅是為著滿足罪人而已。讚美主,罪人得到了滿足!但是我們要知道,罪人的滿足不過是一個有福的副產品,並不是福音首要的目的。傳福音的主要目的,乃是使主得到滿足。

我怕我們傳福音的時候,過於著重罪人所得著的好處,不彀注重主心目中的目的。我們所想的不過是,如果沒有福音,罪人的結局將要如何。但是要記得,這不是福音主要的目的。是的,讚美神!福音中也有罪人的一分,神滿足了罪人的需要,大大的祝福他;但這並不是福音裏面最重要的事。福音裏面的第一件事乃是,必須讓神的兒子在凡事上都得著滿足。只有當祂得到滿足的時候,我們纔能滿足,罪人也纔能滿足。我從來沒有遇見過一個使主滿足的人,他自己卻不滿足的。這是不可能的事。甚麼時候我們先使祂滿足,我們就一定跟著滿足。

但是我們要記得,如果我們不把自己『枉費』在祂的身上,祂就絕不會滿足。你曾給主太過麼?讓我告訴你一件事,我們早晚要學這個功課,在事奉神的事上,枉費的原則就是能力的原則。捨棄的原則就是決定我們用處的原則。在神手中真實的用處,乃是以『枉費』來測量的。你越以為你能作,越使用你的才幹,達到了頂點,(有些人甚至超過了頂點!)來從事你的工作,你越發覺得你所用的是世界的原則,不是主的原則。神在我們身上一切的對付,都是為著在我們裏面建立一個原則,那個原則就是,我們為祂作的工作,必須起源於我們的服事祂。我不是說我們甚麼也不必作;我所說的乃是我們必須首先注意主自己,而不是注意祂的工作。

現在我們必須來看那些最實際的問題。你說,『我已經捨棄了一個地位;放棄了一個職守;我已經丟棄了滿有光明前途的好機會,為了要在這路上和主同行。現在我試著事奉祂。有的時候主好像聽我,有的時候祂讓我一直等候確定的回答。有的時候,祂使用我,但是有的時候,祂好像又漏掉了我。當事情這樣的時候,我就拿自己和一個在某一個大組織裏面的人比較。他原來也有一個光明的前途,他並沒有放棄他的前途,他繼續下去,而且也在事奉主。他救了一些人,主也祝福祂的職事。他是成功的—我不是說在物質方面,乃是說在屬靈方面—有的時候,我覺得他看起來比我更像一個基督徒,他是這麼快樂,這麼滿足。到底我在這條路上得到了甚麼呢?他日子過得很好;而我卻過得很壞。他從來沒有走這條路,但是他卻有今日基督徒所公認的屬靈興旺,而我卻遇到了各種麻煩和複雜的遭遇。這些究竟是甚麼意思呢?我是在枉費我的生命麼?我真是給得太過了麼?』

這就是你的問題了。你以為說,如果你跟隨那位弟兄的腳步,換句話說,如果你奉獻得彀蒙祝福,而不彀遭麻煩;彀被主使用,而不彀被祂監禁,一切就都好了。然而真會好麼?你知道得很清楚,那是不會的。

別看那個人罷!轉過來看你的主,並且問問你自己,到底祂看甚麼最有價值。枉費的原則就是祂支配我們的原則。『她是為我作的。』只有當我們真的像一般人所認為的,在祂身上『枉費』我們自己的時候,神兒子的心纔得著真實的滿足。似乎我們給得太多,卻一無所得—然而這正是討神喜悅的祕訣。

哦,親愛的弟兄,我們所追求的是甚麼呢?我們是像那些門徒追求『用處』麼?他們要那三十多兩銀子的每一分錢,都當一分錢用。整個問題就在於,他們要用能彀估量並且記錄的事件,來顯給對神有用。但是主卻等著我們對祂說,『主阿,我不管這些,只要我能彀討你的喜悅,那就彀了。』

豫先膏祂

『由她罷;為甚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豫先澆在我身上。』(可十四6~8。)

在這幾節聖經裏面,主耶穌用『豫先』兩個字引進了時間的因素,對此,我們今天可以有一個新的應用,因為這個因素現在對於我們,就像當日對於她一樣的重要。我們大家知道,在將來的世代裏,主要分派我們作更大的事—那時我們並不是無所事事。『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太二五 21;參太二四 47,路十九 17。)是的,有更大的工作要我們去作;因為神家裏的工作要繼續下去,正如膏主的故事裏所說的,照顧窮人的事要繼續下去一樣。常有窮人和他們同在,但是他們不常有祂。馬利亞必須豫先作一件事,否則她以後就沒有機會了。這就是倒出香膏這件事所代表的。我信到了那一天,我們都會愛祂,並且遠超過現在愛祂的程度,但是那些今天就把一切都倒在主身上的人有福了。是的,當我們面對面看見祂的時候,我信我們大家都會把玉瓶打破,把一切都倒出來給祂。然而今天我們在作甚麼呢?

馬利亞打破玉瓶,把香膏倒在耶穌頭上之後沒有幾天,有幾個婦人清早起來要去膏主的身體。她們有沒有膏到呢?在七日第一日的清早,她們有沒有達到目的呢?沒有。只有一個人膏到了主,那就是馬利亞,因為她豫先膏了祂。別人都未作到,因為祂已經復活了。我認為在這方面,時間對於我們是同樣的重要。我們所有的問題就在於,今天我在這裏向主作甚麼呢?

我們的眼睛有否被開啟,看見我們所事奉那一位的寶貴呢?我們有否看見,只有那些最親愛、最值錢、最寶貴的東西纔配得過祂呢?我們有否看見,服事窮人,造福世界,拯救人的靈魂,尋求罪人永遠的好處,(這一切工作都是必需的,也是有價值的,)這些必須不超越牠們所該有的地位,纔是對的呢?單單為著這些工作的本身而作,若比起為主而作,就算不得甚麼了。

主必須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看見祂的價值。如果世上有一個藝術珍品,我照牠的高價買進,也許是一千鎊、一萬鎊、甚至一百萬鎊,有人敢說這是枉費麼?只有當基督徒貶低主的價值的時候,基督教裏纔有這一個枉費的思想。整個問題全在於,到底現在對於我們祂是多寶貝?如果我們不太寶貴祂,就我們給祂無論怎樣少,都會覺得是不該有的枉費。但是當我們真寶貴祂的時候,就沒有甚麼東西對於祂會太好,會太貴;就是把我們所有最珍愛和最有價值的寶貝,都倒在祂的身上,我們也不至於認為這樣作是可羞愧的。

對於馬利亞,主這樣說,『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這是甚麼意思呢?主的意思就是說,她把她所有的完全擺上了。她沒有為著將來的日子留下一點。她把她所有的一切都揮霍在主的身上;然而到了復活的早晨,她絕無須懊悔她的浪費。如果我們沒有盡我們所能的,主就不會滿足。請記得,我不是說我們要花我們的力量,試著去為祂作一點甚麼,這不是我們在這裏所注意的點。主耶穌在我們裏面向我們所要的,乃是要我們因為看到祂的死和埋葬並將來的日子,而將我們的生命放在祂的腳前。那一天在伯大尼的家裏,祂的埋葬已經在望;而今天擺在我們前面的乃是祂的加冕,就是祂將要在榮耀裏,被歡呼為受膏者,為神的基督。是的,那一天,我們會把一切都倒在祂的身上!但是如果我們現在就來膏祂,不是用物質的油膏,乃是用我們心裏所認為最貴重的東西來膏祂,那是何等寶貴的一件事,對於祂實在是一件最寶貴的事。

那些僅僅屬於外面膚淺的東西,在這裏沒有地位。因為這些已經被十字架對付了,我們也承認神的審判,在經歷裏學習割斷這些東西。神現在向我們所要求的,乃是那個玉瓶所代表的,就是那些我們從深處採掘出來,經過我們刻意琢磨的東西。同時因為牠們是出於神的,所以我們格外珍貴牠們,正如馬利亞珍貴她那個玉瓶一樣。因此我們就不願意,也不敢打破牠們。現在讓我們從心裏,從我們全人的最深處,拿著所珍愛的到主面前來,把牠打破,又把牠倒出來,並且向主說,『主阿,一切都在這裏,都是你的,因為你是配!』主就因此得到祂所想望的。但願祂今天就從我們得到這樣的受膏。

香 氣

『屋裏就滿了膏的香氣。』(約十二3。)

馬利亞把玉瓶打碎,用香膏膏主耶穌,屋裏就充滿了最馨香的香氣,每一個人都能聞到,沒有一個人會不覺得。這有甚麼意義呢?

當你遇見真正受過苦的人,就是那些與主同經歷,寧受限制被主禁閉,不願擺脫限制而成『有用』,因而學會只在主裏面,不在別處尋找滿足的人,你會立刻覺得碰到了一個東西。你屬靈的感覺立刻察覺一種基督的香氣。在他的生命中有些東西已經破碎了,所以你聞到香氣。那一天充滿在伯大尼屋裏的香氣,今天仍然充滿在教會中;馬利亞的香氣永遠不會消失。為主打破玉瓶,只需一擊,但是那個破碎和膏的香氣卻永久存在。

我們在這裏乃是說到我們所是的;並不是說到我們所作或所傳的。也許你曾多時求主,巴不得祂樂於這樣用你,使你能把祂的印象分給別人。這樣的禱告,不能算是求傳道或教訓人的恩賜。毋寧說這是為著使你能彀把神分給和你接觸的人,讓人覺得神的同在,有神的感覺。親愛的弟兄,如果你不在主耶穌的腳前破碎一切,把那些你所最寶貝的都摔在主的腳前,你就不能把神的印象這樣分給別人。

如果你達到了這個境地,你在外表上不一定像是被主大大使用,但是神卻開始使用你在別人裏面創造飢渴。人要在你身上聞到基督的香氣,連在主的身體裏最小的聖徒,也會察覺這個實際。他會覺得,這裏有一個與主同行的人,曾經受過苦,行動不單獨、不自由,知道把一切都讓給主。這一種生活纔能創造印象,而印象創造飢渴,飢渴又激動人去尋求,直等到他們得著神聖的啟示,被帶進在基督裏豐滿的生命。

神在我們這些人身上首先所要的,並不是要我們去為祂傳道或作工。祂所急切需要的,乃是我們能在別人裏面創造渴慕祂的心。這就是為傳道豫備土壤。

如果你把一個可口的蛋糕擺在兩個剛剛喫得非常飽的人面前,他們的反應會怎樣呢?他們會談論那個蛋糕,欣賞牠的款式,討論牠的製法和價錢—甚麼都談到了,就是不喫。相反的如果他們真是餓了,很快的那個蛋糕就不見了。聖靈的事也是這樣。如果在人裏面不先創造一種需要的感覺,就不能開始真實的工作。但是怎樣纔能作到呢?我們不能勉強人對於屬靈的事有胃口;我們不能逼著人去飢渴。所以我們必須創造飢渴。然而只有那些帶著神的印象的人,纔能在別人裏面創造飢渴。

我常常喜歡思想那個書念婦人說到先知的話。她已經看出那先知是個神人,雖然她還不十分認識他。她說,『我看出那常從我們這裏經過的,是聖潔的神人。』(王下四9。)並不是以利沙說了甚麼,或者作了甚麼,表達出這個印象,乃是因為他就是這樣的人。他僅僅從那裏經過,她就能有所察覺,她就能看出來。到底別人在我們身上發覺了甚麼呢?我們可以留給人種種印象:聰明、有恩賜,這樣,或是那樣。但是以利沙所留下的印象乃是神自己。

我們影響別人的關鍵,在於十字架在我們裏面的工作,而這工作乃是為著使神的心喜悅。牠要求我只求祂的喜悅,只尋求祂的滿足,不顧我出多少代價。我所題起過的那一位姊妹,有一次遇到一個非常為難的處境,那個處境所要求的代價乃是她所有的一切。那個時候我和她在一起,我們一同跪下流淚禱告。她仰起臉來對主說,『主阿,為著使我能滿足你的心,我願意破碎我的心!』對於我們許多人,這樣說不過是一種空想的情感作用,但是在她所處的那種處境之下,她實在是願意心被粉碎。

我們必須有一個願意降服,破碎一切,把一切傾倒給祂的心,這樣纔能釋放基督的香氣,纔能在別人裏面創造需要,吸引他們出來,往前認識主。我覺得這是一切問題的中心。福音有一個目的,就是在我們這些罪人裏面,產生出一種情形,能彀滿足神的心。為著使祂得到所要的,我們就把我們所有的,和所是的,甚至那些在屬靈經歷上最寶貝的東西都帶到祂那裏,對祂說,『主阿,我願意為著你失去這一切;不光是為你的工作。不是為你的兒女,也不是為任何別的事,只是為著你自己!』

哦,枉費!為主枉費是一件有福的事。許多在基督教世界聞名的人,對此一無所知。許多人曾經被使用,甚至被用得太過了,卻還不知道為神枉費是甚麼意思。我們喜歡一直在作,但是有的時候主寧可把我們監禁起來。我們常想到使徒的旅程;但神竟然把祂最大的使者加上鎖鍊!

『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林後二14。)

『屋裏就滿了膏的香氣。』(約十二3。)

願主賜恩給我們,使我們學習怎樣討祂的喜悅。當我們像保羅那樣,把這件事作為我們最高的目的時,(林後五 9,)福音就自然達到牠的目的了。

一件美事

第七篇、一件美事書名:十二籃(第二輯)書號:07-935-003
  讀經:

馬可福音十四章一至九節。

這段故事,照著主耶穌在這裏所說的話:『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十四9。)可見得無論在甚麼地方傳了福音之後,就也必須述說這段故事。如果傳了福音,卻沒有述說這段故事,在主看來,是一個大缺欠。所以,我們在這裏要講到這段故事。

這段故事最要緊的意思是甚麼呢?可用彼前三章十五節的話來表明牠,就是『心裏尊主基督為聖!』這句話的意思是:你們要在你們裏面尊基督為聖,像尊祂為主一樣。這故事只引起人作一件事|尊主基督為聖。主所以說,『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就是教訓我們,傳了福音以後,必須結此果子。這故事就是表明這果子的意思。

『有一個女人,(馬利亞─約十三3,)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真哪噠香膏,已經是很好的了;至貴的真哪噠香膏,那是好得無可再好了。這至貴的真哪噠香膏,是盛在玉瓶裏。玉瓶,也是很寶貴的。馬利亞所奉獻給主的,不但香膏是至貴的,而且盛香膏的瓶也是很寶貴的。所以,凡是獻給主的,都得是最寶貴的。

『打破玉瓶,』玉瓶只能用一次,不能用第二次。這一個玉瓶在馬利亞只有一個用處,就是膏主耶穌。一給了主,從今以後,再也沒有別的用處了。

『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她這樣一作,屋裏就滿了香氣!(約十二3。)不但在當時屋裏滿了香氣,就是當我們讀這段聖經的時候,好像也滿了香氣!她起先不過使人看見,現在並且使人聞到了。這樣的愛主,這樣的奉獻給主,真是香氣四溢,會一直存留到永遠的。

約翰十二章三節說,她『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頭髮原是女人的榮耀,(林前十一15,)她把榮耀放在主的腳下了!

她這樣作,不但引起了人的批評,也引起了人向她生氣。但是,她不顧一切,也不理一切。她沒有想到處在一個長大痲瘋的家裏;她沒有想到現在的家境和前途的難處;她沒有顧到眾人會批評、會生氣。她就是這樣作了。她奉獻給主,好像就是這樣不顧一切。這是完全的奉獻。奉獻不只是把東西獻給主;奉獻並且是專一的對主,不分心的對主。

抹膏的意思是分別為聖。會幕以及會幕一切的器具,都是抹了膏的。『基督』就是『彌賽亞』,意思就是受膏者。對於這受膏的基督,我們要在心裏面尊祂為聖。用膏塗抹祂,承認祂是我的主,將一切都放在祂的身上。我們不怕對基督太盡忠了,不怕對基督太熱愛了。有一個青年的基督徒,向一位老人作別時,那老人對他說,『我對你只有一個盼望,就是盼望你作主耶穌的一個熱愛的情人!』愛主、事奉主、順服主、對主忠心,是不能有限度的,是不怕太多的。主喜歡我們不顧一切的愛祂,不講理由的愛祂,出乎常情的愛祂。祂以為傳福音的結果,就是應當有人肯因祂死的緣故,而受激勵,而愛祂,奉獻給祂,完全順服祂,直到別人以為是太過的地步。主在信的人就顯為寶貴。(彼前二7。)彼得懂得這個。所以在他的書信裏,就多說到寶貴;他說到血、信心、石頭、應許等,都加上『寶貴』的字樣。我們把多少獻給主,就是表明我們看主值多少。

馬利亞如此行,門徒們以為如何呢?他們『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可十四4。)他們以為這是枉費。但是,這香膏是澆在誰的身上呢?是受膏的人不配麼?這香膏是澆在主的身上,如果說是枉費,就是說主無此價值了。主真的就值不得塗這香膏麼?用在主的身上,會是枉費的麼?沒有專心愛主的人,都要以為這樣的奉獻乃是枉費的。按人的看法,順服主、愛主、為主捨棄一切,有時候是會太過的,是會枉費的。但是這樣的批評,不過表明他自己愛主的程度而已。

『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5上。)他們以為有更好的用法,就是賙濟窮人。人對於基督若是沒有愛,他就要把為主作工來代替他所應當奉獻給主的愛。人若以為最頂寶貴的獻給主是枉費,他就要將這寶貴的用在人的身上。許多時候,我們就像當日的門一樣,對於基督沒有專一的心,沒有貞潔,沒有熱愛,卻打算用外面的工作來補滿這個缺欠。

『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5下。)起先他們不過是批評;後來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了。但是,馬利亞不能因著他們生氣,就把香膏留些起來。玉瓶已經打破了,香膏已經流出了;從來沒有犧牲獻上了,又從壇上取下來的。馬利亞因為愛主,就有膽量如此行,她並不理會人對她的批評和生氣。

馬利亞如此行,在人看是枉費,是太過了。照著普通一般人的意思,用香膏好了,何必用真哪噠香膏呢?用真哪噠香膏好了,何必盛之以玉瓶呢?用玉瓶好了,又何必花到三十多兩銀子呢?他們就不免批評,甚至於向她生氣了。但是,在主看來,這件事是不應當批評的。主說,『由她罷!為甚麼難為她呢!』主的意思是:她太愛主,不要緊,你們不必批評,更不必生氣;你們這樣批評,這樣生氣,就是難為她了。你們若會愛我像馬利亞一樣,那是最好的;若不能,就請你們不要攔阻別人這樣的愛我。主看這件事是對的,是好的,所以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哦!馬利亞這樣作,是一件美事,是不可批評的。每一個馬利亞,每一個愛主的人,都只要有主這句話就彀了。我們應當以主的稱許為滿足。我們如果盼望別人的稱許,我們就得隨著人的意思去生活,而不能體貼救主的心意去奉獻了。

照著當時的情形,三十多兩銀子是三百多天的工價,(參太二十2,)如果加上五十二個不作工的安息日,那就差不多是一年的工價了。我們知道主到伯大尼住在馬利亞家裏的時候,馬大伺候事多,並沒有僕人幫忙。可見她的家並非富有之家。但是,馬利亞是不求自己的舒適,盡其所有的用在主的身上了。愛主、事奉主是不怕太過的。將一切用在主的身上是不會枉費的。

『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6。)主耶穌反對門徒的想法。他們以為這樣的膏祂,這樣的奉獻給祂,是一種枉費。主卻說,這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愛祂到忘記了好像是在主裏先進者的批評,乃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愛祂到肯花費一切在祂身上,乃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我們待主永遠不會太好的;愛主永遠不會太多的;順服主永遠不會太過的。無論人如何看法,無論一同事奉主的人如何批評,主是說,這樣作,是一件美事。傳福音所要得的果子,並不只叫罪人得救而已,乃是要叫每一個蒙恩者成為基督的情人。所以經上記著說,『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林前十六22。)

主並不反對他們賙濟窮人,主卻反對他們說作在主身上的是枉費。主對他們說,『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可十四。)主的意思是:你們要賙濟窮人,還有很多的機會,但是服事我的機會已經不多了。

『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8上。)在這裏,不是說為主用了多少,乃是問還剩下多少?富足的人,多拿一點給主,在他並不為難;惟獨貧窮的人,要盡其所有的奉獻給主,就真有點難了。『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沒有剩下甚麼為著自己。主的稱讚,是從這『盡』字來,沒有盡就沒有愛。愛神,是應當盡心、盡性、盡力、盡意的愛。可是多少時候,我們待主竟還不如待一個普通的朋友!

馬利亞為何如此行呢?我們看主怎麼說:『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豫先澆在我身上。』(8下。)過幾天,主要受死了。她懂得主是為她死,為救她脫離罪的刑罰而死。她愛主,因此她不能不膏主。愛主的動力,惟獨在乎主的死。不懂得主的死的,也就不會真愛主。

膏主,是要及時而作的,等到主復活以後,就是想膏主也來不及了!像那幾個婦女,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晨,要去膏主耶穌的身體,卻已經膏不著了。主已經復活了,時候已經太遲了。今天就是我們應當奉獻給主的時候,再遲,恐怕來不及了!等到主耶穌復活之後,要來膏祂是太遲了;等到我們復活之後,要來奉獻給祂,要來專心愛祂,也是太遲了。當復活的時候,我們如果有千萬個世界,我們也會很樂意完全撇棄了來愛主;但是,主要我們現在對祂就有完全的奉獻。現在是我們愛主的時候。但願我們都能趁著今天,將自己完全獻給主,愛主、事奉主、順服主。

2012年1月3日 星期二

教導兒女 真假基督與聖誕節

教導兒女
真假基督與聖誕節
何仲柯醫生







聖 誕 節 , 英 文 Christmas , 原 是 基 督 降 生 的 意 思 。 基 督 是 希 臘 文 , 翻 譯 自 希 伯 來 文 的 彌 賽 亞 (Messiah) , 那 就 是 受 膏 者 。
全 世 界 的 宗 教 都 有 這 個 嚮 往 : 有 一 天 會 有 一 位 人 類 的 救 主 來 救 贖 這 個 世 界 。 主 耶 穌 在 世 上 的 時 候 明 說 : 「 那 時 若 有 人 對 你 們 說 , 看 哪 , 基 督 在 這 裡 , 或 說 , 基 督 在 那 裡 , 你 們 不 要 信 。 因 為 假 基 督 、 假 先 知 將 要 起 來 , 顯 神 蹟 奇 事 , 倘 若 能 行 , 就 把 選 民 迷 惑 了 。 」 ( 馬 可 福 音 13:21-22) 聖 經 給 我 們 見 到 , 自 古 以 來 撒 但 一 直 想 要 潛 妄 稱 神 , 所 以 神 的 一 切 , 撒 但 都 要 模 仿 。
啟 示 錄 給 我 們 見 到 , 神 既 然 有 三 位 一 體 , 撒 但 也 搞 出 一 個 它 的 三 位 一 體 : 第 一 , 是 撒 但 本 身 : 「 大 龍 就 是 那 古 蛇 , 名 叫 魔 鬼 , 又 叫 撒 但 , 是 迷 惑 普 天 下 的 。 他 被 摔 在 地 上 , 他 的 使 者 也 一 同 被 摔 下 去 。 」 ( 啟 示 錄 12:9) 第 二 , 是 敵 基 督 , 或 稱 為 「 獸 」 : 「 我 看 見 獸 的 七 頭 中 , 有 一 個 似 乎 受 了 死 傷 , 那 死 傷 卻 醫 好 了 。 全 地 的 人 都 希 奇 跟 從 那 獸 , 又 拜 那 龍 , 因 為 他 將 自 己 的 權 柄 給 了 獸 ; 也 拜 獸 說 , 誰 能 比 這 獸 , 誰 能 與 他 交 戰 呢 ? 」 ( 啟 示 錄 13:3-4) 第 三 , 是 假 先 知 : 「 我 又 看 見 另 有 一 個 獸 從 地 中 上 來 , 有 兩 角 如 同 羊 羔 , 說 話 好 像 龍 。 」 ( 啟 示 錄 13:11)
聖 經 告 訴 我 們 , 這 敵 基 督 會 叫 「 全 地 的 人 都 希 奇 跟 從 ﹝ 他 ﹞ 」 , 正 是 政 教 合 一 。 自 古 以 來 , 要 發 動 群 眾 心 理 , 從 年 輕 人 開 始 是 最 普 通 的 。 因 為 年 輕 人 血 氣 方 剛 , 容 易 投 入 , 是 掌 權 者 好 利 用 的 對 象 。 所 以 在 末 世 最 終 的 敵 基 督 出 現 之 前 , 這 些 先 鋒 部 隊 的 假 基 督 , 也 會 從 年 輕 人 著 手 , 特 別 是 大 學 生 。 近 年 來 , 從 60 年 代 韓 國 統 一 教 的 文 鮮 明 和 華 人 呼 喊 派 的 李 常 受 、 東 方 閃 電 等 等 , 以 及 這 些 年 頭 各 種 西 方 和 東 方 的 「 彌 賽 亞 」 , 首 當 其 衝 的 多 數 是 年 輕 的 大 學 生 , 有 些 甚 至 於 將 自 己 的 家 產 全 部 捐 給 這 些 教 派 。 不 少 父 母 親 送 了 兒 女 出 去 讀 書 , 卻 心 寒 膽 戰 地 不 知 道 孩 子 會 不 會 走 火 入 魔 , 被 這 些 假 基 督 拐 去 了 。 身 為 父 母 的 該 要 怎 樣 應 付 ?

認 識 基 督
我 記 得 年 輕 的 時 候 , 我 的 一 位 導 師 , 本 來 是 銀 行 的 行 員 , 跟 我 們 談 起 真 假 的 分 辨 。 在 二 戰 的 前 後 , 幣 制 十 分 的 混 亂 , 假 鈔 票 滿 天 飛 。 銀 行 訓 練 新 的 行 員 , 就 是 拿 一 疊 各 種 面 碼 的 鈔 票 , 叫 他 去 數 。 反 反 覆 覆 地 這 樣 兩 週 , 行 員 習 慣 了 真 鈔 票 的 感 覺 , 一 摸 到 假 鈔 票 , 立 刻 就 知 道 了 。 同 樣 的 , 一 個 孩 子 如 果 對 真 基 督 已 經 認 識 得 熟 練 了 , 一 碰 到 假 的 , 立 刻 會 自 己 覺 得 不 對 。 才 不 會 一 失 足 成 千 古 恨 , 後 悔 莫 及 。
約 翰 一 書 2:18 說 : 「 小 子 們 哪 、 如 今 是 末 時 了 , 你 們 曾 聽 見 說 , 那 敵 基 督 的 要 來 , 現 在 已 經 有 好 些 敵 基 督 的 出 來 了 , 從 此 我 們 就 知 道 如 今 是 末 時 了 。 」 最 危 險 的 是 : 「 他 們 從 我 們 中 間 出 去 , 卻 不 是 屬 我 們 的 ; 若 是 屬 我 們 的 , 就 必 仍 舊 與 我 們 同 在 。 他 們 出 去 , 顯 明 都 不 是 屬 我 們 的 。 」 ( 約 一 2:19)

提 防 的 第 一 個 要 訣 就 是 認 識 。 「 你 們 從 那 聖 者 受 了 恩 膏 、 並 且 知 道 這 一 切 的 事 。 〔 或 作 都 有 知 識 〕 我 寫 信 給 你 們 、 不 是 因 你 們 不 知 道 真 理 、 正 是 因 你 們 知 道 、 並 且 知 道 沒 有 虛 謊 是 從 出 真 理 出 來 的 。 」 ( 約 一 2:20-21) 第 一 , 真 正 有 神 的 生 命 的 人 , 一 定 有 聖 靈 在 他 裡 面 。 聖 靈 能 夠 參 透 萬 事 。 但 是 我 們 自 己 也 需 要 知 道 , 或 做 都 有 知 識 。 這 個 字 原 文 的 字 根 是 「 看 見 」 。 或 者 可 以 說 是 一 目 了 然 。 這 個 認 識 , 歸 根 到 底 是 知 道 真 理 與 否 。 多 少 父 母 自 己 信 得 糊 里 糊 塗 , 他 們 的 孩 子 們 也 信 得 糊 里 糊 塗 。 撒 但 最 喜 歡 的 就 是 這 種 「 糊 徒 」 。 真 理 要 求 沒 有 虛 謊 。 假 基 督 和 敵 基 督 常 常 是 前 言 不 對 後 語 。 他 們 的 歷 史 背 景 也 是 充 滿 著 欺 騙 。 因 為 撒 但 本 來 就 是 謊 言 之 父 ﹝ 約 翰 福 音 8:44 ﹞ 。 一 個 信 主 的 人 如 果 清 楚 記 得 聖 經 的 話 , 又 知 道 需 要 清 楚 了 解 任 何 一 個 教 派 的 背 景 , 就 不 會 輕 易 地 跟 從 這 種 人 。

這 認 識 的 中 心 點 就 是 主 耶 穌 基 督 的 身 份 : 「 誰 是 說 謊 話 的 呢 ? 不 是 那 不 認 耶 穌 基 督 的 麼 ? 不 認 父 與 子 的 , 這 就 是 敵 基 督 的 。 凡 不 認 子 的 就 沒 有 父 , 認 子 的 連 父 也 有 了 。 」 ( 約 一 2:22-23) 「 但 記 這 些 事 , 要 叫 你 們 信 耶 穌 是 基 督 是   神 的 兒 子 , 並 且 叫 你 們 信 了 祂 , 就 可 以 因 祂 的 名 得 生 命 。 」 ( 約 翰 福 音 20:31) 主 耶 穌 是 完 全 的 神 也 是 完 全 的 人 。 他 是 神 獨 生 的 兒 子 , 卻 又 能 夠 與 神 溝 通 , 又 與 神 完 完 全 全 合 而 為 一 。 這 真 理 是 歷 世 歷 代 以 來 撒 但 透 過 人 類 一 直 要 攻 擊 的 。 站 穩 在 耶 穌 的 身 份 立 場 上 , 就 掌 握 了 福 音 的 要 素 , 也 不 會 被 敵 基 督 所 欺 騙 。 父 母 自 己 需 要 先 知 道 , 也 要 教 導 孩 子 們 知 道 。

持 守 永 生
「 論 到 你 們 , 務 要 將 那 從 起 初 所 聽 見 的 事 存 在 心 裡 。 若 將 從 起 初 所 聽 見 的 存 在 心 裡 , 你 們 就 必 住 在 子 裡 面 , 也 必 住 在 父 裡 面 。 主 所 應 許 我 們 的 就 是 永 生 。 」 ( 約 一 2:24-25) 敵 基 督 欺 騙 信 徒 的 一 個 方 法 就 是 搖 動 永 生 的 把 握 , 讓 人 家 以 為 只 有 在 他 們 裡 面 才 有 永 生 。 不 過 這 倒 是 一 般 宗 教 的 執 著 , 也 不 希 奇 。 我 們 的 肯 定 , 約 翰 說 得 好 : 「 我 們 也 知 道   神 的 兒 子 已 經 來 到 , 且 將 智 慧 賜 給 我 們 , 使 我 們 認 識 那 位 真 實 的 , 我 們 也 在 那 位 真 實 的 裡 面 , 就 是 在 祂 兒 子 耶 穌 基 督 裡 面 。 這 是 真   神 , 也 是 永 生 。 」 ( 約 一 5:20) 耶 穌 的 歷 史 性 叫 我 們 有 這 個 把 握 。

約 翰 一 書 2:24 節 這 一 段 話 有 個 重 點 的 字 眼 : 存 和 住 。 原 文 這 兩 個 字 原 來 同 一 個 字 : 定 居 。 換 句 話 說 , 我 們 與 神 的 關 係 , 必 須 是 固 定 性 的 。 那 就 包 括 每 天 的 個 人 靈 修 , 和 經 常 的 參 加 聚 會 , 才 能 夠 「 又 要 彼 此 相 顧 、 激 發 愛 心 、 勉 勵 行 善 。 你 們 不 可 停 止 聚 會 , 好 像 那 些 停 止 慣 了 的 人 , 倒 要 彼 此 勸 勉 , 既 知 道 ( 原 文 作 看 見 ) 那 日 子 臨 近 , 就 更 當 如 此 。 」 ( 希 伯 來 書 10:24-25)

這 裡 又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原 因 , 父 母 親 需 要 搞 清 楚 , 孩 子 是 否 已 經 清 楚 的 邀 請 了 主 耶 穌 , 做 他 個 人 的 救 主 。 因 為 接 著 下 去 , 孩 子 有 聖 靈 在 他 裡 面 , 我 們 就 不 會 擔 心 孩 子 會 不 會 學 壞 了 , 因 為 「 你 們 從 主 所 受 的 恩 膏 , 常 存 在 你 們 心 裡 , 並 不 用 人 教 訓 你 們 , 自 有 主 的 恩 膏 在 凡 事 上 教 訓 你 們 。 這 恩 膏 是 真 的 , 不 是 假 的 。 你 們 要 按 這 恩 膏 的 教 訓 , 住 在 主 裡 面 。 」 ( 約 一 2:27)

聖 靈 的 教 導 , 一 方 面 是 透 過 聖 經 的 話 語 : 「 但 保 惠 師 , 就 是 父 因 我 的 名 所 要 差 來 的 聖 靈 , 祂 要 將 一 切 的 事 指 教 你 們 , 並 且 要 叫 你 們 想 起 我 對 你 們 所 說 的 一 切 話 。 」 ( 約 翰 福 音 14:26) 另 一 方 面 , 一 位 信 徒 如 果 透 過 經 常 性 的 靈 修 , 與 神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 一 個 十 分 寶 貴 的 恩 典 就 是 聖 靈 的 感 動 。 「 聖 靈 既 然 禁 止 他 們 在 亞 西 亞 講 道 ...... 」 ( 使 徒 行 傳 16:6) 。 有 不 少 弟 兄 姊 妹 們 曾 經 告 訴 我 , 他 們 不 慎 參 加 了 一 個 異 端 教 會 的 聚 會 , 心 裡 面 就 有 一 種 不 平 安 , 催 促 他 離 開 。

總 而 言 之 , 在 這 末 世 , 聖 誕 節 叫 我 們 想 起 主 耶 穌 的 降 生 。 我 們 卻 要 提 防 , 撒 但 會 用 他 的 敵 基 督 來 欺 騙 我 們 和 我 們 的 兒 女 。 讓 我 們 儆 醒 禱 告 , 互 相 守 望 , 學 習 如 何 分 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