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彼此接納-----------張剛榮 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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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說:「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羅:15:7)基督無條件接納我們,我們才可能無條件的彼此接納。有條件的接納並不難,無條件的接納則難如登天,沒人做得到,唯在基督裡,接受祂做我們個人救主時,基督無條件接納的生命進入我們的生命裡,我們若按這種生命活著,就能無條件接納神和接納屬基督的人。無條件的接納是一條生命的道路,只有順服聖靈的引導才有可能。
一、 接納的意義:
1. 接納是向對方敞開自己:主動向對方敞開自己,沒有自己的選擇,只由別人來選擇。神差遣主耶穌到地上,向我們表明祂對我們無條件的接納。
2. 接納是凡事與對方相同:要放下自己與對方不同的地方,甘願與對方相同。神差耶穌到地上來,向我們表明祂對我們無條件的接納。主耶穌到地上時,為要無條件接納我們,就凡事與我們相同(來2:17)。
3. 接納是按對方的所是,接納對方:按對方的所是,無條件的接納對方。對方所有的一切不需要作任何改進,就歡喜接納對方。若還期待對方有絲毫的改善,就不是無條件接納。
4. 接納是歡迎接待對方:路加給了一幅美妙圖畫,記載著:「眾人知道了,就跟著祂去。耶穌便接待他們,對他們講論神國的道,醫治那些需醫的人。」(路9:11)耶穌在醫治那些需要醫治的人之前,先講論神國的道,在這之前,耶穌先接待那些來到祂面前的人。
5. 接納不是消極的忍受,而是積極的歡迎:消極的忍受通常是消極的拒絕,雖然外表沒有明確的表示拒絕,心裡深處卻已完全拒絕對方。接納裡沒有勉強,沒有為難。接納是樂意,不是責任。接納是一個喜樂,不是一個麻煩。接納是一個安息,不是一個擔子。接納是主動的歡迎,積極的接受。
二、接納的原則:
1. 按神的屬性來接納祂:神之屬性-全愛、全知、全智、全能、良善、憐憫、信實、寬容、忍耐、公義。雖然人對神有這些知識,可是在體認上,常被限於自己的人生經歷裡。特別是父母所帶給我們的影響,或是權威人士對我們所造成的影響,經常根深蒂固。願所有作父母的,都能按神的旨意教導孩子,讓神作成神在他們身上及我們身上所要作的工作。
2. 讓神接納我:起初神創造人的時候,神完全接納人,人也完全接納神。後來撒旦用詭計誘惑夏娃,使她懷疑神對她的接納,人就墮落了,人與人彼此間的接納,也就毀壞。耶穌在世時,用祂的生活彰顯神對我們完全的接納。神是按我們現在的光景,照我們的本相,完全接納我們,喜悅我們。我們要承認並容許神來愛我們,抱我們,接納我們。
3. 接納自己:神造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獨特的、寶貴的。我們要接納自己任何的一部份-長相、性別、家庭、智力、背景、個性等。若我們不接納自己,就等於拒絕自己,排斥自己,也等於是埋怨神。不接納自己是違反神所創造的定律,我們就離開神保護的範圍,易受惡者攻擊及轄制。我們必須學習接納自己。
4. 接納別人:人若不接納自己,就很難接納別人。當我們不接納一個人時,心中的光景往往是論斷對方。論斷批評別人不是一件小罪。論斷別人就等於在作那惡者的工作。那惡者的名字叫控告者,撒旦控告的靈進來捆綁我們,使我們更愛批評、控告別人,到最後我們很容易變成牠的同路人,牠的發言人。不接納與論斷會惡性循環。神賜給我們本性中對人、事和物都有洞察力,看到很多別人的缺點,目的不是要我們去論斷或批評,而是要去幫助、代禱、造就、勸勉或去安慰他們。
我們論及接納,我們從夫婦、家人的接納開始作起。家庭裡面彼此接納,能產生家的歸屬感,建立合乎神的家庭。在教會裡面彼此接納,建立合乎神的家庭,才能一同被建造成神藉聖靈居住的所在。歸屬感將人連結一起,彼此敞開、彼此關懷、彼此連結、彼此祝福、一起成長。 |