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基督徒可不可以祭祖?


信仰問題面面觀      葛揚明牧師   2010/04/18
今天我們要討論幾個信仰問題,首先我們要討論:「基督徒可不可以祭祖?」有一句話說:「百善孝為先,萬惡淫為首。」所有美德,孝順父母是第一條。而聖經中也是,除了對神之外,在人倫中間第一條重大的事,乃是孝敬父母。「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20:12)聖經裡面說:「要孝敬父母。」「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申5:16)「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2-3)聖經裡面上帝頒布十誡,第一至四條都是對上帝。而對人的第一條誡命就是當要孝敬父母,所以基督的信仰是要孝敬父母的。
   為什麼要祭祖呢?因為父母是我們的源頭,而父母的源頭是父母的父母,而父母的父母的源頭是父母的父母的父母…至終源頭的源頭是誰?你會追到神是借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來,造出亞當、夏娃來,原文裏是說神從一個血脈造出萬族。「他從一本(本:有古卷是血脈)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徒17:26)所以基督徒要孝敬父母,可是基督徒孝敬父母的方式和民間信仰祭拜的方式是不一樣的。因為聖經告訴我們,父母還在世的時候你要好好的孝敬他們,你要對他們好。
    關於祭祖先的問題,我們剛才說到孝順是對的,但是怎麼孝順法?祭祖先對嗎?這個「祭」,祭拜,聖經告訴我們只能祭拜神,對祖先只能紀念。什麼原因?因為祖先你要拜,拜不到,因為他在陰間你拜不到。第二、你要拜,他不是神,他沒有變成神,所以你只能紀念他,你如果拜他,就違背了神了。所以求上帝幫助我們,讓我們知道原來孝順不是用祭拜的方式,因為你拜他給他吃,他也吃不到,也無法為他賺取功德。
    你看,中國人的觀念都很準確,中國人的觀念也不迷信,特別是最有名的七十二孝之一的曾參,曾子說過一句話:「錐牛祭墓,不如雞豚之待親存。」他的意思是說,你真正要孝敬父母,不要等到他不在了,人死了,才要表示孝心。我們見過有的作兒女的,他的父母活著,不好好孝順,一天到晚跟父母吵架,忤逆父母,惹父母生氣,老人家看到你血壓就升高了,看到你就拿拐杖要打人了,看到你就氣:「我生到你這不肖子…」這個真是丟臉呀!所以,曾子就說:「『錐牛祭墓』,與其你拉一條大牛到墓園去祭拜你的祖先,還不如你殺 一隻小雞、殺一 只小豬給父母吃來得實際。」要趁著父母活著的時候給他一隻小雞,勝過死了給他一隻大牛,因為那只是樣子沒有裏子,他吃不下去了。中國人還有一句話說:「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不要等到父母親不在了、祖父母不在了才想要奉養他們,趁著他們今天還在的時候快快天天愛他們。歐陽修也說:「祭之豐不如養之薄。」你祭拜得很豐富,不如在反哺父母的時候,非常的薄微,卻是有心意。
    我有一個朋友是在拜拜的家庭裏長大的,他說:有一次聽到有人沿街叫賣:「賣觀音媽、土地公…」我們家以前看到就要買,買來之後,一定要去抓一隻蒼蠅。因為設計偶像的人,在偶像後面都要挖個洞,讓蒼蠅放在那一個洞裏。為什麼呢?因為「蒼蠅」的閩南語發音和「呼神」諧音。因此「蒼蠅(呼神),蒼蠅(呼神),把神呼進來。」 哎呀!如果這樣的神,是用蒼蠅呼來的,這樣的神實在是太可怕了。各位,這樣呼來的神是邪汙的,不是正派的,正派的神,不住在物質,不住在這些低級的東西裏面。正派的神要住在神所造的人裏面。人是個器皿,乃是為了裝神。所以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打開我們的智慧,讓我們知道原來很多人的觀念是祭拜祖先就等於是孝順,但事實上我們的老祖先不是這樣的看法,聖經也不是這樣的說法。
    你想想看,有的人,他祖先的牌位做得非常漂亮,是用金子打造的,不過人自己天天在外面花天酒地,天天在那裏作奸犯科。你想人見了他會怎麼說?大部份的人都會以他為不恥:「這個人真丟他祖先的臉!」人常常常在罵人,一罵就罵到祖宗三代去。所以,真正的祖先牌位是誰?照我們的認識是你我的身體,你我這個人就是祖先真正的代表。當我們行得好,人就說:「一定是好竹出好筍(祖先有德,才有這樣的孩子)。」你看,多光彩呀!這才是光宗耀祖。信了主,得主的生命,除了光宗耀祖之外,還可以榮耀神。祖先牌位是一般迷信的產物,不能代表祖先,反而給邪靈一個躲藏處,僭取人的敬拜。祖先真正的代表乃是你我本身。魔鬼會隱藏在有物質的偶像裡面,牠要奪取人的敬拜。我講的意思就是你的祖先已經不在牌位裡面,聖經說你的祖先已經不在這個世上了。而邪靈就在世上附著在祖先牌位或偶像裡,要奪取人的敬拜。所以我們要孝順父母、紀念祖先,但不要用祭拜的方式。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6:9-11)換句話說,上帝赦免了你,上帝給你能力過新的生活。「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是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18-20)凡不在婚約裡面的性關係都是淫亂,得罪自己的身體。
    接下來我們要討論:「基督徒可不可以離婚?」很多人都以為感情沒有了,其實不是感情沒有,而是感覺沒有了。很多人都說我跟另一半沒有感情,只不過是剩責任。親愛的弟兄姐妹,真愛是一種責任,愛是會昇華的。有兩個因素聖經是容許離婚的,但是神的心意是不要離婚的。「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19:9)好像這句話的意思是有一方犯姦淫,另外一方就可以離開了。「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林前7:39)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再嫁。由以上兩段經文,好像聖經裡給我們兩個原因可以離婚,第一是另一半犯姦淫,第二是另一半死了。
    但其實神的心意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可10:9)有些人雖然婚姻走到很困難的時刻,但他們繼續維持婚姻,後來就破鏡重圓。離婚之後可以再婚嗎?「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林前9:5)「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林前7:28)聖經告訴我們,你雖可以再婚,但你不結婚也是很好。
    若是你的婚姻破碎了,你不應該有內疚、罪惡感,因為耶穌曾經對一個行淫的女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1)所以來到教會應該是被上帝的愛充滿,應該是被接納的。
    在信仰的裡面我們會遇到很多的問題,但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敬畏神,只要你好好的愛神,神一定會帶領你走前面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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